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重磅扶持集成電路企業 28nm及以上10年免税
今日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國家發改委、工信部等四部門聯合發佈《關於促進集成電路產業和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企業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明確了對集成電路企業的優惠政策,其中線寬小於28nm的企業最多可以免徵十年的所得税。
四部門的公告則是明確了《國務院關於印發新時期促進集成電路產業和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的具體細節,指出國家鼓勵的集成電路線寬小於28納米(含),且經營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或項目,第一年至第十年免徵企業所得税;
國家鼓勵的集成電路線寬小於65納米(含),且經營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或項目,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徵企業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税;
國家鼓勵的集成電路線寬小於130納米(含),且經營期在10年以上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或項目,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徵企業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税。
對於按照集成電路生產企業享受税收優惠政策的,優惠期自獲利年度起計算;對於按照集成電路生產項目享受税收優惠政策的,優惠期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税年度起計算,集成電路生產項目需單獨進行會計核算、計算所得,併合理分攤期間費用。
國家鼓勵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或項目清單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財政部、税務總局等相關部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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