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打卡是現在絕大多數公司都會有的一項員工管理制度,“打卡”這個詞最開始是員工上下班時把考勤卡放在磁卡機上記錄下出入時間,後來便泛指上下班考勤制度。現代打卡方式有很多,簽到打卡,指紋打卡,人臉考勤,app線上打卡等,那麼,古人又是採取什麼樣的方式打卡的呢?
古人一般講究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並沒有嚴格的規定時間,但官員除外。大大小小的官員們也如我們一樣,遵循嚴格的上下班打卡制度。詩經《國風·齊風·雞鳴》中,“雞既鳴矣,朝既盈矣,東方明矣,朝既昌矣”清楚地記錄了春秋乃至周朝時期古人上班的情形,“公雞已經開始打鳴,太陽也升起來了,上朝的官員已經到了。”
公雞打鳴的時間一般是早上五點左右,用古代的説法就是“卯時”,所以官員們上班打卡就叫做“點卯”。上朝前一一清點人數即為點卯,而在“簽到簿”上籤到,即為畫卯,畫卯比點卯更加規範,即使因公出差,也要先在簽到簿上註明無法到崗的原因,方便檢查。
而為了防止官員打卡後“早退”,古代還有上班時間多次點名、抽查的現象,即“頻點”,如果每次頻點人都不在,那麼以缺勤曠工論處。怎麼樣,是不是滿滿的現代打工人既視感?
雖然考勤打卡制度和現在很相似,但是古代對於官員遲到缺勤的懲罰可就嚴峻得多了!古代嚴格執行早起上班的制度,若誰敢無故曠工或遲到,依天數和情節的輕重,可處以笞刑或徒刑。
《唐律疏議·職制五》有一條對官員無故缺勤的規定是:內外官員應上班而不到的,缺勤一天處笞二十小板,每再滿三天加一等,滿二十五天處杖打一百大板,滿三十五天判處徒刑一年。倘若是軍事重鎮或邊境地區供職的“邊要之官”,還要罪加一等,會被強制勞動一年。《 唐律疏議· 職制四》中,還有一條專門關於點名考勤的法令,大意是:內外官吏每天都有數次點名,點名時未到的,每缺一次笞打二十小板。倘每次點名不到的就算曠工,全天不來上班的,就計算天數,然後按無故曠工的罪名交部議處。
除上述規定外,唐朝在不同時期,還有扣除工資的處罰。唐玄宗時期,缺勤一天,扣三個月工資,“文武官朝參,無故不到者,奪一季祿”;唐肅宗時期,缺勤一天,扣一個月工資,“朝參官無故不到,奪一月俸”。
到了宋朝,雖然相關規定還是很嚴格,但因為朝廷善待士大夫,所以出現了很多缺勤現象。宋仁宗時期,有御史彈劾史館修撰石中立等33人假借生病不赴朝會。宋仁宗十分惱怒,特地下詔警告百官,並制定相應措施杜絕這種現象。規定以後如有多次稱病不上朝者,朝廷會派醫官檢查核實,一旦發現欺詐,必予嚴懲。
元朝雖是草原民族建立的政權,但在考勤制度方面也承襲了以往的傳統,元代的書畫大家趙孟就曾因為遲到被判當堂打屁股。
明清時期,外官嚴禁請假。無論病假還是事假,凡是離開就任的崗位就會被立即免職。因病因事被免的公務員,若無重要官員推薦,很難再次起用。
所以説,跟古人這些起得比雞早,遲到缺勤動輒打板子、吃牢飯相比,現在的工作已經是非常幸福了。勤奮努力自古是中國人的美德,且行且珍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