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泰國旅遊官員放話:來我們這旅遊被感染,我自掏腰包賠10萬!

由 亓官天亦 發佈於 休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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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華輿訊 據泰國頭條新聞社報道 7月17日在羅勇府Passione商場內,羅勇府府尹素拉薩、衞生部副部長薩緹等連同泰國旅遊業聯合會、羅勇商會、羅勇工業協會、酒店協會等人員一起召開新聞發佈會,旨在鼓勵羅勇民眾出門進行活動。

薩緹表示,有很多民眾都在問如果從羅勇府回家,那麼需不需要進行隔離?在這裏他要重申,羅勇府民眾前往外府是不需要隔離的,如果要隔離的話,那必須得有明確的證據,比如説是否與患者近距離接觸過,或者疾控廳上報此人有很高的感染風險,工作人員才能按照衞生部的措施規定執行。為了以確保清晰,衞生部已經通知了內政部,哪些事情可以做、可以不做,並且已經與全國各府府尹達成諒解。所以説不論誰來羅勇府都不用進行14天隔離,羅勇府人士離府也無需隔離。

此外羅勇府行政管理機構負責人比亞先生還表示:為了為旅客樹立旅遊信心,羅勇府對幾千人進行新冠檢測,但都未發現感染患者。不過,入住羅勇府酒店時還是需要登記,如果説發現有人在羅勇府感染新冠,並且有醫生或者衞生部的醫療診斷書證明,那麼他個人願意立即為患者支付10萬泰銖(約2.2萬元人民幣)的補償金。(原標題:泰國官員:如果有人來羅勇旅遊感染新冠病毒,立即賠10萬!)

來源: 泰國頭條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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