杜絕虛假宣傳,旅遊景點應學會真實

近日,湖北鄂州杜山某“動物園”開館,門票20元/人,微信公眾平台的文章裏描繪這裏可以“和小鹿零距離接觸”,“吃喝玩樂一站式搞定”,遊客慕名前往。到了目的地才知道被“坑”了一把。四處張望也不見梅花鹿身影,只在牆上有鹿和牛的彩繪,充氣恐龍和鞦韆隨意地擺放在沒有修整的草地上,現場遊客直呼“無語”。

杜絕虛假宣傳,旅遊景點應學會真實

類似的事情,近期在雲南也發生過,小紅書上熱火朝天的“網紅粉紅沙灘”圖片夢幻自然,親身前往才發現“粉紅”變成“磚紅”、“沙灘”變成“石塊”,瞬間明瞭想象和現實的差距。

虛假宣傳,早已不是什麼新鮮事。隨着大眾對於旅遊的熱度不斷上升,各個地方的“網紅景點”相繼出現。拼湊的鏡子搖身一變成了“天空之鏡”;所謂浪漫的“薰衣草花海”不過是破爛不堪的小盆栽,宣傳圖片和實際可謂是毫不相關。

我國旅遊業正在發展的關鍵時刻,今年“五一”假期,全國國內旅遊出遊2.3億人次;實現國內旅遊收入1132.3億元人民幣,逐漸恢復疫情前的生機與活力。

在此之際,旅遊景點應當認識到,不提升相應的產品與服務的質量,不誠信經營,而是將精力和財富壓在“宣傳”上,只會作繭自縛。不僅自身經營不可持續,而且會對整個旅遊行業和市場環境帶來損害。景區隨處可見,若是選擇虛妄的“美好”,忽視現實情況,以為不建設就有收穫。那麼空中樓閣般的美麗只是幻想,遊客只會棄而遠之。

況且,除卻長遠利益,真實宣傳是景區遵紀守法的表現,是應當履行的責任。《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有着明確的規定,在第二十條第一款“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景區應遵循相關法律法規,學法、遵法、用法,守法,以誠信立長遠。若是不然,前車之鑑就在眼前:早在2018年年底,蘇州定園就因虛假宣傳成為我國首例被吊銷執照的景區。

景區自身需不斷加強建設,監管部門也應當強化監督管理和完善責任追究制度,鼓勵遊客針對相關現象進行投訴,及時處理和深入徹查當前存在的各種亂象,並反思監管是否存在盲區和漏洞,建立長效監管機制。

各地宣傳部門則應加大宣傳力度和加強輿論引導,增進旅遊行業從業者對誠信經營的認識和理解。通過官方渠道展現當地優質旅遊景點,充分發揮宣傳優勢,表現地方特色的同時為景點樹立榜樣,為遊客提供去處。

要徹底剎住這股虛假宣傳之風,還需要久久為功,各方合力。旅遊景點用貨真價實的美景及服務,贏取遊客的信任與支持。行業良性發展才能為我國經濟發展提供強大助力。

(原題為《杜絕虛假宣傳,旅遊景點應學會真實》 作者 王晗)

編輯:王航

統籌:王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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