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漲姿勢:一個女醫生之死 2016.4.14日

  趕了400多公里的長途後,馬林青終於見到了女兒。此時,她正躺在重慶市南川區人民醫院的太平間裏,身上穿着深藍色壽衣,頭纏黑布,聲息斷絕。

  3月5日晨6時10分,中國《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實施的第5天,醫院宣佈了張曉燕的死亡。9個小時後,馬林青將手放在女兒沉寂的胸口,終於確認了這一事實。

  太平間裏寂靜得只聽到幾個人的喘息聲。馬林青撫摸着女兒塌陷的鼻樑,那裏的顏色如眼窩一樣烏青。她顫抖着手用力解開纏在女兒額上的黑布。黑布纏了三四層,緊緊遮住張曉燕眉心的一處淤青,滲着血。

  馬林青咬着牙,試圖解開女兒衣襟的黑色繩釦,繩子系得很緊,她解了三遍才成功。撩起外衣,馬林青揭開女兒貼身的白色裏衣,入目是片片淤青。她使盡氣力把女兒側翻,肩頸處傷痕交錯。陪同前來的外甥女婿將手探向張曉燕的腦後,那裏也有傷口。

  許多年來,馬林青第一次直面女兒身體上的所有傷痕。

  她回過身,女婿黃學通垂頭跪在太平間冰冷的地上。馬林青上前抽了他兩記耳光,黃學通一言不發。這是馬林青知曉女兒遭他毆打的幾年來,做出的最激烈的舉動。

  馬林青和丈夫決定報警,他們在來時路上已經商量好,女兒死得太過意外,“看到有傷,就一定要報警”。

  重慶市南川區西城派出所刑警隊受理了案件,於當晚進行了屍體檢驗。3個星期後,重慶市物證技術鑑定所出具了屍檢報告。

  屍檢報告顯示,張曉燕的死亡原因系烏頭鹼中毒。身上除新傷外還有舊傷。身體前後的傷痕根據寬度推測是類似皮帶的物體造成。嘴唇內側有淤青和齒痕。張曉燕的腦後有一道6公分的傷口,呈骨折。在法醫報告中,這道傷和她鼻樑處的骨折均被描述為“不容易由其本人造成”。

  張曉燕生前,最後與之相處的人是黃學通,在他給馬林青一家的講述裏,張曉燕的中毒是“喝錯了藥”,鼻樑和腦後的傷則是“站立不穩磕到了”。在屍檢報告出爐之前,他也如此向警方解釋這些傷痕與自己無關。

  據南川警方的消息,對於張曉燕一案,警方已立案,目前黃學通因“故意傷害罪”被刑事拘留,警方還在做進一步調查取證。但據警方告知家屬,目前對張曉燕的死因還未認定是“他殺”還是“自殺”。

  沉默至死

  在親朋好友眼中,張曉燕是個成功的女強人,事業有成,兒女雙全。

  34歲的張曉燕出生於奉節農村,在重慶醫科大學畢業後,與丈夫一起回到他的家鄉南川定居工作。他們在她唸書時便開始了戀愛。

  在南川宏仁醫院的兒科工作數年後,張曉燕選擇單幹,這些年來,她將一家診所和一家藥房打理得十分妥帖,每月收入頗豐,這讓她在南川當地亦小有名氣。

  她是家庭唯一的經濟來源,供着重慶市區內的一套住宅,每月定期還貸。她漂亮,皮膚白皙,大眼睛,眉毛彎彎,牙並不很整齊,但很愛笑。

  “她很會打扮自己,”王豔是她的患者兼閨中老友,在過去很長一段時間裏,她們常搭伴去買衣服。

  張曉燕以“愛孩子”出名,她和丈夫共育了一兒一女,長子9歲,幼女6歲。丈夫長年在外,她一手包管了孩子的教育撫養,每週督促着他們去學鋼琴和舞蹈。

  張曉燕的生活極有規律,家、診所、孩子學校,三點一線。 “我們常會有一些宴請,曉燕姐基本不去,問她就説要照看孩子學習”,藥店的供藥商程進(化名)説。但無數次被拒絕卻並不妨礙程進與張曉燕的合作,因為“她真的是一個能力很強的女人”。

  但外界很少有人知道,張曉燕也是一名家暴受害者,這是她生前死守的秘密。她曾將紮起的長髮披散,戴上眼鏡,試圖遮掩臉頸的淤青;換上包裹嚴實的衣服罩住四肢的傷痕;用謊言去應對一切詢問。

  直到她的死訊在小城南川炸開,那些隱秘的新傷舊痕裹挾在人們的口水裏,散佈在街頭巷尾間。

  張曉燕去世兩週後,一名出租車司機在聽到張曉燕居住的小區名和她的名字後,探過頭,壓低聲線:“是那個喝藥死的嗎?和老公打架的那個?我一個親戚也住裏面,看到過他們打架。”

  但事實上,黃學通只是張曉燕名義上的丈夫、法律意義上的前夫。他們在2013年就已離婚,但離婚後,他們仍一直居住在一起,直至張曉燕死亡當夜。

  在張曉燕的微信朋友圈裏,她發的最後一條信息是黃學通的半身照。黃戴着摩托頭盔站在路邊,穿着黑色皮夾克,黝黑,略胖。他被頭盔遮住大半張臉,神情漠然。

  這張圖沒有配任何文字。

  事發當晚,張曉燕因中毒被送入離家一公里的宏仁醫院,這是她曾工作過的地方。送院初時張曉燕還有意識,但拒絕回答醫生的任何問題,即使院方尋來了曾與她共事過的同事。

  她的嘴始終緊緊閉着,直到轉院至南川人民醫院嚥下最後一口氣。

  棍子、皮帶和手

  姐姐張奎梅曾拍下張曉燕某次捱打後遍佈全身的傷痕。彼時她第一次知道妹妹在家中遭到毆打。

  張奎梅問她:“拿什麼打的?”

  張曉燕回答説:“棍子”。

  那是一根兩尺多長的木棍,比女人的手腕略細。吳書坤見過這根木棍,在他和張曉燕短暫的交集中,他是這個女人遭受暴力的目擊者之一。他們曾師從同一個老師李建波學習穴位貼敷。去年8月,李建波收張曉燕為徒,“這個女子好學、勤奮”,也正因此,李建波鼓動在萬州的大徒弟吳書坤多和張曉燕交流學習。

  2015年10月14日,吳書坤在張曉燕的診所忙了一上午,受邀去她家吃午飯。飯罷,黃學通將張曉燕叫進房間,短短几分鐘,再出來時兩人都換了顏色。張曉燕神情異樣,“很緊張”,黃學通則一臉嚴肅:“師兄你先走,我找張曉燕有事。”

  吳書坤只得作別。還未下樓,身後大門發出一聲巨響,張曉燕從裏面奔出來,一隻平底鞋在樓梯上被甩掉,黃學通拿着木棍跟在其後,罵罵咧咧。“他喊着,‘張曉燕你再跑,你跑我就打死你’,”吳書坤説。當他追至樓下時,黃學通已一把抓起張曉燕的頭髮往樓上拖,像“抓一隻小雞一樣”,”邊走邊打“。

  目睹這一切的還有幾個鄰居,以及張曉燕6歲的女兒。吳書坤説:“我問她女兒,你怎麼不勸你爸爸。她女兒笑嘻嘻的,好像很習以為常的説,“我不勸”。”

  在數分鐘的採訪中,吳書坤重複了三遍自己沒有勸阻的理由:“我和她老公第一次見,和張曉燕第二次見,都不清楚發生了什麼,不好勸。”

  連同他在內,現場所有看客都靜默着,他們看着張曉燕被拖上樓。呼痛聲淒厲,她沒向任何人求救。

  後來,幾乎與張曉燕有過交集的人都見過這場家庭暴力的直接結果。在距離張曉燕家4公里的南川骨科醫院裏,至今留有一條她10月25日的就診記錄:左腓骨(小腿外側)骨折。

  (張曉燕用“張小燕”的名字留下了就診記錄)

  在此後的幾個月裏,張曉燕出入都要靠枴杖。除了家人,她對外統一解釋為“不小心摔的”,周圍的人們也就裝着信了。

  “我問她的腿怎麼回事,她説摔了。可聽人説是她老公用棍子打斷的,也不好再問。”類似的表述出現在至少三個人口中,她的好友、她的病患,還有診所旁邊乾洗店的老闆娘。

  在張曉燕死後,跟隨警方現場勘查時,朱忠文特意尋找過這根打人的棍子,但未果。他是馬林青一家的好友,同住奉節老家,曾在中醫方面指點過張曉燕,張曉燕喊他“哥”。

  3月5日,接到張曉燕的死訊後,朱忠文陪同這一家人從奉節來到南川。當天報警後,警方提出,家屬可以派一個代表跟隨前往現場,長年在外奔波與各色人打交道的朱忠文被委以重任。

  走進那間凌亂的卧室時,朱忠文看到,地上和牀上血跡斑斑,類似清洗的水痕洇在地面的血跡上。一條皮帶被丟在牀頭,在張曉燕的屍檢報告中,她身前身後交錯的傷痕正是由疑似皮帶的物件造成。一個黑塑料袋裹着一團藥末被扔在牀上,洗手間的洗臉枱上也灑着類似的粉末,這些被懷疑是致使張曉燕中毒的草烏或川烏。

  除了黃學通本人外,如今大概已無人知道張曉燕初次捱打始於何時。根據現有的他人敍述,張曉燕遭受家暴最早可追溯到6年前。

  當年,張曉燕夫妻還居住在診所樓上,這裏如今已被改作倉儲。乾洗店的老闆娘常常聽到二人爭執,非常激烈。她印象最深刻的便是在5、6年前,有一天她看到張曉燕臉上有傷,三道指甲挖痕清晰可見。出於“這是人家家事”的顧慮,老闆娘並未多問,但她至今還記得,此後一個月,因有傷,張曉燕都不敢吃帶醬油的食物。

  在張曉燕的診所工作過三年的羅遠霞也曾目睹過一次。那是2010年的一個夏日,她聽到夫妻二人在樓上爭執,她上樓察看,進屋便見張曉燕捂着臉坐在牀上掉淚,面帶紅腫。黃學通見她進來,甩手而去。

  “我沒問怎麼回事,就去附近超市買了橄欖油給她擦,能消腫”,羅遠霞説。

  至於每次為何被打,張曉燕並不肯對人言説。一次在表妹方子春(化名)的追問下,她才答説:“黃學通心裏過不去(不痛快)。”

  五次離家出走

  張曉燕本有很多次機會擺脱黃學通,離婚便是其中一次。

  2013年,黃學通與張曉燕協議離婚,財產和孩子的撫養權盡歸張曉燕。這看似一場無奈之舉,在張奎梅的敍述中,離婚是因為黃學通在外負債過多,藉此將財產全部轉歸張曉燕。在當時,張曉燕沒同任何人説起。領取了離婚證後,她同往常一樣和黃學通繼續住在同一屋檐下,身邊的很多人也以為他們還是夫妻。

  直到去年9月,張奎梅才知道妹妹離婚一事。在獲知張曉燕捱打後,張奎梅更是以離婚為由勸説她離開南川。

  “她有本事,去哪裏不能活呢?可她就是放不下兩個娃兒,”張奎梅説,張曉燕很想離開,但希望能帶着孩子一起走,將幼女帶走不是問題,但要把長子帶走卻“完全不可能”。

  “她説過,黃學通肯定不會放過他們的。”張奎梅説。

  而同大多數家暴受害者一樣,張曉燕也曾試圖逃跑以掙脱這段痛苦的命運。去年10月15日,即吳書坤目睹自己遭到毆打的第二天,張曉燕收拾了行李離開南川。這是她的第一次奔逃,輾轉而曲折。

  她最先投奔的是在涪陵的老師李建波,近兩個小時車程後,張曉燕見到了師父。當時,李建波要轉往江津授課,她也執意跟隨前往,並借用了旁人的身份證辦了張電話卡,希冀以此來擺脱黃學通的追蹤。隨後,張奎梅也在跟李建波通話後抵達江津。幾番商議,張奎梅決定讓妹妹去投奔朱忠文。

  雖同屬奉節,但朱忠文住在另一村鎮。姐妹倆需換乘汽車、公交,再趁夜搭乘摩托上山。摩托車在河灘間顛簸,山風寒冷刺骨,車在山裏兜轉過十餘個彎,方才抵達朱忠文那幢位於山腰上的二層小樓。在張曉燕的出逃歷程中,她曾兩次躲在這裏,因為“只有這裏黃學通不知道”,朱忠文説。

  朱忠文回憶,所有人都不斷勸説張曉燕報警,或者尋求婦聯幫助。但她都拒絕的“很堅定”,理由是“不能害老人(公婆)傷心”。“她覺得這個事兒給別人知道不好,而且也擔心報了警,黃學通還會再打她”,朱忠文説。

  因為妹妹的堅持,張奎梅放棄了勸説,這一妥協令她無比後悔。由於張曉燕拒絕報警求助,致使在她去世後,要證明她生前曾遭受黃學通的虐打變得無比艱難。沒有當事人親口指證,沒有警方驗傷報告,沒有報警記錄,幾乎什麼都沒有。除了張奎梅手機裏的幾張照片。

  10月16日,在張曉燕捱打的第三天,張奎梅用手機記錄下她的傷情。照片中,張曉燕憔悴而木然地向鏡頭展露傷處,淤痕遍佈面頰、胸前、肩頸和四肢。此時她的左小腿因骨折已行走不便,由於奔忙,張曉燕只是請李建波和朱忠文做了簡單的傷情處理。

  (張奎梅曾拍下當時張曉燕的傷痕,這樣的淤青遍佈全身,彼時張曉燕的左小腿已經骨折)

  而在另一頭,黃學通開始四處尋找逃家的張曉燕。他給可能知曉張曉燕去向的人挨個兒打電話,包括診所的護士、張曉燕的朋友唐顏(化名)、張奎梅,以及李建波。但沒有人告知他張曉燕的去處。

  李建波拒絕提供張曉燕的下落,即使他知曉她落腳何處。可就是如此,黃學通依然追到李建波授課的地方,在賓館守了一天一夜,等張曉燕“自投羅網”。

  在朱忠文家待了兩夜後,張曉燕新換的手機號還是被黃學通設法找到了。電話中,黃學通給她道歉,誠意十足,做下“不再打你”保證的同時,黃學通説:“我在你老漢兒(爸爸)這”。

  與來時一般,下山時也是一個傍晚。朱忠文騎着摩托將張曉燕送至山下,再目送她乘車離去。很快,公交車抵達白帝鎮,張曉燕父母的家與鎮子隔湖相對。父親駕着自家的船在岸邊等候接她。湖水黑沉,靜默翻滾着,略有腥味。湖面上閃着幾點燈火,那本是她回家的路,但等候的卻是那個令她心生畏懼的男人。

  登岸,拖着傷腿行過數十級石階,張曉燕進了屋,躲開母親要察看她傷情的手,面無表情地走向黃學通,也迎向她此後未可知的命運。

  在此之後,從去年11月至今年2月,因不斷遭到毆打,張曉燕又先後四次逃家,每一次都以自行歸家告終。

  “黃學通拿孩子威脅她”,張奎梅説,孩子是張曉燕的軟肋,這一點被黃學通牢牢抓着。12月,張曉燕再次逃跑,黃學通帶着女兒,拖着張奎梅返回奉節尋找。在車上,張奎梅聽見黃學通打電話給張曉燕:“他説,你不回來,我就把孩子丟到江裏去”。 張奎梅稱,黃學通甚至將電話遞給女兒,教她同母親講“我生病了,很難受”。

  李建波、朱忠文、張奎梅和表妹方子春(化名)都曾是張曉燕離家出走後投靠的對象,他們都認為孩子是張曉燕無法擺脱黃學通的最大牽絆。每一次,張曉燕逃家再歸的理由都不外乎,“想孩子想得不得了”,“婆婆跟她説’你回來我拿你當親生女兒看’”以及“孩子要開學了”。

  即使一次表妹幫她聯繫好了奉節縣一家民營醫院去上班,對方開出的待遇頗厚,但她還是踏上了回家的路,因為“想賭一賭”。

  就這樣,在每一次有可能掙脱的時候,張曉燕都停止了掙扎,直到命運的指針指向死亡。

  葉子凋落之前

  幾乎所有人都眼睜睜看着張曉燕的凋零,卻束手無力。

  李建波在其中感受最為真切。當初正因張曉燕的“上進好學”,他才收她為徒。在他們共同參加的一次會議研討時,張曉燕還是光彩照人,討論時自信滿滿。但自去年10月之後,張曉燕的精神狀態愈來愈差。他每月去南川給張曉燕一對一授課,一般停留一到兩天,但張曉燕已無心向學。

  今年2月,春節過後,李建波給張曉燕上了最後一次課。她面色蒼白,神色恍惚,“完全不在狀態”。講了十分鐘,李建波索性放棄,勸説張曉燕回家休息。“她那時候心思就不在學習上了,什麼都聽不進去”,李建波嘆氣説。

  常常與張曉燕搭伴逛街的王豔也覺察到她的不對勁。王豔發現,從去年張曉燕“腳斷以後”,她的穿着越來越怪異。“她後來穿的都是以前從不肯穿的衣服”,王豔稱,那些棕色的、深藍色的、黑色的衣服都是張曉燕從前“碰都不會碰”的顏色,但她後來卻反覆穿在身上。

  “這都是黃學通給她買的,”張奎梅説。

  今年2月初,黃學通和張曉燕回到奉節。張奎梅發現妹妹“整個人已經木了”。

  “她不跟別人説話,一家人在屋子裏,她和黃學通就端個火盆蹲在外面”,張奎梅説,整個過程裏,黃學通喋喋不休,張曉燕神情木然,一言不發。

  母親馬林青也發現了女兒的異常,她試圖跟女兒説點什麼,但黃學通“跟進跟出”,自己也沒機會和女兒單獨聊聊,即使問上幾句,女兒也只是沉默着。

  臘月二十八,馬林青目送女兒離開,她並不知道,這一去卻是訣別。此後直至女兒過世,馬林青也再未聽過她的隻言片語。

  “我愛她,不能放她走”

  張曉燕是在大學軍訓時與黃學通結識的,彼時黃學通是她的教官,兩人的感情在日後的書信和通話中漸漸升温。但張奎梅和父母並不記得他們結婚的具體年份,僅僅見了一兩面之後,這個男人便走進了他們的生活,“沒有擺酒,就扯了個證”。

  父親張家新並不滿意這個女婿,覺得他太過油滑世故,“就長了一張嘴哄人”,但架不住女兒喜歡。但在黃學通到奉節老家的每個日子,即使是知曉他曾虐打女兒的情況下,這位父親還是全力置辦一桌桌豐厚的酒席招待女婿,甚至在冬季還花心思託人買一條長江魚。“我們也很少問他們拿錢,就想着他能對我女兒好一點”,張家新説。

  黃學通的家境不錯,父親早年靠承包工程發家,他亦子承父業。但在當地,黃學通的名聲並不佳。

  “他就是那種混社會的,”唐顏(化名)稱。唐顏與張曉燕結交7年,老公也是本地人,聽過關於黃學通的不少傳言,因此她對黃學通一直保持距離,“這個男人不管是人品長相還是能力都配不上曉燕,只會吹牛”。

  作為張曉燕的合作伙伴,程進(化名)曾在一次飯局上見過黃學通。“他很會説話,也不拘束,很快就能融進談話的氛圍裏”,程進説,那一次見面,黃學通的為人處世給他的印象並不差。

  黃學通在外人的眼中“好擺闊氣”,但與張曉燕來往親密的人都曾聽她抱怨過經濟上的問題。在一次吃飯時,唐顏(化名)曾聽張曉燕抱怨過,“每月都要給黃學通還2萬塊錢的外債。” 而張奎梅也稱,張曉燕除了要幫黃學通還債外,還要在黃學通缺錢時拿給他,自己幾乎“剩不下什麼錢”。

  據瞭解,黃學通早年在南川本地做生意,但後來長期在貴州。張奎梅説:“不知道他做什麼,反正從來沒有拿過一分錢回家”。而通過查詢工商註冊信息,黃學通在南川擁有一家建築工程諮詢服務公司,其登記的法人住址與張曉燕診所地址重合。這家2009年開張的公司目前雖然還在存續狀態,卻在去年7月因“未公示年度報告”而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林萍(化名)和李錦(化名)是張曉燕診所工作的護士。雖很少聽張曉燕對黃學通的抱怨。但在過去一年裏,儘管診所和藥店收益不錯,她們卻感受到張曉燕在經濟方面所承受的巨大壓力。

  “過去曉燕姐每年都會組織員工一起聚餐、活動,包括已經辭職的都會叫來,但從去年開始就再也沒有了,”林萍説。此外,她注意到,張曉燕在今年格外節儉,“冬天的時候,她説電費太高,我們太浪費,電暖器不要總開着。”

  通過不同人的敍述,在施加暴力之外,黃學通還試圖通過威脅、控制張曉燕的社交等手段來防止她逃跑。

  “黃學通跟曉燕説,再跑就殺了我們”,對於這個威脅,張家新信了,馬林青信了,張曉燕也信了。

  自去年10月之後,張曉燕同朋友和家人聯繫都很少使用自己日常那部手機,而是借用診所護士的。李錦説:“她之前也借過手機,但沒後來那麼頻繁,但是我們都沒問過原因。”據瞭解,在每次通話後,張曉燕都會刪去通話記錄。

  張奎梅解釋説,這是因為黃學通不讓張曉燕同別人聯繫。

  黃學通也試圖確保掌握張曉燕逃跑的每一個落腳地。在很多次毆打中,他都不斷逼問張曉燕去過的每個地方,其中包括朱忠文的家 —— 這是他唯一不知道的,張曉燕則謊稱“一個老奶奶家”。

  今年春節前,朱忠文接到了張曉燕的電話。“她説黃學通説要來家裏,讓我們把門鎖好,假裝不在家,”朱忠文説,“她怕得不得了,我就講你讓他來,我不怕。”

  但黃學通並沒有來。

  在診所的護士們眼中,張曉燕對黃學通的感情十分複雜。她會因為黃學通送的禮物而歡喜雀躍,也會告誡剛結婚的李錦:“結婚前要把所有問題處理好,不要像我一樣。”

  好友王豔卻從某些細節中讀出了張曉燕對黃學通的憎惡。她曾逗着張曉燕的女兒説:“你爸爸什麼時候回來?”女孩兒的回答令她吃驚:“我爸爸死了。”

  “你爸爸還活着,你怎麼能説他死了呢?” 王豔問。

  “我媽媽説他死了,我就以為他死了”,女孩兒説。

  今年正月初一,黃學通和張曉燕登門拜年時,李建波試圖勸説黃學通放手,“不要再折磨她了”。

  黃學通告訴他:“我還愛她,我不能放她走”。

  《反家暴法》也沒能救下她

  在張曉燕去世的兩週後,黃學通在電話中拒絕了記者的採訪要求,他説:“你聽到的傳言都不是真的,她一直以來都沒有遭受過任何暴力。”

  此事在南川已傳得沸沸揚揚,但與張曉燕同住一個小區的不少居民卻對任何關於“黃學通毆打”的提問都保持着沉默,他們往往回以“不知道”或者“沒看見”。

  居民的沉默給警察調查取證也帶來不少麻煩,承辦此案的警察鄭智峯此前稱,在走訪時,幾乎很少有人出來證明張曉燕曾遭到過家暴。

  今年3月1日,《反家暴法》正式實施,然而,此次接受採訪的大多數人對這部法律的瞭解,也僅止於這四個字:“在新聞上見到過,但具體是什麼就不知道了。”

  《反家暴法》的一大特點是人身保護令。它明確禁止被申請人實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請人騷擾、跟蹤、接觸申請人及其相關近親屬;責令被申請人遷出申請人住所;保護申請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按照規定,法院一般情況下需在72小時內做出是否簽發人身保護令的裁定,遇到緊急情況時24小時便可作出裁定。申請人除了本人,也可由近親屬等其他人代為申請。

  這意味着,張曉燕完全可以通過申請人身保護令擺脱這段命運。但她不知道,張奎梅不知道,張家新不知道,馬林青也不知道。

  2016年3月4日,《反家暴法》實施後的第4天下午,張曉燕給朱忠文打了一通電話,她興奮地訴説着今天生意不錯,卻也表達着對即將回家的黃學通充滿畏懼和害怕。

  7個小時後,她被送進醫院,奄奄一息,胃中有劇毒十餘克,還有一身新傷疊着舊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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