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機場除了滿足客貨運輸功能,也將可滿足廣大航空旅遊愛好者觀賞飛機起降、運行、遊覽機場和航空特色景觀體驗的需求,民航局機場司正就《民用機場航空觀景設施規劃建設指南》(以下簡稱《指南》)徵求意見。《指南》研究了全球40多個機場。
民航局表示,航空觀景作為機場特有的體驗形式,一直深受民眾的關注和歡迎,成為了展示機場形象和普及航空文化的重要窗口。
依託較好的航空文化普及程度,國外眾多機場為民眾設置了航空觀景設施,成為了具有機場特色的旅遊點乃至航空文化的傳播載體。
《指南》由中國民用航空局機場司、首都機場集團公司北京大興國際機場、西部機場集團有限公司機場建設指揮部等共同編寫。編寫組研究了全球40多個設置有航空觀景設施的機場,並對其中25個具有鮮明特色的機場航空觀景設施的使用現狀進行歸納分類、分析總結。
機場航空觀景設施根據其在機場中區域位置,主要分為航站樓航空觀景設施、機場陸側航空觀景設施、機場空側航空觀景設施、機場周邊航空觀景設施等四類。
《指南》提出,航站樓內航空觀景設施應結合航站樓功能、旅客流程進行規劃,可利用屋面、地上樓層等樓層較高、視野較好、配套設施齊備的區域設置,配置一定的觀景桌椅和瞭望設施。
陸側航空觀景設施可設置在觀景視野較好,面對公眾開放的場地或建築物,如綜合交通中心、酒店、公共停車樓(場)、公共綠地或廣場。
空側航空觀景設施應結合機場實際運行情況,經充分論證後確定。在確保機場安全運行的前提下,可採取遊覽式觀景或定製服務等形式,近距離體驗機場運行。可配備必要的配套設施設備,例如臨時觀覽圍護設施、觀光車輛、安檢設施等。
機場周邊航空觀景設施可結合機場周邊具有良好觀賞視野的綠地、廣場、山坡等設置,可根據需要規劃建設觀景路、觀景平台、觀景塔等航空觀景設施。
《指南》還特別提出,航站樓及陸側面向空側的航空觀景設施要設置必要的物理隔離設施、視頻監控系統等安保措施,避免未經授權人員進入或向空側投擲物品。物理隔離設施的設置高度和形式需要經過科學設計論證,並通過機場公安和安防部門同意後實施。
為滿足航空愛好者的攝影需求,《指南》特別提出,位於航站樓面向空側的航空觀景設施和單層圍界的機場周邊航空觀景設施,可在物理隔離設施和圍界上開設攝影孔,方便攝影愛好者拍攝。攝影孔建議直徑小於或等於150毫米,距地面高度控制在1.5-1.6米。文/本報記者 藺麗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