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考級改革應該提上日程

  【新聞隨筆】

  作者:許洪帥(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藝術與國防教育研究室主任)

兩會期間,曾有委員和代表聚焦音樂美術等科目的社會考級問題,提出了“調整或取消音樂類考級制度”“制止兒童美術考級”等建議。

最近幾年,音樂美術等藝術考級問題屢屢在兩會期間被關注提及。社會藝術考級在中國已經開展近40年,經過發展,目前在中國已形成了音樂考級、美術考級(含書法考級)、舞蹈考級和表演考級等四大類、覆蓋70多個專業的龐大業餘考級體系。

藝術考級的大發展,為中國廣大青少年敞開了藝術學習的大門,解決了數量龐大的藝術培訓教師的就業問題,在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中都起到一定的作用。當然,在長期發展過程中,藝術考級存在重技輕藝、重教輕育的導向,對考級評定結果的利用過於功利化……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教與學的扭曲,使藝術教育走向短視與失真。再加上諸多利益的深度勾連以及由此形成的持續“逼迫”,在相當程度上給學習藝術的孩子們帶來不小的干擾甚至痛苦,使他們喪失了藝術學習的快樂和享受,讓越來越多的考級參與者陷入彷徨無助,致使藝術考級飽受詬病,持續引發爭議。

對藝術學習而言,考級仍然是一個比較有效的自我學習、約束、激勵、肯定的學習方式,其“教會、勤練、有演有展”的教學路徑,能夠為青少年提供繼續學習的目標、動力和手段,培養良好的學習態度及習慣,培養聚精會神、持之以恆、自我控制等能力,並增進青少年對人與世界的理解。因此,在藝術學習及其社會考級方面,與其“取消”和“制止”,不如就此整體審視近40年的藝術考級帶來的發展效益與社會融入情況,比如,到底是考級本身出了問題,還是考級治理的體制機制出了問題,對於那些亟待破解、糾正和變革之處,應下大氣力推進相關工作。

2017年《社會藝術水平考級管理辦法》再次修訂,其在制度設計上出現的非連續性、選擇性收縮等問題,應在藝術學習的實踐中逐步加以解決和完善。推進藝術考級制度改革,要牢牢抓住藝術考級教學大綱和改革評價體系這個“牛鼻子”,引導行業和家長面向青少年終身學習的成長目標,錨定健康成熟的人格發展。要緊密依靠工作專委會職責,嚴格規範考級專業設置,精準提升指導教師專業素養和考評教師職業操守。此外,還需全面優化相關監管體系,暢通輿論監督渠道,利用自查報告、行業報告、年度發展報告制度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對羣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對以藝術考級的名義侵害廣大青少年羣體利益的行為,要緊盯不放,從嚴治理。唯有堅定改的決心,改到位、改徹底,方能推動藝術考級高質量發展。

《光明日報》( 2021年03月17日 02版)

來源:光明網-《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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