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團旅遊品牌創建獎補暫行辦法》出台
新創建的國家5A級旅遊景區、度假區一次性獎補500萬元
近日,兵團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局、兵團財政局聯合印發了《兵團旅遊品牌創建獎補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提出,對於新命名的國家全域旅遊示範區、新創建的國家5A級旅遊景區,各一次性獎補500萬元。對新命名的國家4A級、3A級旅遊景區,分別一次性獎補200萬元、50萬元,對新創建命名的國家級旅遊度假區一次性獎補500萬元。《辦法》還對新創建命名的省級旅遊度假區,五星級、四星級酒店以及相應級別的旅遊民宿、農家樂等,分別作出了獎補規定。
對於獎補資金的使用,《辦法》明確提出,相關單位應嚴格按照財政資金管理規定,重點用於旅遊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體系的規劃建設、環境和服務的提質升級。不能用於職工工資等日常性開支,嚴禁用於發放獎金、津貼、補貼、實物,嚴禁用於樓堂館所等國家明令禁止的項目建設支出。兵團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局每年將採取直接或委託方式對獎補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組織開展績效評價,違規使用的將予以追回。(兵團日報記者 趙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