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違規收集用户信息的事又成新聞了。為什麼是“又”?因為實在是記不清,這是一些App因為同一個問題第多少次佔據輿論空間的一席了。
據央視新聞6月8日報道,大學生小劉升級手機系統後,通過新系統增加的記錄App啓動和使用過程的功能,發現很多App有頻繁自啓動、訪問及讀取用户信息的現象。
App的“舊疾”每次“復發”都在升級對人們“三觀”的衝擊——教學軟件“優學院”十幾分鍾訪問手機照片和文件近25000次,辦公軟件“TIM”一小時內嘗試自啓動近7000次,不停讀取通訊錄……
其實,很多人都是新聞中的“小劉”。記得一次,我和朋友在一家玩具店閒逛時聊起過某款積木,走出商店沒多久,朋友竟發現其手機上一款購物App的搜索欄裏赫然顯示着那款積木玩具的名字,從品牌到型號,一字不差。
我倆面面相覷:我們關於該積木的聊天不過四五個回合,這款購物軟件是怎麼準確捕捉到用户興趣點的?要説是巧合,你信嗎?
很多人手機裏的信息都遭遇過“洗劫”。以“App蒐集信息”為關鍵詞搜索,對相關亂象的報道和有關部門要求整改的表態一屏又一屏。今年有,去年有,前年還有。
針對APP“偷窺”“偷聽”等小動作,有關部門一直在行動。比如,進行了數輪專項治理行動,相繼在2017年和2019年出台《信息安全技術個人信息安全規範》及《網絡安全實踐指南——移動互聯網應用基本業務功能必要信息規範》,其中均有對App侵犯個人信息安全問題進行規範的內容。去年底,相關部門還聯合印發《App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行為認定方法》,力圖解決違規行為認定難的問題。
一邊是花大力氣整治,一邊是“狗改不了吃屎”,兩股力量像是兩道平行線,都在用力,卻總不相交。
此番新冠肺炎疫情前期,一些“熊孩子”不願意在假期上網課,組團給某移動辦公App打一星評價。按規則,如果一款App評分過低,將被平台下架。為此,儘管很無辜,該App及背後的整個集團不得不在社交網絡上賣萌、賣慘、表真心,想盡辦法求孩子們手下留情。
此事與App違規收集信息行為從正反兩面説明了同一個道理:誰扼住了對方的“七寸”,誰就能“為所欲為”。
當下,許多人的衣食住行都或多或少地與某些App產生關聯。面對App開發企業,用户處於弱勢。也因此,商家才有底氣設定“不給權限就不讓用”之類的霸王規定,也難怪有網友表示“從不閲讀用户協議”,因為“只要想用,不同意也得同意”。
相比App開發者的霸道,相關整治行動似乎顯得有些虛弱。一些屢屢上“黑榜”的App,即便在規定期限更新了“乾淨”的版本,但只要監管的目光稍一挪開,它又悄悄睜開“偷窺”的眼睛——相比收集信息可以得到的好處,被點名、被罰款等代價簡直九牛一毛。“聽一耳朵”就能把用户想買的商品推到他眼前,哪個電商平台願意放過這樣的好事?
移動互聯時代,我們將會創造和使用更多類型的互聯網產品,儘量剔除發展中黏附而來的不利因素是最應該的選擇。
剛剛審議通過的民法典,將個人隱私和信息的保護置於前所未有的高度。法律給監管撐腰,監管也要讓法律真正施展“法力”。曾經隔靴搔癢式的整治和用户對被侵權越來越習慣的心態都該改改了,要是能像小學生“打一星”那樣較勁,App們總會學乖。(羅筱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