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身者,無形之象也。不空不有,無後無前,不下不高,非短非長。用則無所不通,藏之則昏默無跡。若得此道,正可養之。養之多則功多,養之少則功少。不可願歸,不可戀世,去住自然矣。——《重陽立教十五論·第十四論養身之法》
道家修行,借假修真
這一論在《龍門心法》之中,王常月祖師也強調過,道家求長生,這長生不是肉身,而是法身,肉身是一個假的東西。鼻吸往來之氣,體內的這些,正一天師就認為這些都是浮塵聚沫幻化而成,不求這些東西。
只不過在道家修行上,認為在成道之前,我們需要借假修真,就像一個主人,在他沒有躲避抵抗外在自然氣侯的情況底下,他需要一個房子。但是要知道,那是房子,是一個工具,不是累贅,我們才是真主人。
所以在這一點上,很多的研究者還有很多的一些道教的學者就會產生一個誤區,認為道教求的是肉身的長生,那如此而論的話,我們在《立教十五論》的第一節課已經説過了,那重陽祖師在世只有五十八年,有的祖師又在世千年。
不在年齡長短,他的心願已了,成道之後度化七真,他在世間的願望了了,就往上走了,有些住世的時間長一點,那是因為他心願沒有了。並不在於這個軀體上是長是短,是活多少年。因此道家才有一個基本的禁忌,就是“道不言壽”,跟年齡沒有什麼關係。
見到自己的本來面目
祖師緊接着來描述這個法身,“不空不有”,不能視其為空,也不能認為它有,“無後無前,不下不高,非短非長”,依照這樣的一個語序,其實後面還可以説很多,比如不垢不淨、不動不靜等等,都是對這個法身的一個描述。法身就是道身,我們把道炁納到自己身中,我們返本復原了,我們見到我們自己的本來面目了。
這就是真性,這就是法身,也就是我們萬萬祖師求的東西,我們參、我們悟、我們法、我們修,修的東西。“用則無所不通,藏之則昏默無跡。”
一個真正修行的人,一個修為很高的人,“昏默無跡”,處在塵俗之中,在熙熙攘攘的人羣之中,是一個最不起眼的人。無論從相貌、衣着,各方面,看不出他有什麼能耐,而他恰恰能扭轉乾坤,能妙奪陰陽,能超離三界。看不出來的,可靜可動。當動的時候,看到有災難,看到老百姓遇到了困苦,看到了善人遇到磨難,一旦用的話就是法。法不離道、道不離法。法是顯道的,道是寂靜的、無痕跡的,無可言表的。在用的時候,我們能體驗得到的,就已經不是道了,就是法。
道的本質是什麼
祖師很多很多的經典,大部分都在談修道,對於道的本質,只有《道德經》八十一章論述得比較多一點,其它的經卷幾乎不論述。對於法這一塊,大部分的經典不論述,原因很簡單,我們其實也強調過,就跟走路一樣,到了就到了,沒到趕緊走,説那麼多有什麼用。
所以祖師大部分的經典,像一個綱領一樣,像一個籬笆牆一樣,像一個火把一樣,像一個指南針一樣,像一個船一樣,像一個枴杖一樣,像一個燈塔一樣,只是告訴你怎麼走路,如何能夠減少一些損失,一些遇到的磨難。得了是你自己得了,你自己了了,你自己明瞭,對於別人而言,他仍然不知、不曉、不了。
養夠德,自有仙真來接引你
祖師説:“若得此道,正可養之”。我們現在很多的出家人,出家的因緣是不一樣的,有很多的一部分,他的信仰其實並不是説是一開始過很堅定,或者就很明確,往往是在依照祖師的法修的過程中產生的,也就是驗證了。
如果去通過研究,通過看書,通過百度,通過很多的一些資料、視頻,永遠都是鏡花水月,真的會害了你一生,絕對是害大於利。依照祖師的法,依照祖師的留下來的這樣的一個法船,依照一個次第,依照一個正教,依照一個正法去修行,你自然境界就變了。
這個過程中就會產生一種正信,原來真的是這個樣子。若想描述,描述不出來,心裏知道了。如果發現驗證了,走得就會更精進一點,更勤勉一點,也會更加地如如不動一點,因為它驗證了。所以如果你驗證了,就要“養”。
所謂“養”,就是説認定這樣一個道路,還有把已經得到的成果進行鞏固。方法對了,猜想的,我是不是這樣地修,我師父説的意思是不是這個,我理解的對不對,當你驗證之後發現是對的,那就要去蓄養它。這個才是祖師所説的“德”。
道是在宇宙之中,大之無外,小之無內。人身之中對於道的體現就是“德”。德養之多,那就你的功多,你養之少,功就少。一些短暫的東西,養不住,幻化的,今天有,明天無。今天社會有一個熱點,過幾天之後這個就out了。這個“德”是亙古以來永遠不變,蓄養它。養多少,你就有多少的德性,有多少的道行。當你養夠了的話,那自然一日登真,那仙籍上就有你的名字了,自然有仙真來接引你。
不可願歸,不可戀世,去住自然
祖師又強調,“不可願歸,不可戀世,去住自然”。所謂願歸就是希求於“出離三界”,希求於得道成真。一種是修行的初級階段,發的這樣的妄念,起這樣的一個妄想,而不把功夫落在實際的修行中。還有一種是已經功夫很深了,很高了,説我這兒該走了吧,我再加把勁。
一切自然,斷就像瓜熟蒂落一般,就像秋天的時候風吹動落葉一般,落葉不要着急,説冬天來了,我得落一切自然。落就落,在就在。在也好像落了,落了也好像在。不掛念,這是真境界。
同時祖師又説“不可戀世”。這個世間真好,我現在去住自然,三災八難不能波及,我的法身無所不在,既可以在這兒,也可以在那兒,世間好多的一些美景,好多的一些新鮮事物我還沒看夠,這就產生了“戀世”。但是大家要區分的就是和某些成道祖師的發願要區分開來。有些祖師成道之後沒有馬上離開是因為有願力。
道教的一個宗旨就是自度和度人,自度之後就是要度人,要建功立業,要代替元始天尊來宣行道法,所以他必須得發願,完成這樣一個度世的過程,但是不等於戀世,那是一個沒有了的願,是他修行的一部分,是需要面對的一個東西。
至於説“去住自然”,我們一直在強調,也是給大眾的一個強調,不管在哪個階段,都要“去住自然”,包括我們對於煩惱,也以這樣的態度。我們不要拒絕煩惱,我們不要拒絕一些我們所謂認為惡的東西,一切都讓它自然。來就來,走就走,有就有,沒就沒,是就是,不是就不是。不要去糾結,當你去糾結、去判斷的時候,你自己又陷進去了。就像一個球一樣,或者我們一再強調的,像一個茶壺蓋一樣。
本來你在那個中心,結果你走到茶壺蓋的邊緣了,也在那個圓圈上打轉轉了。那麼你認為自己是在扶持正義,其實你與那些陷入矛盾中的人有什麼區別?一個巴掌拍不響,這個説他是在扶正,其實恰恰是別人的同謀。
最好的東西就是看淡,不理會它,當它沒有,當它不存在。有煩惱,正面去面對,讓它產生,找它的根源,我們釜底抽薪,我們功夫得下到。功夫不到得有個過程,冷靜對待,自然自然一日一日功夫就長進了。而不要去刻意,我跟它作對,我要跟它打仗,我要跟他去抗衡。你這一抗衡,你這抗衡的心本身就是煩惱,那怎麼辦呢?而且未必有效果,而且只能讓這個水缸更加地混亂,更加地污濁。弄到最後修來修去,大家沒發現你清靜,還發現你修得還不如不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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