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原文:
“2019年12月31日,我與浙江創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簽訂合作協議,為這家公司的“街都”電商平台項目招募商家入駐等。合同的期限是1年。
最初創旗公司承諾,“街都”應用程序(APP)和小程序是在2020年6月上線運營。但實際上拖到現在,都還沒上線。
他們沒有履行自己的承諾,現在還不允許我退款。
過去這一年,APP上線的事情沒有任何進展,該公司卻一直不停招服務商,也就是我這樣的加盟者。我擔心,這是惡意集資的行為。”
12月5日,封面新聞收到一條“雲求助”消息,來自四川省眉山市的孫怡告訴記者,她擔心自己遭到了惡意集資的騙局。
事情要從去年底説起。
事件回顧
01
口頭承諾未兑現?
孫怡講述,2019年12月,她與浙江創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簽訂了一份名為“‘街都’1.0戰略合作協議——城市服務商”的合作協議,作為上述公司在眉山指定區域的城市服務商。
“我是乙方,主要任務是找眉山的本地商家入駐創旗的‘街都’電商平台。”孫怡説,在簽訂協議時,創旗公司明確表示,“街都”平台預計在2020年6月上線,全國推廣。
孫怡告知,“平台上線時間在現場口頭説的,協議裏面沒有”。
天眼查顯示,浙江創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於2017年10月,該公司“是一家專注於移動互聯網領域開發,集策劃、技術研發、運營與推廣於一體的高新移動互聯網企業”。
天眼查信息
在“品牌”項這一欄,鏈接着“街都新零售”項目。標籤為“新零售”“生活服務”“本地生活O2O”“本地生活服務”。簡介顯示:街都是創旗公司旗下一款主打本地市場的生活購物新型零售平台。……通過結合線上電商平台的便捷購物方式和線下實體店的高效用户體驗……讓零售迴歸實體。
由“街都”自己發佈的一條訊息稱,“街都在2018年3月16日獲得數千萬天使輪融資,此輪融資由鯨創資本投資”。根據天眼查,創旗公司目前有3個股東,除兩個自然人外,第二大股東即浙江鯨創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天眼查信息
讓孫怡萌生懷疑的源頭,是“街都”的上線時間。“按照公司的承諾,最遲6月份,‘街都’VR軟件系統和小程序系統,就要全部上線,但是對方一拖再拖,直到現在,都還沒有上線投用。”
孫怡提供了一條創旗公司向服務商發佈的,關於街都平台2.0端口開放的通知,宣佈街都平台進入2.0階段,平台端口於2020年12月30日全面開放。落款2020年11月30日。
記者注意到,目前“街都”APP可在手機應用商場下載,“街都”公眾號也可跳轉微信商城。此外,微信小程序也已上線,備註為“街都直播項目”。
12月17日,孫怡向記者展示了“街都”APP的使用情況,該程序界面完整,商品展示、選擇、購買等功能齊全,但下單之後,始終無法添加配送方式,不能真正成功購買。
街都app主頁
當記者嘗試使用“街都”APP時,因始終不能收到驗證碼,導致無法成功註冊。
另外,通過“街都”公眾號跳轉至商城,儘管主頁有商品信息展示,但不能查看詳細商品信息,也不能實現購買。“街都”微信小程序上架一件“測試”商品。
街都微信小程序主頁
在孫怡看來,創旗公司並沒有按照實際承諾,在2020年年中把“街都”小程序、VR軟件系統等按時上線,甚至到目前,都沒有真正實現可用。
“這難道不是違約嗎,所以我要求退還10萬元加盟費。”
02
格式合同埋“陷阱”?
孫怡認為,創旗公司並沒有履行義務,沒有按時將“街都”應用程序上線,就是“違約”。
在收到創旗公司宣佈12月30日“街都”應用程序上線的通知後,孫怡又有新的疑點。“協議期限是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街都’如果在12月30日上線,難道説就不算違約?”她自己給出答案,“肯定不對,這合同就有問題。”
據孫怡説,“仔細去看協議,會發現這份協議對乙方進行了很多要求,但並沒有對甲方進行要求。最關鍵的就是這個‘街都’上線的問題。”
孫怡解釋稱,按照協議約定,她的任務是在合同期限內,邀請商家入駐平台。“前提是,你這個應用程序或者小程序必須有了,建好了,邀請的商家才能入駐吧。但他們一直沒有把‘街都’上線,我怎麼邀請商家進駐呢。”
“他們定在12月30日上線,難道只留1天時間給我們,就完成所有商家入駐的任務?如果一天時間做不到,難不成最後違約的還成我了?”孫怡認為,這是協議裏面埋下的“陷阱”。
孫怡和公司簽定的協議部份內容
她恍然,“協議裏面,關於‘街都’的上線時間,竟然都沒有寫。”
封面新聞記者從孫怡提供的合作協議上看到,關於“合作方式及內容”,明確提到了“街都VR軟件服務系統和街都小程序系統”,如甲方為乙方提供上述系統服務,“甲方持續完善街都VR軟件系統和街都小程序系統,以更方便和支持乙方開展業務”,等。
但協議裏,確實沒有提及該系統是否已經建設完畢,以及什麼時間全網開放使用等。
“其實就是,簽約馬上1年了,我們從來沒有使用過這個系統,因為它根本沒有建好,沒有上線。”
記者注意到,協議中“KPI考核及市場獎勵”一項中,對乙方提出了要求,如“乙方成為甲方1.0戰略城市服務商後,自本協議簽定之日起2年內在乙方合作區域內累計銷售街道VR數量加街都小程序數量總和達到規定標準。乙方有權免費升級成為甲方2.0戰略街都聯盟合夥人,享受街都聯盟合夥人權益”。同時,KPI規定了ABC三類區域,服務商要完成的“街都VR+街都小程序數量”和“入駐街都平台商家數量”。
以孫怡所在的B類區域為例,她要完成的兩者數量分別是不少於150個,不少於800家。
此外,孫怡還有疑惑。“街都一直沒有上線,但創旗公司一直在不停招我這樣的服務商。他們宣傳説,至少有500多人加盟了,每個人加盟費10至20萬不等,這筆費用不少。”她甚至認為,這是惡意集資的操作方式。
公司回應
“街都上線時間的確有耽誤,我們一直在推進這件事”
12月9日,封面新聞記者電話聯繫上“街都”市場部經理周洋。聽完記者轉述孫怡“投訴”的“街都”推遲上線一事後,周洋表示這是公司在正常運轉過程中,出現的計劃推遲情況,“我們一直在積極的推進上線這件事情,爭取可以 儘快上線。”
對於孫怡提出的退款要求,周洋認為,“如果她堅持認為我們違反了協議,違法了合同,我們已經告知她,向法院提起訴訟,走法律途徑。”同時周洋説,“我們之間的溝通是通暢的,我們既沒有躲着她玩消失,更不存在跑路之類。”
在孫怡提供的,她與“街都”副總經理餘曉峯的對話中,對方向孫怡提供了三種回應她“維權”的方案。第一是孫怡轉讓其服務商的權益,“如果能找到合適的人接替,與公司總部對接,你(孫怡)的費用百分百退”;第二種是公司回購,用2萬元的價格回購孫怡的服務商資格。
最後一種方案,餘曉峯再次強調了協議裏的內容:孫怡繼續成為“街都”項目的聯盟合夥人,接下來的一年,即2021年12月31日前,孫怡能夠完成規定的KPI,即邀約不少於800家商家入駐街都平台,完成不少於150個街都VR+街都小程序數量,“我們會把簽約費全部獎勵返還”。
12月17日,封面新聞記者試圖再次電話聯繫周洋和餘曉峯,瞭解更多最新情況時,多次撥打兩人的電話,均無人接聽。
律師觀點
“若APP是主要的合同標的 應在簽約前就做好”
12月17日,在看完本次事件所涉及的協議後,四川凡高律師事務所律師林小明認為,“按照約定,甲方應該是違約了”。
林小明解釋説,雙方的義務應該按照合同的嚴格約定來執行,甲方的權利義務裏面已經約定,甲方應該提供系統的技術支持,“如果‘街都’APP或者小程序之類,是主要載體的話,它們無法使用就意味着合同無法實現,甲方構成根本違約。”
林小明認為,如果‘街都’應用系統是主要的合同標的,在籤合同前就應該做好相關應用系統,“如果連APP等系統都沒有做好的話,涉嫌民事中的欺詐性質。”
但林小明補充指出,因為合同規定了不可抗力因素,“新冠疫情應該是不可抗力因素中約定的相關因素,這屬於免責條款,也就是合同期限可以因此延長。”
他建議,“如果孫女士起訴的話,還得去杭州,因為協議約定了管轄。”
(注:因受訪者需求,孫怡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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