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服飾”走紅,監管不能虛空

“虛擬服飾”走紅,監管不能虛空

張淳藝

去年以來,作為前沿領域的新生事物,元宇宙對信息產業及各傳統行業展現出強大的吸引力,大有“萬物皆可元宇宙”之勢。而今,元宇宙的熱潮正蔓延至“消費品”領域。虛擬服裝、虛擬鞋以及各種虛擬家居用品應運而生,價格不菲,幾千元甚至上萬元的衣服、鞋子屢見不鮮。(7月13日《工人日報》)

當下“虛擬服飾”十分火爆,不少產品限量發行,購買基本靠搶。在一些人看來,“虛擬服飾”就是2.0版的“QQ秀”,花不菲的價錢買一件看得見摸不着的虛擬服裝,很不值當。不過,對於許多年輕網民尤其是Z世代的“數字原住民”來説,“虛擬服飾”突破了現實的種種限制,不受身高、身材、年齡的限制,可以幫助自己追求時尚前衞,提升在虛擬世界的形象。

作為新生事物,“虛擬服飾”尚處於探索階段,行業遠未成熟完善,假虛擬、真炒作亂象重重。一些虛擬服飾設計師入行門檻低,製作不規範。有業內人士指出,由於最後交付的內容通常只是一張合成圖片,一些賣家不是通過3D建模將虛擬服裝渲染到人物身上,而是用修圖軟件直接“P”到人物身上的。不瞭解製作原理的消費者,往往難以辨別。此外,一些買家盲目看好虛擬服飾未來增值變現的可能,在平台瘋狂下單,“能搶到多少算多少”,使得其失去了原有的意義,帶來泡沫風險。

“虛擬服飾”走紅,監管不能虛空。首先,“虛擬服飾”是否適用無理由退貨規則需要得到明確。如果“虛擬服飾”穿着效果不及預期,一些消費者很可能會要求退貨,從而和商家發生糾紛。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製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規定,“一經激活或者試用後價值貶損較大的商品”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可以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規定。“虛擬服飾”是否屬於這兩類商品,能否適用無理由退貨條款,有關部門需要予以明確,定紛止爭。

其次,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在社交平台上,有人專門發帖教授如何用軟件仿製時裝品牌秀場款服裝涉及虛擬服飾,還有的公然將“復刻”的虛擬服飾進行兜售。在一些建模師、繪圖師開設的虛擬服裝設計課程中,不少虛擬服裝看起來頗為相似。按照著作權法,對於實體服裝進行數字複製,需要得到版權人的授權,否則就涉嫌侵權。虛擬服飾的外觀設計專利,同樣受到法律保護。有關部門應加強宣傳,引導設計師們提高著作權保護意識,既避免對他人的侵權,又要學會保護自身權利。

此外,提醒投資炒作風險。目前,國內沒有支持虛擬服飾的二級市場交易,市場上盯着虛擬服飾的“炒家”卻不少。有的虛擬服飾價格被炒到數萬元,由於交易規則、憑證缺失,投機失敗的風險很大。前不久,在中國文化產業協會牽頭下,近30家機構在京聯合發起《數字藏品行業自律發展倡議》,呼籲“倡導理性消費,防範惡意投機炒作”。相關平台應加強風險提示,提醒消費者理性看待虛擬服飾的價值,同時採取有效措施,遏制賣家引誘和煽動消費者非理性購買。漫畫/陳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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