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領域風險內容治理難點多? 專家:需要多方協同

10月12日,在中國旅遊景區協會指導下,“旅遊風險平台責任研討會”在北京舉辦。來自中國旅遊景區協會、北京大學、中國政法大學、京師律師事務所、法治週報、小紅書等機構的旅遊行業專家、法律專家、內容創作者等參加了研討會。

會議圍繞户外出行、旅遊領域風險內容治理難點與治理手段,各環節主體相應責任劃分等議題展開。與會專家表示,旅遊户外相關風險治理需要多方承擔起責任,協同進行治理。

在線旅遊預定用户快速增長

中國旅遊景區協會副秘書長周莉媛引用的一組數據顯示,2016年-2019年期間,在線旅遊預定用户呈現快速增長,3年內在線旅遊預定用户的增幅約是網民數量增幅的3倍,“這顯示出旅遊信息傳播將全面進入網絡視聽的新時代,網絡平台將成為廣大遊客獲取旅遊信息的主要渠道。”

然而與此同時,一些地方未經相關部門許可私設“景點”,違規為遊客提供遊覽服務、違規開展旅遊經營活動,一些小眾景點或者未開發景點也因為基礎設施不全或者疏於管理潛藏問題、暗含風險,這對在線旅遊信息指引的可靠和安全性構成了新的挑戰。

對此,包括短視頻平台、在線旅遊平台、地圖軟件、點評類軟件等相關互聯網平台着手進行出行內容治理。此前,抖音發佈了《關於開展旅遊招徠治理行動的公告》,對於旅遊產品信息的虛假宣傳進行治理。快手也發佈了關於打擊違規發佈旅遊產品信息行為的公告,對相關內容進行嚴格審查。

小紅書首席風險官許磊則分享了今年十一假期前後小紅書社區在治理方面的舉措。許磊表示,相關治理措施包括建立風險內容分級管控機制,根據媒體報道、用户舉報等篩選出明確禁止進入的目的地,對相關內容進行回查清理,上線專項審核策略;其次,對存在風險的目的地、可能存在風險的關鍵詞,在搜索欄等顯著位置進行風險提示;第三,鼓勵用户對相關違規內容進行舉報,並對舉報入口進行了升級,建立綠色通道加快舉報處理速度;第四,鼓勵博主發佈倡議,倡導用户遵守相關規定,安全出行,避免過度美化,真實分享。

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注意到,9月5日,文化和旅遊部也印發了《私設“景點”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明確,為進一步規範旅遊市場秩序、保護生態環境、維護遊客權益,文化和旅遊部定於9月至11月開展私設“景點”問題專項整治工作。

旅遊風險治理需多方協同

根據不久前文化和旅遊部公佈的數據,目前全國A級景區已經達到1.4萬個。與此同時,重慶李子壩輕軌穿樓等網紅打卡點不斷湧現,户外運動熱度迅速上升,為相關內容的治理提出了新命題。

在治理過程中,互聯網內容平台表示遭遇多種難題,如野生景區管理尚不規範,信息缺乏,只能根據媒體報道等收集存在風險的景點,存在一定滯後;蹦極、高空鞦韆等正規開展的景區活動,一旦發生事故責任如何界定等,均對內容治理提出了挑戰。

北京聯合大學中國旅遊經濟與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曾博偉總結了旅遊活動中長期存在的風險因素,而對於這些行業風險的治理也存在三大難點:一是旅遊概念邊界不清晰,在管理上職責難以劃分;二是涉及部門眾多,需要多個領域部門或機構協同;三是消費者自身對於風險估計不足,對消費者的風險教育不夠。

在相對應的平台責任方面,北京大學法院學副院長薛軍認為,不同類型的旅遊平台存在很大差別,要建立與平台相匹配的責任體制。比如平台需要建立起明確的身份管理制度、及時刪除用户投訴舉報的違規信息、履行安全保障義務對危險行為進行充分提示以及加強與相關部門協同治理。

作為內容分享平台上的發佈主體,內容創作者在發佈信息時也需要進行自我規範。中國政法大學比較法學研究院教授劉文傑表示,在發佈景點體驗類信息時,博主不能發佈欺騙性誤導性的信息。“而如果博主做到真實傳達旅遊體驗,並對可能存在的危險進行合理提示,除去極端情況外,這樣的信息一般來説是合法的。”

就旅遊活動中的安全風險問題,劉文傑還提醒遊客也需要提高自己的風險意識。他特別提到,《民法典》第1176條規定,成年人自願參加具有一定風險的文體活動,因其他參加者的行為受到損害的,受害人不得請求其他參加者承擔侵權責任;“除非其他參與者對損害的發生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

對於旅遊和出行相關風險治理,會上多位專家建議,由於涉及環節眾多,需要多方承擔起責任,協同進行治理。周莉媛認為,此前已有多部法律法規出台,為旅遊安全提供了切實保障,但面對新業態、新特點,相關部門還需要進一步制定相關政策、行業規範等。

周莉媛強調,相關各方需要協同治理,如景區要加強自身風險管理與培訓,各個互聯網平台需要加強對相關內容的治理,同時建議遊客選擇有資質景區景點,創作者不要為了博取眼球發表一些不文明、不安全、不真實的內容。

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 孫文軒 編輯 王進雨 校對 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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