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學期開學之際,國家新聞出版署印發《關於進一步嚴格管理切實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絡遊戲的通知》,嚴格限制向未成年人提供網絡遊戲服務的時間,所有網絡遊戲企業僅可在週五、週六、週日和法定節假日每日20時至21時向未成年人提供1小時服務,其他時間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成年人提供網絡遊戲服務。
伴隨着網絡遊戲產業的快速發展,未成年人沉迷網絡遊戲問題引起社會廣泛關切。近日發佈的《2020年全國未成年人互聯網使用情況研究報告》報告顯示,62.5%的未成年網民經常在網上玩遊戲,網絡沉迷、不良內容侵蝕、過度消費等負面影響不容小覷。
要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絡,首先應該做好“減法”。今年6月1日,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正式實施,規定每日22時至次日8時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網絡遊戲服務。此次出台的通知,進一步減少了網絡遊戲企業向未成年人提供網絡遊戲服務時間,將有助於進一步構建未成年人保護體系。
在做好“減法”的過程中,很重要的一點就是落實好網絡遊戲防沉迷系統的監管。對於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絡,一些平台雖然已經出台了“青少年模式”,但這僅僅是從技術上進行限制,其中還存在着不少的漏洞,比如有的平台可以通過卸載重裝,繞過“青少年模式”;有的網站上還提供賬號的租借業務……今年2月5日,廣東省公安廳網警總隊調集力量,在廣東、遼寧、江西、山東等11省份開展統一收網,一舉偵破全國首例破解“青少年防沉迷系統”新型網絡犯罪案件。此次通知下發之後,有關部門需要針對網絡遊戲企業提供遊戲服務的時間限制、實名註冊、規範付費等方面要求的落實情況,加大檢查頻次和力度。
未成年人網絡遊戲沉迷是一個社會問題。防沉迷工作不僅需要做好“減法”,家庭、學校等社會各方面應同心同向、羣策羣力,在網絡未沉迷工作中做好“加法”。
曾經有人將網絡遊戲,與過去的武俠小説、電視節目等相比,認為網絡遊戲的問題通過法律以及有關部門出台的文件進行干預,似乎有點小題大做了。但是應該看到,相比此前的一些形式,網絡遊戲因為有資本的介入,通過各種形式來誘導參與者沉迷其中,特別是未成年人更是難以自控,並已經嚴重影響了他們的正常學習生活和身心健康,甚至導致一系列社會問題,使許多家長苦不堪言。因而,家長、學校等各方面要落實主體責任,倡導未成年人娛樂不狂熱、喜歡不沉迷,切實承擔監護守護職責。
只要社會各方加強協作,做好“加減法”,就可以更有效地達到防範未成年人網絡沉迷的目的,實現全方位的未成年人保護。
方翔/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