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文化和旅遊部市場管理司發佈《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三版)》(下文簡稱“《指南》”),省(區、市)內無中高風險地區後,可恢復旅行社及在線旅遊企業經營該省(區、市)跨省團隊旅遊及“機票+酒店”業務。
《指南》要求,結合團隊旅遊涉及範圍廣、流動性大、鏈條長等特點,強化關鍵環節管理,慎終如始做好旅行社疫情防控工作。按照“誰組織、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壓實企業主體責任,把防控責任落實到具體部門和個人,從嚴從緊、從細從實做好遊客招徠、組織、接待等環節的疫情防控工作。要堅持常態化精準防控和局部應急處置有機結合,原則上不對全行業實行“一刀切”。
《指南》明確,旅行社要對旅遊產品進行安全風險評估,不組團前往中高風險地區旅遊,不承接中高風險地區旅遊團隊,不組織中高風險地區遊客外出旅遊。相關區域列為疫情中、高風險等級時,未出發的旅遊團隊必須立即取消或更改旅遊行程。
《指南》要求,旅行社應當預先掌握旅遊目的地和客源地衞生健康部門、定點醫療機構等相關部門聯繫方式,並確保導遊等服務人員知曉。要加強與合作商、供應商的協調聯動,抓住關鍵環節,注重銜接貫通,特別是暢通疫情上報通道,發現疑似疫情應及時向當地衞生健康部門、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報告。
旅行社要做好遊客信息採集、健康檔案、檢測登記,要求遊客報名時如實告知與旅遊活動相關的個人健康信息,出示健康碼並在出行前再次核驗。對沒有通過健康碼檢核的遊客要做好解釋説明和勸阻工作。要落實體温檢測制度,體温異常的遊客不允許參加行程,勸導其就醫檢查並做好登記。
此外,團隊旅遊行程結束後,旅行社要做好旅遊團隊檔案整理,妥善保管遊客和員工的健康信息,建立工作台賬,做到可查詢可追蹤。
來源:人民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