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稱近九成受訪者有直播購物經歷,買的最多的是服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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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經緯客户端6月16日電 據北京市消協官方微信16日消息,該協會公佈調查結果顯示,近九成受訪者有直播購物經歷,購買商品以服飾、化妝品和食品居多;直播購物時最關心質量和價格因素,最擔心商品存在質量問題。
近九成受訪者有直播購物經歷
北京市消協介紹,本次直播帶貨消費調查主要包括問卷調查、體驗調查和專家研討三部分。其中,體驗調查選取淘寶、天貓、京東、蘇寧易購、拼多多、小紅書、蘑菇街、抖音、快手和微博等10個直播平台作為體驗調查對象,體驗人員以消費者身份在每個直播平台各進行3次模擬購物體驗,共完成30個直播帶貨體驗調查樣本。
調查結果顯示,只有11.58%的受訪者表示沒有直播購物經歷
。受訪者通過直播購買最多的商品分別是服飾、化妝品和食品,分別佔比36.49% 、36.14%和35.79%
。其次是日常用品、家居裝飾品和電器,佔比分別為30.18%、27.02%和23.51%。由此説明,隨着直播業態的發展和普及,直播帶貨已經成為非常普遍的網絡購物方式。
來源:“北京消協”微信號
平台選擇方面,受訪者選擇最多的直播帶貨平台仍然主要集中在淘寶、天貓和京東等大型綜合電商平台,佔比分別為62.46%、40.7%和40%。但選擇抖音、快手和微博等社交平台直播購物的受訪者也越來越多,佔比分別達到24.91%、9.12%和4.91%。
直播帶貨時,受訪者最關心商品質量和商品價格,佔比分別為63.86%和63.51%;其次是商品品牌、商品銷量和主播人氣,佔比分別為41.75%、32.63%和23.16%。
來源:“北京消協”微信號
受訪者在關心商品質量和價格等因素的同時,最擔心商品存在質量問題
,其次是擔心售後沒有保證、虛假宣傳和人氣數據造假等。調查數據顯示,有64.91%的受訪者表示擔心商品質量問題,55.44%的受訪者擔心售後沒有保證,50.18%的受訪者擔心虛假宣傳,49.82%的受訪者擔心人氣數據造假。
值得一提的是,在調查中,三成直播帶貨商家沒有充分履行證照信息公示義務。《電子商務法》明確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在其首頁顯著位置,持續公示營業執照信息、與其經營業務有關的行政許可信息、屬於依照本法第十條規定的不需要辦理市場主體登記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鏈接標識。
本次體驗調查的30個直播帶貨樣本中,有9個樣本涉嫌存在信息公示不到位問題,佔比30%。例如,體驗人員在拼多多直播平台的“良品公社”、“科斯達數碼”和“奶茶妹妹鴨”三家店鋪,均沒有看到公示商家資質信息;在淘寶直播平台的“胖老闆福利店”也沒有看到公示商家資質信息,只有標註“簽署消保協議和繳納保證金”;在天貓直播平台的“NaturesWay海外旗艦店”沒有看到公示商家資質信息,只是標註商家名稱和簽署消保協議信息等。
此外,部分主播在直播帶貨過程中涉嫌存在宣傳產品功效或使用極限詞問題
。例如,體驗人員通過天貓直播平台購買一款“谷益元紅豆薏米粉代餐粉薏米紅豆粉五穀雜糧飽腹即食早餐代餐”時,主播宣稱“三天可以減1-5斤”、“產品吃三天沒有效果的話沒有必要吃那麼多天,來我們家給承諾無效退款”,“減胳膊、減肚子、減腰、減腿,都可以減,都可以瘦”。
直播帶貨“7天無理由退貨”規定執行情況總體較好
。調查顯示,本次體驗調查的30個直播帶貨樣本中,有29個體驗樣本均能夠做到“7天無理由退貨”,只有1個體驗樣本“無理由退貨”遭到拒絕。
五大建議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直播帶貨業態規範健康發展,北京市消協結合本次直播帶貨消費調查結果,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一是明確不同主體的責任劃分。建議通過立法或制定行業標準等方式,進一步明確直播帶貨相關平台、商家與主播之間的責任劃分,加大對平台、商家和主播等各方主體的監管和處罰力度。在強化平台責任的基礎上,對主播加強教育和管理,通過系統性培訓引導和規範化的考評機制,加強主播的職業素養和規範意識,通過內容監管、飛行檢查等手段,做好對主播行為的管理和約束,提升直播帶貨的准入門檻。
二是強化平台的監督管理責任。明確平台要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要求,完善內部監管措施和自治規則,從加強入駐審核、商品抽檢、營銷推廣、商品評價、違規管理、售後保障、糾紛解決等直播帶貨交易全流程的審核把關和生態治理,嚴格查處各類人氣造假、評論造假等造假行為,以及各類誘導交易、虛假交易、規避安全監管的私下交易行為,依法配合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和調查取證。
三是強化監管責任劃分與協同共治。建議各監管部門在執法過程中,既要明確各自的監管職能劃分,又要建立多方協同治理機制,共同織牢監管網絡體系。同時,監管部門以及平台與平台之間,也應該加強協作。平台方面應積極配合監管部門工作,及時報送相關數據,協助監管部門及時制止違法行為。
四是建立行業自律和誠信評價機制。直播行業以及直播平台要積極承擔主體責任。對於隨意誇大宣傳、欺騙和誤導消費者的直播帶貨行為,應納入社會誠信評價體系;對在直播帶貨虛假宣傳的主播,除了進行經濟處罰,還應將違法情節嚴重、違法頻次較多的主播拉入黑名單,實行直播市場禁入,提高違法直播帶貨成本,增強監管震懾力。
五是提升消費者自我保護意識。消費者選擇直播帶貨方式購物時,首先要查看直播平台公示的商家信息,查看其是否有營業執照;此外,要保存好直播視頻、聊天記錄、支付憑證等證據,遇到問題及時聯繫商家和平台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當地消協組織或市場監管部門投訴,也可以申請仲裁或到法院提起訴訟,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