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網絡便捷的今天,網購早已成為人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大到傢俱家電,小到各種日用品,都可以在網上輕鬆便捷地購買。為了促銷,各網購平台和商家的打折活動更是層出不窮,其中“超低價”是主要促銷手段,久而久之,有的消費者總希望在網上便宜淘到好貨。殊不知,很多時候,“超低價”就是陷阱。最近,四川消費網接到多起投訴諮詢,消費者在某網購平台低價買了手機,平台卻遲遲不發貨,消費者申請退款後也拿不到退款,最後是手機、退款“兩頭空”。
案例一:
某先生在某商城app看中了p40 pro亮黑色手機,原價5899元一台的手機,經過折扣、優惠及購物幣抵扣總計優惠了716.45元,還可以辦理無手續費分期貸款。消費者覺得很划算,便先後拍下了2部手機。但讓他始料未及的是,付款後超過10天商城仍未發貨,商城承諾3個工作日內退款,無奈只能申請退款。更令他沒有想到的是,款並未在3個工作日內退回,每一次詢問客服都説會加急處理,但遲遲未收到退款。
案例二:
2020年7月31號,某先生在某商城app上花4388元購買了一台蘋果iphone 11 128g手機,商家承諾10天內發貨,結果到期未發貨,且商品降價幅度大。按商城的説明,可認定為缺貨,於是他申請了退款,商城承諾3-5個工作日退款。隨後,他又花3999元重新下單一台蘋果iphone 11 128g手機,商家約定8月19號發貨。結果一直未見到商家退款,也未發貨。
四川消費網提醒消費者:
1、網上購買手機不要只看價格,覺得便宜划算就貿然下單。應選擇手機品牌官網或者大型可靠的網絡商城,一定程度可以規避資金損失風險。支持貨到付款的儘量選擇貨到付款,收到貨後拆包確認其完好無損後再付款,這樣能最大程度避免“錢貨兩空”。
2、購物後一定要保留購物憑證、付款記錄及商家承諾的截圖。一旦出現消費糾紛,可及時向12315、消協組織投訴,或採取其他法律途徑,依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王 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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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四川新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