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小説家強納森·法蘭岑有張跟朋友排排站的合照。陽光晴好,法蘭岑穿着短褲、涼鞋,眼睛眯了起來。照片最右邊站的是《中性》作者傑佛瑞·尤金尼德斯,他身邊分別是英國小説家莎娣·史密斯和以短篇小説集《當我們討論<安妮日記>時,我們在談些什麼》成名的納森·英格蘭德。中間夾着寫過電影配樂大師訪談錄《莫利柯奈》的義大利作家安東尼奧·孟達。最左邊站着大衞·福斯特·華萊士,他的隔壁即是後來被《時代》雜誌稱為「偉大的美國小説家」法蘭岑。拍攝時間是本世紀最初幾年,最遲不晚於大衞·福斯特·華萊士自死的2008年,大家都還好好活着,一切看來如此明亮。若干年後,這幀合照中的作家居然都有了台灣版著作。
法蘭岑文集《如何獨處》,收錄1990年代後半至2000年初期的14篇文章。不僅當初刊載引起熱議的〈自尋煩惱? 〉雄辯滔滔,其餘諸篇幾乎都能讀到這位美國小説家對當代美國小説、社會、主流文化的種種怒目批判和深刻識見,讀來相當過癮。法蘭岑勾勒不少美國小説面臨的普遍問題,例如教育背景相近的成人裏,部分人讀很多小説,其他的人卻讀很少甚至完全不讀;小説家費盡心力寫作的大部頭作品被讀者嫌棄太長太難太不親切,卻可能被另一羣(號稱有品味的)讀者追捧為藝術品;文學在娛樂文化籠罩的世界中節節敗退,小説失去對社會的影響力等等。這批非虛構文章在在顯露法蘭岑如何以小説家之眼,審視關於公私領域、郵政、抽煙、監獄等與文學相當遙遠的範疇,針砭和嘲諷的紮實勁道,令人充滿敬意地想起有個古老成語叫做振聾發聵。
豆瓣一刻:偉大與光明的隔壁
總是橫眉冷眼向世界嗆聲的大小説家法蘭岑,不免偶爾顯露哀傷──像是他憶及父親、母親或懷念摯友大衞·福斯特·華萊士的時候。
痛苦不會殺了你
可能是去年三月的氣氛過於凝重也過於激昂,大衞·福斯特·華萊士首部在台出版的《這是水》似乎沒有任何迴響。這是他在2005年在美國肯陽學院(Kenyon College)的畢業演講全文,錄音檔流傳數年,在他死後才出版成書,算是他一生寫過最平易近人的文字。演講的大意點出了日常的乏味重複,以及受教育的意義所在:我們如何克服自己生命的原廠設定(自我中心和慾望),發掘和思考什麼是隱藏於平淡生活中真正重要的事物。
聰明絕頂但似乎從沒快樂過的華萊士,代表作是篇幅超過千頁的百科全書式小説《無盡嘲諷》,以難度、形式和文字密度讓讀者嚐盡被百般折磨的繁複感受(雖説大多數人感受到的或許不是樂趣),讓我屢屢挑戰失敗;曾改編成電影的小説集《與醜陋之人的短暫會談》深刻呈現各種現代文明病症和更誇張更挑釁的文字遊戲,莎娣·史密斯即在其《機巧的感覺》收錄了一篇長文悼念華萊士並細膩析讀此書;他長年鑽研數理哲學,寫過討論「無限」概念的專書;他還嫺熟網球運動,寫過分析網球天王費德勒的超內行專文。他似乎是所有讀者心中那個無所不能且博學機智的超級作家,甚且跨界影響到其他範疇。比方最近改編湯瑪斯·品瓊小説《性本惡》為電影的導演保羅·湯瑪斯·安德森,總記得華萊士老師當年怎麼跟他討論唐·德里羅的《白噪音》,徹底打開他的眼界。
時代變化之快是華萊士難以想像的,儘管他那麼精於挖掘表象底下的暗面世界。 2011年換成法蘭岑到肯陽學院做畢業演講,在好友站過的講台上,他不打算抽象地談那些平凡無奇、無處不在又十分重要的事物,而是具體談着社羣網站如何讓自戀推波助瀾,他期望畢業生們不要只活在臉書按讚的虛假世界,而要走出房間,跟活生生的人交往,去冒險,甚至讓自己受點傷,才能瞭解真正的自我和真實世界。他説「誰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麼呢?」沒關係,痛苦不會殺了你。但站他隔壁的華萊士卻因再也不想痛苦而了結自己。
我們不想老是當好人
雖然法蘭岑是能幫華萊士灑骨灰的至交,他也不諱言自己面對華萊士有着強烈的競爭意識。他們只差三歲,結識於1990年代初,先是華萊士在1996年寫出《無盡嘲諷》,五年後則是法蘭岑出版讓他揚名立萬的《修正》。他們像是NBA「魔術強森VS.大鳥柏德」或網壇「山普拉斯VS.阿格西」之類的經典對決戲碼,一路交好又纏鬥,至死方休。越強大的對手越能在層層考驗中激發深遠的潛能,光明的隔壁是黑暗,正義的鄰居是邪惡,讓它們靠得越近就越有張力──這條公式,在電影裏尤其明顯。
自從希斯·萊傑演出蝙蝠俠系列的經典反派角色「小丑」後,幾乎所有超級英雄電影無不盼望塑造出這樣的反派,讓世間所有相反的力都瘋狂扭打起來,讓票房海吸續集的資金。影視與音樂雙棲評論好手馬欣,一意專寫影史反派人物,《反派的力量》其實就是26篇惡人列傳,篇篇瀰漫着廝殺交纏的灰暗色調。我們好像能神入每個被設定為惡的反派,從他們的眼睛觀看那一座座被設置好的敵意世界,被賦予刺激故事動能的任務。於是我們變得比較能理解總與X教授作對的萬磁王,揹負着恐懼與野心的黑武士,虛榮到虛構自我的雷普利,乃至於沒有任何一絲社會化情感的冷血殺手。我們開始不以負面的眼光看待他們,反而越讀越感覺自己的內心深處竟然頻率共振地與這些反派暗合。是了,這樣聚焦深入地張手摸索這些角色的內裏,我們才逐漸能明白靈魂的形狀和重量。反派之所以迷人,正因為我們長年被教導要好好做人,才會不自覺羨慕起那些膽敢為惡之人,看着他們囂張、猖狂的使壞,就像看着擁有特異功能的超人。當了太久的好人,一徑的無聊安全,可能到了連耍婊的小奸小惡都會微微不安。
那麼透過電影或小説,在想像中練習作惡、受傷,或許有助於我們更深層地理解人性。這顯然無比真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