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王琳 李旭旭
8月20日,齊魯晚報·齊魯壹點報道了“越野自駕“好漢坡”滾下山,兩少年被奪去生命,打卡地成悲劇地”引起普遍關注。“網紅打卡地”成奪命危險地的話題被輿論聚焦,未經開發的山坡“好漢坡”何以成為越野自駕遊的“打卡聖地”?近年來,全國多個“野生景點”頻頻發生安全事故,為何還擋不住“種草”?如何截斷“打卡野生景點”這股風氣,值得深思。
越野自駕“好漢坡”導致兩個少年殞命引發多方關注,不少“大V”對此事進行評論。
不是景點的“景點”,成為諸多社交平台的“引流神器”
近日,四川成都彭州市龍門山鎮龍漕溝突發山洪,造成7人死亡、8人輕傷,持續引發輿論關於野外網紅打卡地的關注。近期又有網友發現,浙江杭州建德的廢棄礦洞成了近期社交平台小紅書上的“避暑勝地”。在平台上搜索相關信息,能發現不少博主在礦洞前拍照露營,更有人進洞探險,精美的照片和刺激的攻略讓礦洞成為了“網紅打卡地”。很快便有消息傳出,此地岔路多、山體有裂縫,隨時可能有落石,當地村委會考慮到安全隱患,前幾天連封5洞。
建德的廢棄礦洞封上了,人們“探險獵奇”的心思卻沒有就此“封上”。不少社交平台上依然有各種小眾景點推薦,如野生瀑布羣、未經開發的山洞,甚至還有廢棄的醫院、電熱廠和防空洞羣。
網上搜索“越野打卡”關鍵詞,車輛在翻越各種“網紅坡”時發生滾落的視頻屢屢可見。8月3日,吳先生駕駛紅色牧馬人越野車從“好漢坡”滾落,車上兩名未成年人不幸遇難,家屬在接受採訪時表示,爬坡之前,並不知道這個山坡如此兇險,活動發起人多次表示“都能過去”“只要聽領隊指揮就沒問題”……從整個事情經過不難看出,這家人在報名參加這個“多倫諾爾大草原自駕遊穿越之旅”時,以為這只是一個簡單的自駕遊之旅,並未想過這其中的兇險。
越野自駕“好漢坡”導致兩個少年殞命引發多方關注,不少“大V”對此事進行評論。
資深汽車達人陳震:尊重大自然,別輕易挑戰
但是,這些事件真的只是“意外”麼?眼下,打卡“野生景點”儼然成為一種“時尚”,不是景點的“景點”更加令人神往,在這種大環境下,諸多越野車隊爭先恐後前來“好漢坡”打卡,卻忽略了其中隱藏的危險,最終引發了這場悲劇。
微博資深汽車達人陳震曾在微博“陳震同學”通過視頻的形式就該事故做出評論,他表示自己去好漢坡,都要進行一系列的設備調試工作。“你知道我每次做的第一件事是什麼嗎?就是把我的輪胎的胎壓放到1.0,掛上低速四驅,打開中後鎖,至少是中後鎖,那麼在爬好漢坡的時候我甚至要三把鎖……你去到一個即將可能會有很大難度的路段的時候,直接最強模式,不要存有任何的僥倖心理,因為一旦被掛在那兒,就是很危險的一個境地。”
此外,他還表示,在做這類危險的事情之前,自己就要做好思想準備。“把車設置到一個最強模式,最好車裏不要坐人,這個是切記切記的。如果真的被掛在那兒,千萬不要試圖去來回地挪,拉好手剎,找救援,這就是你應該做的。”在視頻的最後,陳震呼籲:“我們對於大自然來説真的太渺小太脆弱了,我們不應該去挑戰大自然,而是我們應該去敬畏,去感受。希望大家在玩越野的過程中都能夠欣賞到大自然的美,但是也要去尊重它。”
8月20日,記者電話採訪了陳震,陳震表示雖然整件事具備一定的巧合性,但是歸根究底還是因為安全意識的缺乏。“這個事就種種巧合,但是這種種巧合都是由於對越野的不重視(造成的)。”陳震還表示,組織方也沒有盡到操作提醒的義務,應該用正確的方式去引導車主。
陳震為粉絲和越野愛好者做出提醒:“你要去到哪兒,你起碼要提前做一些功課,然後把車要調整到比較強的一個狀態……提前做準備,這是很重要的。”
報道發出後,不少讀者感到惋惜,提醒不要輕易去未經開發的網紅景點打卡。
保險從業人員:自駕遊期間發生事故需賠付的車輛明顯增多
在地形較為複雜的地方“打卡”時發生事故,保險公司是否會正常賠付呢?就此問題,記者採訪了濰坊保險行業的從業人員。“在這些地方駕駛出現事故,也是可以賠償的,前幾個月,我們剛賠付了一輛在阿拉善衝沙時發生事故的車輛。”某保險公司一位業務人員説,從近幾年賠付數據來看,去阿拉善自駕遊的越野車明顯增多,賠付率也一路走高。
“通過我們後台的大數據,可以分辨出哪些車型的賠付率比較高,也就是説,這些車型更多用於自駕越野,對於這些車型,他們在購買商業險時,我們會在政策允許的範圍內提高一下係數,因為它們出險率更高、賠付額度也高。”這位工作人員説,當然,很多行為是在“責任免除”內的,例如被保險機動車是在競賽、測試期間,或在營業性場所維修、保養、改裝期間。被保險機動車被轉讓、改裝、加裝或改變使用性質等,導致被保險機動車危險程度顯著增加,且未及時通知保險人,因危險程度顯著增加而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公司不負責賠償。
“根據民法典規定,羣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山東求是和信律師事務所史遠律師告訴記者,據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條,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造成對方人身損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史遠律師説:“參與活動的車主也應當對於自駕遊路線提前瞭解,儘量避免危險路段,不要尋求刺激。若遭遇事故,可以對自駕遊活動的組織者提起民事訴訟來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