巾幗小考 | 孫晨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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説起巾幗,讀者們都不陌生,它本是婦女的首飾,因為是女性專用,所以也成了女性的代稱,於是“巾幗不讓鬚眉”“巾幗英雄”等等也成了生活中的常用語。儘管是一個大家耳熟能詳的詞語,但是,如果我們要問巾幗出現的時代和具體形制,恐怕很多人都不能回答出來。無奈之下,我們求助於字典、詞典,會發現它們也都語焉不詳。《漢語大詞典》和《漢語大字典》對“巾幗”的解釋都未涉及其形制。

《漢語大詞典》對“巾幗”的解釋是“古代婦女的頭巾和髮飾”。《漢語大字典》“幗”字收有兩個義項:1.古代婦女的髮飾;2.古代婦女的喪冠。另外翻閲《王力古漢語字典》《古漢語大字典》等解釋古代漢語字詞的辭書,發現它們的解釋也都與上述兩部辭書相差不多。

服飾專業方面的辭書釋義稍詳細一些。吳山先生編的《中國工藝美術大辭典》“巾幗”條解釋説:“古代用絲織品或髮絲製成的一種頭巾式頭飾。秦漢時貴族多在舉行祭祀大典時戴之。用簪釵固定在髮髻上,上面還裝綴有金珠玉翠製成的飾品。巾幗的種類和顏色有多種,如剪犛幗、紺繒幗等,前者用馬尾、後者用絲織品製作。”高春明先生在《中國服飾名物考》中認為巾幗是一種假髻,“是用假髮(如絲、毛等物)製成的貌似髮髻的飾物,使用時直接套在頭上,無需梳挽。”吳山與高春明兩位先生的觀點應該是直接來源於清代厲荃。厲荃在他的《事物異名錄》裏引用了東漢劉熙《釋名》的文字,然後加按語稱:“按簂即幗也,若今假髻,用鐵絲為圈,外編以發。”從厲荃的解釋來看,巾幗類似假髻,用鐵絲做成圈,然後外面編上頭髮,根據文獻記載來看,實際上也有用動物毛髮的。無論將“巾幗”解釋為“頭巾式頭飾”,還是“假髻”都沒有揭示出“巾幗”的特點。因此我們打算圍繞“幗”字,來對巾幗出現的時代和形制進行一些討論。

“巾幗”一詞在文獻中明確出現應該是魏晉時期,與大家都熟悉的諸葛亮、司馬懿相關。《晉書·宣帝紀》:“亮(諸葛亮)數挑戰,帝(司馬懿,在司馬炎篡位之後被追封為高祖宣皇帝)不出,因遺帝巾幗婦人之飾。”裴松之註釋《三國志》時引用《魏氏春秋》的記載:“亮既屢遣使交書,又致巾幗婦人之飾,以怒宣王。”

但巾幗這樣形制的首飾出現的時間要早一些,大概是在漢代,“幗”的字形寫作“蔮”或“簂”。南朝梁時顧野王編撰的《玉篇·巾部》收有“幗”字,並指出“幗”也寫作“簂”,他説:“幗,覆發上也。或作簂。”東漢劉熙撰寫的《釋名》中寫作“簂”,《釋名·釋首飾》中稱:“簂,恢也,恢廓覆發上也。”可見在巾幗出現的早期,“幗”字應該是寫作“簂”的。在東漢時期的文獻中還有一個“蔮”字,東漢的經學大師鄭玄在註釋《儀禮·士冠禮》“緇布冠缺項”一句時説:“缺讀如‘有頍者弁’之頍,……滕、薛名蔮為頍。”就是説“缺項”的“缺”在漢代讀作“頍”,而在山東滕、薛這兩個地方也把“蔮”叫做“頍”。另外在《後漢書·輿服志下》中也有“翦犛蔮”“紺繒蔮”的記載。“幗”“簂”與“蔮”是異體字,清代學者王先謙在為《釋名》所做的疏證補中引孫楷的話説:“簂又作蔮”。唐代李賢《後漢書·烏桓傳》的註釋認為:“簂,字或為幗,婦人首飾也。”因此,巾幗的出現最晚不應該晚於東漢,起初並不寫作“幗”而是寫作“蔮”或者“簂”。

接下來要解決的問題是“幗”的形制。最早涉及幗的形制的材料來自於東漢的鄭玄。前面我們提到鄭玄在註釋《儀禮·士冠禮》“緇布冠缺項”一句時為“缺”注了音,接着他又説:“緇布冠無笄者,着頍,圍髮際,結項中,隅為四綴,以固冠也。……今未冠笄者,着卷幘,頍象之所生也,滕、薛名蔮為頍。”鄭玄先解釋了“有頍者弁”的頍,進而詳細分析了頍的形制,認為它圍在髮際類似帽圈的圓圈,有條帶子繫結在項中,圓圈四角上綴有四根布條之類的帶子,作用是固定冠帽。古時大夫以上的禮冠都是要用簪、笄來固定,而普通的士或未冠的童子戴的多是弁,弁上不加簪,用頍來固定。同時又説滕、薛這兩個地方的人將蔮稱為頍。這裏鄭玄所説的滕在今山東滕州市,薛在滕南部今屬滕州市,西漢曾封漢高祖的外孫張偃為魯王,兩地包含在魯國中,因此鄭玄的弟子劉熙在《釋名·釋首飾》中直接以“魯”稱“滕、薛”:“簂,……魯人曰頍。”滕、薛這兩個地方的人將蔮稱為頍,可以有兩種可能的解釋:一是音同相借,二是形制相似故得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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頍項 宋代聶崇義《三禮圖》

劉熙在《釋名》中對“簂”的解釋為了解巾幗的形制提供了重要的線索。《釋名》是一部聲訓著作,濮之珍先生説它“以語源學觀點研究訓詁”“以音同音近的字解釋字義”。因此我們將重點放在對“簂,恢也”這個解釋的理解上。在大多數文獻中“恢”都被解釋為“大”,但清代大儒王念孫指出這裏“恢”應與“*(注:“*”為[竹 恢],下同)同,“*”指的是車弓,所謂車弓就是用竹或木或其他硬的材質作成的車蓋骨架,類似於現在的傘骨。三國時期魏國張輯的《廣雅·釋器》將“枸簍、隆屈、*、篷”均解釋為“軬”。軬是車上遮陽擋雨的車篷,或者説車蓋。《廣雅》的這段話與揚雄《方言》卷九的記載相似,《方言》卷九稱:“車枸簍,宋、魏、陳、楚之間謂之*,……西隴謂之(木 畚)。南楚之外謂之篷,或謂之隆屈。”晉代郭璞對其注時説:“今呼車子弓為*。”王念孫在《廣雅疏證》中綜合多家意見明確指出“幗、簂”“與車弓謂之*同義。”所謂車子弓或者説車弓即是古時車蓋的蓋弓。據孫機先生《中國古輿服論叢》的研究:“蓋一般為傘形,其柄名槓。柄的頂端膨大,名部,也叫保鬥或蓋鬥,環鬥鑿出榫眼以裝橑即蓋弓。蓋弓中部和尾部常有小孔,以備穿繩將各條蓋弓牽連起來。其上再蒙覆蓋帷。”車蓋上的橑,或者説蓋弓就是*。劉熙用*來解釋幗,應該是指兩者語音和形制都相近,也就是説幗是與蓋弓類似的事物,它們的組合像傘一樣,撐起一個可以容納頭部的空間。

這一點也能夠通過頍的形制得到確認。根據鄭玄對頍的分析可以知道,頍是一條帶子圍成圓圈,罩在冠弁上,圓圈上有四條帶子用來固定冠弁。這與幗形制相近。由此看來,滕、薛兩地稱蔮為頍,應該是因為它們形制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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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北票西官營子北燕馮素弗墓出土步搖冠

在出土文物中有一種被稱為步搖冠的物件。北票西官營子北燕馮素弗墓中曾出土金冠飾一件,它是在兩條彎成弧形的窄金片的十字相交處,安裝扁球形迭加仰缽形的基座。孫機認為這應該是步搖冠,並敏鋭地覺察到了它與巾幗之間的相似之處:“如果進一步將巾幗改用更硬挺的材料製成類似冠帽之物,再裝上多件步搖,就可以稱之為步搖冠了。”類似形式的冠朝鮮大丘飛山洞37號伽耶墓中也曾出土過一件。儘管孫機認為“無法確知兩者的外觀到底存在着哪些相似或相異之處”,但有一點是相似的,“兩處之冠都裝有用途相近的內層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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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鮮大丘飛山洞37號伽耶墓出土鎏金銅冠

根據劉熙對“簂”的解釋,以及上文我們對恢、*的理解,可以認為這兩種冠中十字交叉的金屬片與幗的基本形制相近。朝鮮飛山洞出土鎏金銅冠內部十字交叉的金屬條與鄭玄所説的頍的上半部分正相符合,有圍於髮際的帽圈,有四隅所結的帶子,唯一缺少的就是結於頷下的部分。而馮素弗墓出土者加一帽圈與頍之形也相同。《後漢書·輿服志下》:“古者有冠無幘,其戴也,加首有頍,所以安物。”從馮素弗出土的步搖冠可以看到,其十字交叉部位有底座,上安置仰缽形物品,這就是“所以安物”的功能。頍與幗形制相近,所以幗的形制大體也是如此。因此,幗的形制是一個帽圈,綴兩個十字交叉的條狀物,圍成一個缽盂形框架,罩於頭上,是巾幗中的基礎框架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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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山洞37號伽耶墓鎏金銅冠去除外部裝飾剩餘部分

這一點也可以通過語源學的方法進行確認。與“幗”同諧聲的“槶”字,東漢許慎的《説文解字》將其解釋為“匡當”,清代《説文》大家段玉裁進一步解釋説“匡當,今俗有此語,謂物之腔子也”。章炳麟先生《新方言·釋器》的解釋更為形象:“今浙江稱作帽木楥為頭簂”。可見,所謂“匡當”應該是在編織筐類的容器時所扎的框架,一般是先用幾條硬材料,扎出大概造型。由此可見,“幗”也是巾幗的框架部分。

明確了幗的形制,那麼巾幗的形制也就解決了。具體來説,巾幗的形狀類似後世缽盂形的頭盔。《釋名》歷來被認為是語源著作,以音同音近的字來解釋意義,推究事物所以命名的由來。劉熙以“*”解釋幗,説明二者在語音上相近或相同,這一點也可從《方言》得到旁證。《方言》卷九:“車枸簍,宋、魏、陳、楚之間謂之*。”郭璞注稱“*音巾幗。”這説明至少在漢代,“簂”與“*”聲韻可以通轉,以“恢”訓“簂”屬於聲訓。“幗”和“盔”在語源上也有一定的聯繫。“恢”的聲符是“灰”,“盔”的聲符同樣是“灰”,因此“盔”與“簂”應該具有同源關係,《玉篇·皿部》:“盔,缽也。”“缽”字又作“盋”,《漢書·東方朔傳》“置守宮盂下”注稱:“盂若盋而大,俗謂盋盂。”因此可知盔、簂形制近似,都是缽盂形。

總的來説,巾幗大概出現在東漢時期,是用硬的材料紮成一個框架,一般是兩個條狀物十字交叉,然後再覆以布帛或編以毛髮等,其形狀類似後世缽盂形的頭盔,其上可以再安插各類首飾。


作者:孫晨陽
編輯:錢雨彤
責任編輯:舒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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