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紅星新聞記者從國家文物局獲悉,近日,國家文物局通報了2020年度全國文物行政執法和安全監管工作情況。通報介紹稱,2020年全國文物犯罪發案率較2019年下降20.15%,第五批A級通緝令通緝的10名重大文物犯罪在逃人員,至今也已全部到案。另據國家文物局督察司負責人介紹,目前已有23省份將文物安全工作納入到地方政府考核評價體系當中。
國家文物局:
A級通緝令中10名重大文物犯罪在逃人員全部到案
紅星新聞記者從國家文物局獲悉,2020年全國共開展文物執法巡查266278次,發現各類違法行為590起,其中涉及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03起,行政處罰63起,責令改正89起,移交司法機關6起。
其中,由國家文物局直接督辦文物違法案件236起,案件涉及山西太原晉陽古城遺址、山東淄博臨淄墓羣、福建福州三坊七巷和朱紫坊建築羣、河南南陽武侯祠等重大違法案件得到嚴肅查處。
此外,全國還開展了文物安全檢查495315次,發現安全隱患68295項,已完成整改57395項,整改率達84.04%。
國家文物局還會同公安部持續督導打擊文物犯罪,全年共偵破各類文物犯罪案件2134起,抓獲犯罪嫌疑人2435名,追繳文物3.1萬餘件。
值得注意一提的是,國家文物局此前還發布了第5批A級通緝令通緝的10名重大文物犯罪在逃人員,至今已全部到案。據悉,2020年全國文物犯罪發案率較上一年度下降20.15%。
23省份將文物安全工作納入地方政府考核評價體系
落實主體責任是文物安全責任體系的關鍵環節。國家文物局督察司負責人接受採訪時介紹,文物安全的責任體系包括政府的主體責任、部門的監管責任和管理使用單位的直接責任。而做好文物安全,關鍵在於主體責任的落地落實。
那麼,國家文物局在推動落實主體責任上做了哪些努力?上述負責人介紹稱,2020年,浙江、河南、貴州等省級人民政府召開全省文物工作會議,專題研究部署加強文物安全工作,壓緊壓實主體責任。此外,山西、安徽、福建、山東、甘肅等省級領導同志對文物安全工作作出批示。
“也有一些省份尚未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文物安全工作的實施意見》要求,將文物安全工作納入地方政府年度考核評價體系。”該負責人表示,為督促落實主體責任,國家文物局重點做了三方面工作。
一是抓考核,將文物安全作為考核重點內容,促進地方政府壓實文物安全主體責任。
二是抓調查,組織開展省級人民政府落實文物安全主體責任情況調查評估,督促相關省級政府將文物安全工作納入地方政府年度考核評價體系。
三是抓督辦,督促有關省份將文物安全工作納入政府年度考核評價體系,持續推動地方各級政府落實主體責任。據透露,我國目前已有23個省份將文物安全工作納入地方政府考核評價體系。
此外,該負責人指出,2020年,國家文物局還印發了《文物博物館單位文物安全直接責任人公告公示辦法(試行)》,其中要求實施文物安全直接責任人公告公示制度,要求文物博物館單位主動向社會公告公示文物博物館單位名稱、安全管理責任單位名稱、文物安全直接責任人與安全管理人姓名、職務和聯繫電話,以及文物行政部門監督舉報電話等,更好地接受社會監督。
文物盜竊盜掘屢禁不止怎麼辦?
國家文物局:加入衞星遙感等技術加強文物執法
通報還指出,當前文物安全形勢依然嚴峻,法人違法屢禁不止,盜竊盜掘、文物火災等安全案件事故時有發生;文物安全和執法力量有待增強,文物行政執法和安全監管能力亟待提升;一些地方對文物違法問題和安全事故還存在遲報、瞞報現象,一些文物單位安全防範設施設備還不健全。
針對通報中提到的問題,上述督查司負責人表示,國家文物局已加大新技術手段在文物行政執法中的運用,利用衞星遙感、無人機等開展執法監測,建立“天上看、地上查、網上管”工作模式,對各類違法問題“早發現、早制止、早處理”,既緩解執法力量不足等矛盾,也從一定程度上解決“隱瞞不報、毫不知情”等問題。
新技術之下,文物保護效果如何?該負責人指出,僅2020年,國家文物局通過遙感監測發現晉城、濟寧、廣州、遵義、銀川5市文物行政違法問題169起,發現的案件數量佔國家文物局局全年督察督辦文物行政違法案件的72%。
“下一步,我們將狠抓文物行政執法和安全監管工作,確保文物安全。”上述負責人表示,一方面,要繼續加大文物安全執法督察檢查,強化地方政府主體責任、部門監管責任和文物管理使用者直接責任。
據悉,文物督察形式也將有所創新。國家文物局將強化新技術手段運用,探索“遙感+督察員”的文物督察模式,開展文物行政執法專項檢查。同時,還將推進文物平安工程,加強安全防護設施建設,持續開展文物火災隱患整治和消防能力提升三年行動,進一步加大隱患排查和整改力度。
紅星新聞記者 嚴雨程 楊雨奇 北京報道
編輯 劉宇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