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徐常洪,蓄電池修復專利發明人!
我們大家都知道電瓶修復這個項目市場前景很大, 有很多朋友都找到我問到同樣一個問題,那就是:哪些電瓶我們不能修復?
電瓶修復技術不是萬能的,他只對電瓶的失水和硫化效果非常明顯,我們在修復之前會有一個判斷標準作為依據,今天我們就來看一下這個標準吧!
1、外觀良好,無鼓包、變形及漏液現象。
2、電池出廠在3年以內(看批號),使用3年以上的電池沒有修復價值。
3、容量不低於額外容量的40%,容量低於額外容量40%的電池,修正後難以到達抱負容量值。
4、電池開路端電壓高於12V。假如電壓顯現低於12V,這樣的電池內部已呈現斷格或短路,不能修復。
5、維修過的電池不能再修復。由於市面上的電池修正活性劑都含有碳的成份,從而使電池的原液中含有雜質,時刻長了會形成沉積,所以不能修正。
如果你收到的電瓶沒有上述這些問題,那麼基本都是可以被修復的!可以按照操作流程修復!
本文由中華蓄電池網(www.zhxdcxf.com)原創,轉載請註明出處,謝謝。作者:電瓶修復徐常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