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説《聊齋》之《冤獄》昏官造冤案,神明辯是非!

大家好,我是會講故事的明月。今天説個昏官制造冤惹怒神明顯靈的故事。
明月説《聊齋》之《冤獄》昏官造冤案,神明辯是非!
在明朝成化年間,山東陽穀縣有個叫朱成的讀書人,這個朱成年齡不大,卻很愛開玩笑,口無遮攔,經常説一些不着邊際的話。俗話説禍從口出,這個朱成還真是因為“大嘴巴”,招來了災禍。
話説朱成的妻子幾年前得病死了,家中只有他和老孃相依為命。他娘一直催他趕緊找媒婆再説個媳婦。這天,朱成去求鄰村的媒婆給自己説親。路上碰到了那媒婆鄰居趙武的妻子,朱成瞟了一眼,見那婦人年輕貌美,忍不住多看了幾眼。朱成見到媒婆後便開玩笑説:“剛才我碰見你家鄰居趙武的娘子,真是既文雅又秀麗,你如果為我保媒,她就可以。”媒婆知道朱成愛開玩笑,並未當真也開玩笑説:“那你先殺了她男人,我再替你想辦法。”朱成聽了笑着説:“好,就這麼説定了。”沒料到,不久,趙武出門討債,回來的路上竟被人殺死在野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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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穀縣龐縣令為了破案,傳喚了趙武的鄰居和本地地保,問了半天卻無半點頭緒。只有那個鄰居媒婆説了她和朱成開的玩笑話,而這個昏庸的龐縣令居然就此懷疑到了朱成頭上,並把朱成抓到縣衙,朱成並未殺人,所以堅決不承認。龐縣令又懷疑殺人的動機可能是趙武的妻子跟朱成私通,謀害親夫,於是又將那婦人抓了起來。婦人自然不肯招認,於是龐縣令下令用酷刑拷打。婦人忍受不了折磨,就胡亂招認了與朱成通姦殺死親夫之事。
龐縣令見婦人招認了,就又拿婦人的供詞審問朱成。朱成聽後很生氣説:“她一個柔弱婦人,受不了刑罰,她説的全是假的!既然她將要冤死,還要被加上不貞潔的名聲;縱使鬼神無知,我又於心何忍呢?我了吧:是我看上她的美貌,想殺死她的丈夫再娶了她,這一切都是我一個乾的,她並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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龐縣令聽了朱成的話又問:“既然你説你殺死了她丈夫,你有什麼憑證嗎?”朱成説:“我家中有血衣為證。”於是龐縣令便派人到朱生家搜取血衣,但搜來搜去,卻怎麼也找不到。龐縣令大怒,再次拷打朱成,打得他幾次死去活來。朱成便説:“這是我母親不忍拿出物證來讓我去死,等我自己去取!”於是龐縣又命衙役押着朱成回到家中去找血衣。朱成回到家對母親説:“我遇到這個昏官認定我就是殺人兇犯,如今有血衣,我是死;沒有也是死。反正都是死,還不如快點死去,也免得多受折磨。”他母親聽了,哭着進了內室。不一會兒,取出一件衣服來交給衙役。龐縣令看到衙役果真找到了血衣,便認為人證、物證俱在,於是便判了朱成死刑,押入死囚牢。案子後來又經過兩次複審,也都沒有問出什麼新線索。過了一年多,皇帝親批,準備秋後將朱成處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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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知忽然一天,龐縣令正在審案,一大漢徑直衝上公堂,瞪着眼大罵龐縣令道:“你這狗官如此昏庸糊塗,怎麼治理老百姓!”堂下眾衙役見有人私闖公堂,一擁而上,想要把他拿下,可大漢振臂一揮,衙役們呼啦啦倒了一片。龐縣令大驚,站起身想逃,大喊道:“我是關老爺跟前的將軍周倉!昏官敢動,立即要你的狗命!”龐縣令一聽嚇得渾身顫抖,一動不敢動。大漢又道:“殺死趙武的是他同村的喪彪!與朱成有什麼關係?”説完就一下子倒在地上,像死了一樣。過了半天大漢才甦醒過來。坐在地上發愣。龐縣令和眾衙役見他不再吵鬧,也定下神來,詢問他的姓名,結果一問才知他就是喪彪。龐縣令大怒,對他嚴刑拷問,這個喪彪受刑不過,招供了的殺人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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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喪彪本是個無賴,知道趙武去討債,以為他腰包裏一定有很多錢,於是就埋伏在他回村的路上劫殺了趙武,可沒想到竟什麼得到。後來聽説朱成被屈打成招,喪彪便暗自慶幸。哪知這天,喪彪突然像中了邪一樣稀裏糊塗地衝進縣衙,上演了那令人匪夷所思的一幕。就連他自己也不知是怎麼回事,直到被押入死牢,喪彪還是糊里糊塗,不知道自己怎麼會自己衝到縣衙去認罪。
真兇抓到,龐縣令知道冤枉了朱成,就問朱成沒殺人那件血衣是哪裏來的,朱成自己也不知道。於是龐縣令叫他母親來詢問,才知是他母親割破自己的胳膊染的!檢查朱母的左臂上,果然刀傷還沒好,龐縣令也大吃一驚。只好立刻釋放了朱成。
後來,龐縣令因為枉斷案子被告發罷了官,不久便死在獄中。
明月説《聊齋》之《冤獄》昏官造冤案,神明辯是非!
又過了一年多,趙武的母親讓媳婦改嫁,那婦人感激朱成的義氣,便嫁給了朱成。二人遂成恩愛夫妻。
點評:上面這個故事改編自《聊齋志異》之《冤獄》。講述了一個昏官靠濫用酷刑屈打成招製造冤案,最後連上天的神明都看不下去了,運用法力讓兇手歸案,最後真兇被繩之以法,昏官也落得罷官丟命的故事。
在中國古代的封建社會,官員斷案几乎都用同樣的套路,先別管原告被告,先打一頓板子,受不住的就已經招認了,再不招就上大刑。正如本文作者感嘆的:如今每次見到審案,傳票一出,就好像什麼都忘了。那些高高在上的官員,安然躺在牀上,好像沒事一樣。難道不知道水深火熱的監獄中,有無數的冤魂,都伸長了脖子延長着氣息,期望你的拯救嗎!固然那些兇頑的刁民,死不足惜;但是那些受牽連的良民,又怎堪承受?況且無辜的牽連,往往都是奸民少良民多,良民所受的傷害,則更加倍於那些奸民。一旦入了公門,如同在滾水與烈火中一般。如果換作明察秋毫的官員,一揮筆、一抬手之間,就能保全多少人的身家性命,保護了社會多少元氣啊!而當時多數官員連這點也做不到,所以才造出無數的冤獄,最後連天上的神明也看不下去了,不得已只能出手來為百姓申冤做主,本來的為民做主是父母官該做的,結果只能寄託在神靈,這是一件多麼可悲的事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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