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讓“直播帶貨與網絡打賞”有章可循
針對網民反映強烈的網絡直播“打賞”嚴重衝擊主流價值觀等行業突出問題,國家網信辦、全國“掃黃打非”辦會同最高人民法院、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文化和旅遊部、市場監管總局、廣電總局等部門5日啓動為期半年的網絡直播行業專項整治和規範管理行動。(《人民日報》2020年6月6日)
這兩年,網絡直播帶貨很火爆,特別是今年面對突如其來的疫情影響,為了發展地方經濟,很多地方官員、名人大伽紛紛加入到直播帶貨行列,為地方農產品和土特產的銷售鼓與呼。透過媒體報道的一些數據可以看出,一些大型網絡平台的直播帶貨的確成效比較明顯。在6月6日的北京消費季啓動現場,央視“最強帶貨天團”康輝、撒貝寧、尼格買提、朱廣權和北京衞視主持人春妮一起現身京東直播間,開啓了一場別開生面的直播帶貨。數據顯示,這場直播實現3個小時破13.9億元,創下了“央視Boys”直播帶貨新紀錄。
與直播帶貨助農增收相反的是,一些中小型直播平台亂象頻出,嚴重破壞了網絡生態。比如近日國家網信部門依法依規查處的“皇冠直播”“嗨夠直播”“UP直播”“月愛直播”等44款網絡直播平台,多次涉嫌傳播淫穢色情、低俗庸俗內容,已分別受到約談、下架、關停服務等處罰。
網絡直播屬於實時在線影像傳播,聲音、圖像俱全,從誕生之日起就受到廣大網民,特別是青少年網民的熱捧,一些開設網絡直播平台的互聯網企業也賺了個盆滿缽盈。令人遺憾的是,一些自以為聰明的互聯網企業把“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老把式”搬到了網絡空間,少數只追求經濟利益,沒有社會責任的互聯網企業對入駐直播平台的網絡主播審核不嚴,缺少監管,縱容或默許網絡主播大打低俗色情“擦邊球”,導致一些直播房間成了傳播低俗、淫穢、暴力等有害信息的“集中營”。國家網信辦早在2016年就發佈了《互聯網直播服務管理規定》,從企業資質、主體責任、審核制度、技術防範、互動管理、實名認證、信用管理、資料保存等10個方面作了詳細規定,要求開通直播業務的互聯網企業切實承擔起網絡信息傳播的主體責任,但仍有一些互聯網企業落實相關法律法規不力,破壞着網絡生態環境。
國家網信辦等部門本次開展的網絡直播行業專項整治,除了依法查處和打擊網絡違法違規行為外,還將科學制定推動網絡直播行業高質量發展的管理規則和政策導向,探索實施分級分類管理規範以及網絡直播打賞、帶貨管理規則,形成激勵正能量內容供給的網絡主播評價體系。新的規則建立後,將讓“直播帶貨和網絡打賞”有章可循,進一步營造積極健康、正能量充沛的網絡直播空間,促進網絡生態持續向好。
治理網絡直播亂象,涉及眾多領域、眾多層次、眾多介質,加之傳播不良信息的不法之徒精通“貓和老鼠”的遊戲,經常變幻莫測,僅僅依靠我國目前的管理力量和手段遠遠不夠,還需要每一個網民積極爭當“自幹五”,養成自覺舉報網絡不良信息的習慣,以主人翁姿態參與到網絡空間的淨化工作中來,共同讓網絡直播平台成為人類社會進步和發展的“助推器”,而不是破壞現代文明成果的“公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