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中國駐新加坡大使館領事】;
為強化疫情防控,便利赴華旅客計算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以下簡稱“證明”)有效期,自2020年10月9日(星期五)零時起,從新加坡出發搭乘航班赴華(含直航及經第三地中轉)的旅客,持有的核酸檢測證明有效期統一從出具之日調整為檢測之日起計算,旅客可持證明搭乘此後3天內的赴華航班。例如,旅客張某於10月6日接受檢測,如檢測結果為陰性,可申請搭乘10月9日之前(含9日)的赴華航班(見示例)。
為此,大使館提醒擬赴華旅客提前做好檢測安排,確保航班起飛時間在檢測證明有效期內,以免影響赴華行程。
駐新加坡使館
2020年10月3日
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