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C4ISRNET網站2020年7月1日報道] 7月1日,美國國防部監管部門在一份報告中表示,美國國防部在人工智能項目上的管理水平較差,這會影響美國在新興技術領域上的競爭優勢。
美國國防部監察主任表示,成立聯合人工智能中心的目的是讓美國國防部能夠使用人工智能工具,採取幾個步驟來提升項目管理能力(包括完成人工智能的標準定義、提升數據共享能力以及研發一個可精準追蹤人工智能項目實施進程的程序)。美國聯合人工智能中心沒能在2020年3月的最後期限發佈政府結構框架。根據此份報告,該中心仍打算堅持以往的做法,不過具體日期在報告中也進行了修改。
美國聯合人工智能中心要對整個美國國防部內部在人工智能管理能力上存在的漏洞和弱點進行明確,而為了實現這一目的,美國國防部監察主任開始檢查有關事項。檢查開始後,美國國防部監察主任認為該組織尚未確定好一個全部門的人工智能管理框架。
美國國防部監察主任還表示:“美國國防部發展成為一個強大且技術先進的部門的話,會在保護美國服役人員、美國公民、盟友國與合作伙伴以及提升該部門行動的負擔能力、有效性以及行動速度上發揮着至關重要的作用。倘若美國國防部沒有及時確定一個人工智能管理框架,那麼,美國國防部未能實現該目標的風險就會增加。”
《2019財年國防授權法案》指出,美國國防部要在2019年8月之前完成人工智能的標準定義。不過,美國國防部監管部門表示——截至2020年3月,美國國防部就連一個定義都沒能完成。根據此份報告,美國國防部首席信息官辦公室表示,其認為一個全部門範圍的定義肯定會有所裨益的,做出這個判斷的一部分原因是這個定義“並不需要符合任何特定的技術、操作或者是方案上要求”。
然而,美國國防部監察主任卻發現——每一項服務都有不同的定義,“這樣一來,美國國防部就在區分一些項目是否屬於人工智能項目上出現了問題”。該監察主任與研究實驗室的一些官員就某些項目是否屬於人工智能項目上進行了詳細的“錯誤探討”。例如,此份報告引用了美國空軍研究實驗室的一個導彈項目,出於自主技術與算法上的考慮,一個技術經理就將該項目劃分為人工智能項目。而項目經理卻表示,該項目是一個使用預定義飛行編隊的自主性項目。
美國國防部監察主任表示:“如果沒有明確且標準的人工智能定義,美國國防部的人工智能監督與管理能力在該部門中的實施情況可能並不統一。
該監察主任所發佈的這份報告還指出,美國聯合人工智能中心得有一個流程來洞悉整個國防部在人工智能領域所採取的一些行動。2019年8月,美國國防部首席信息官辦公室告知監察主任,其希望美國國防部辦公室在其年度信息技術/互聯網活動預算展覽中對人工智能項目進行報告,此外,其還將實行一年兩次的人工智能組合審查。該報告指出,第一次審查定為2020年中期。
美國國防部監察主任還表示:“為了能夠全盤掌握美國國防部整個部門內的人工智能項目類型以及數量,我們有必要研發人工智能庫存管理程序來確定並制定人工智能項目的基線。”
美國聯合人工智能中心還要積極促成美國各軍隊在人工智能項目上的合作。該中心發現,美國海軍陸戰隊與美國陸軍都在研究一個可甄別有自殺傾向的服役人員的項目,可這兩個部隊之間卻沒有進行合作。如果美國軍隊之間能夠進行合作的話,它們就可以研發一種“適用於任意軍隊”的技術。而且,另外一個很明顯的好處就是能夠節省成本並確保透明度。
美國國防部監察主任表示,數據與工具存儲庫還會降低人工智能項目的成本,並提升數據共享的安全性。美國國防部辦公室首席信息官辦公室(美國聯合人工智能中心隸屬於該部門)對此表示同意並表示,其正打算成立一個聯合共同基金會。該基金會將會營造一個可橫跨多種機密等級的龐大的協作環境,共享工具、算法、源代碼與模型以及一些其他的功能都能在此使用。
聯合共同基金會的目標是——讓美國聯合人工智能中心與美國國防部其他部門進行合作。美國聯合人工智能中心的前任主管、現已退休的傑克·沙納漢中將表示,該部門需要證明它存在的價值,這樣的話,美國軍隊的領導者與戰鬥指揮官就會找上門了。
6月,傑克沙納漢在退休前表示:“我們得讓現役的作戰指揮官主動找上門並表示——‘我們需要你這個機構,你要提供給我們的東西很多很多,所以你這個機構得留着。’”
2018年前,美國聯合人工智能中心就成立了,其一直專注於開展救災與預測維護項目。 2020年,該機構便開始開展首個殺傷力強的項目。傑克沙納漢表示,該項目將最先解決低能級的一些問題(例如:火災宣傳工作)。
美國國會大廈的議員們也在努力提高美國聯合人工智能中心的地位。眾議院版本的《2021財政年度國防授權法案》將把美國聯合人工智能中心從美國國防部首席信息官辦公室的部門中分離出來,並讓其直接向美國國防部副部長進行報告。
美國眾議院軍事委員會情報與新興威脅及能力小組委員會資深成員埃利斯·斯特凡尼克(紐約州眾議員)表示:“我們能比對手更快地應用人工智能與其他新興技術,這會讓我們在與俄羅斯和中國進行競爭時能夠保持優勢地位。” (國家工業信息安全發展研究中心 朱航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