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看待“調休式放假”引爭議
日前,今年“五一”勞動節放假安排公佈,“五一調休”衝上了微博熱搜。有網友表示,除了兩天週末和兩天調休,其實只放了一天假,且約等於毀了兩個週末。還有網友表示,28歲以下青年過“五四”青年節本就應該有半天假,這麼算的話“五一”只放了半天假。(見4月25日《瀟湘晨報》)
幾乎每次“調休式”放假,大家都有不同看法。其實,調休是在權衡利弊之後做出的相對合理的選擇,不同人對統一的調休持不同看法,實屬正常。
一來,調休是照顧長途探親、旅遊人羣對長假的需求。多方預測顯示,今年“五一”旅遊人數有望超過2億人次,火車票、機票、景區門票的預訂異常火爆。這當中很重要的一點是今年春節多數人響應號召選擇了就地過年,而清明假期不足以分流旅遊和探親需求,於是出行剛需累積到了“五一”。二來,長假有利於恢復旅遊經濟,拉動消費促進經濟增長。雖然一季度我國國內生產總值同比增長18.3%,但旅遊業受疫情影響還沒有完全恢復。消費對旅遊乃至經濟的貢獻,還有進一步釋放的空間。
此外,調休也符合制度規定。根據2014年修訂後實施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勞動節(5月1日)放假1天。考慮到“五一”假期與春節長假、國慶長假均間隔較長,在“五一”安排長假也有其合理性。
有網友對調休表示不滿,或許是因為沒有長途探親、旅遊方面的需求,也可能是認為調休容易導致連續上班時長過長、身心疲憊——有的企業本就實行週末單休,如此調休很可能意味着“半個月緩不過勁兒”。
在一個利益訴求不同、價值觀念多元的社會,要讓人們欣然接受同一种放假安排,或許並不現實。不論是放假安排,還是其他公共決策事項,都存在眾口難調的情況,只能尋求最大公約數、讓儘可能多的人羣滿意。這既需要決策前調查民情民意,也要在決策後做好解釋説明等工作。當然,如果能以更有力的措施去保障人們的休假權,讓人們對何時出行、休假有更多選擇空間,無疑是落實休假制度、保障休假權益的更佳途徑。
工人日報 馮海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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