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圍科創板的最後一道壁壘:知識產權問題

突圍科創板的最後一道壁壘:知識產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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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科創板火爆依舊,企業加速奔跑上市。

截止到2021年3月29日,隨着三一重能上市申請受理,累計已受理企業達550家。其中,科創板成功上市的企業238家,而因各種原因終止上市的企業121家,其中在上市過程中接受上交所問詢時直接涉及知識產權問題的企業達到56家,比例超過50%。知識產權在成為企業科創板上市的重要參考依據的同時,也成為壓倒擬科創板上市企業的最後一根稻草。

145家企業成功突圍

2020年,隨受疫情影響,但一年間仍有145家企業成功登陸科創板,造就無數“神話”。

從上市企業行業領域分佈來看(見下圖):

突圍科創板的最後一道壁壘:知識產權問題

2020年科創板各領域上市企業數量

電子信息、生物醫藥、先進製造和自動化以及新材料仍是當前科創板上市熱門行業,符合科創板行業屬性的要求,符合國家戰略。這類企業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科技創新能力突出,主要依靠核心技術開展生產經營,具有穩定的商業模式,市場認可度高,社會形象良好,具有較強成長性的企業。

從上市企業知識產權情況來看(見下圖):

突圍科創板的最後一道壁壘:知識產權問題

2016至2020年專利平均申請量

從科創板上市企業專利申請公開數據可以看出,企業在上市前專利申請數量處於穩定增長態勢,特別在2018年或2019年專利申請量出現爆發性增長。由於專利授權週期一般在1~2年,對比其上市時間,可觀察出科創板上市企業在知識產權的準備上具有優越的前瞻性和佈局意識。從專利申請的時間維度上看,合理的知識產權佈局及規劃對科創板上市具有顯著的助推作用。

關於上市過程中知識產權產權問題的問詢,在IPO問詢階段幾乎所有企業都收到了關於企業核心技術、技術路線迭代風險、技術研發能力等問題問詢。其中有117家企業接受上交所問詢時直接涉及知識產權問題,佔比80.6% ,經過幾輪整改及審核,才最終得以上市。

近半數企業因知識產權問題倒下

2020年科創板終止上市的企業共41家,這些終止上市的企業中有20家涉及到知識產權問題,佔比高達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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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家終止上市企業涉及到的知識產權問題

從上表不難看出,20家終止上市企業涉及到的知識產權問題中,知識產權權屬問題、與知識產權緊密結合的技術先進性信息披露、知識產權糾紛風險等成為被問詢的核心點之一。

除了微導納米、智神信息、白山雲科技、宜搜天下等企業外,之前的光峯科技、敏芯微電子、晶豐明源等多家衝刺科創板的優質企業亦在IPO的關鍵節點,被競爭對手以專利發起“狙擊”,影響上市進程。

對此,多位知識產權學界專家關注到此現象。“知識產權2.0時代,隨着新專利法的實施,知識產權不再僅僅是保護手段,已經成為企業競爭的重要手段,從科創板企業IPO過程中就可以看到,眾多企業已經開始將知識產權作為競爭的手段。”中國企業知識產權研究院理事長、華夏泰和董事長王海波説。

王海波指出,企業要尊敬競爭對手,這也是企業發展的應有之義。一旦知道競爭對手正在上市融資,正在做大做強的時候,企業應該比較自身的競爭力與差距,找到學習的榜樣,提升自己的市場分析能力。不是狹路相逢,而是共同發展。

值得注意的是,科創板彙集的均是科技創新企業,它們頻繁遭遇知識產權“狙擊”傷害,對中國的高新技術發展與科技進步亦會帶來影響。

科創板企業應提高知識產權意識

那麼,科創板擬上市企業應該如何做,來避免受到知識產權“狙擊”?

2020年12月11日,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通過發佈會正式對外發布了由深圳華夏泰和知識產權有限公司編制的

《廣東科創板上市企業知識產權藍皮書》及《廣東科創企業上市知識產權工作指引》

,圍繞科創企業上市知識產權相關規則要求,指導企業按照資本市場的要求正確披露知識產權信息,提升科創企業知識產權制度綜合運用能力,發揮知識產權作用助推科創企業上市。

對於企業來説,做好自身的知識產權戰略佈局是在科創板成功上市的第一步。對於很多創新型企業而言,知識產權對企業的發展極為重要。一定要擁有與公司核心技術關聯的專利(組合),持續保持核心技術及核心技術人員的穩定性,避免產生重大不利的知識產權糾紛。

同時,企業也需要做好上市前的核心技術侵權風險分析。由於擬上市公司潛在的專利權穩定性會導致專利權失效風險,專利存在重大權屬瑕疵導致的風險,以及核心產品遭遇專利侵權訴訟風險。企業若想在科創板上市,需建立完善的企業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和法律風險防範體系,對核心技術在上市前進行完備的FTO侵權分析以及核心專利的穩定性分析。

另外,需要專業機構助力企業做好知識產權信息披露。企業知識產權的盡職調查中,尤其涉及對專利的盡職調查需要具有技術背景和知識產權法律背景的複合型人才,大多數的科創板企業目前還不具備這樣的人才團隊。專業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通過建立第三方知識產權信披平台,可以助力上市公司實現知識產權信息的集中核實和真實披露。

而一旦擬上市企業遭遇知識產權訴訟,又該怎麼做?為此,記者採訪了北京市知識產權服務領軍人才、華夏泰和總裁竇鑫磊。

“存在專利糾紛等知識產權問題,並不一定會影響衝擊科創板。如果擬科創板上市企業已經存在專利等知識產權問題,採取知識產權風險預警等戰略性舉措就已經來不及了,因此只能果斷採取被動應對措施。”竇鑫磊説。

降低被訴負面影響。可採取風險聲明、實控人承諾、風險剝離等手段在第一時間降低知識產權訴訟對科創板上市造成的影響。例如,通過數據説明無論訴訟結果如何,對發行人的財務狀況和持續經營能力影響都較小;再如,實控人或其他股東承諾承擔因訴訟造成的一切直接經濟訴訟,降低訴訟對業經營的影響;再比如,迅速切割涉嫌侵權的產品或業務,起到棄卒保車的作用。但訴訟風險聲明或風險承擔承諾並非萬能。

其次,對涉案知識產權進行無效或異議。針對涉案專利或商標進行高強度的無效或異議,這幾乎是知識產權糾紛發生之後的必然選擇。為提高無效或異議的效率,建議一次性委託2-4家甚至更多服務機構並行工作,爭取一次成功。

同時,進行不侵權或不視為侵權抗辯。不侵權抗辯的理由包括:被控侵權產品/方法不落入專利保護範圍、先用權、專利權用盡等。企業在被訴後,一般都會進行不侵權抗辯。然而其缺點是,由於法院判決結果具有不確定性,而且持續時間很長,給企業上市進程帶來很大的不確定性。

最後,發起反訴或尋求和解。利用自己的知識產權或購買第三方知識產權對競爭對手發起強有力的反訴,並擇機尋找和解的機會。但反訴是雙刃劍,有可能應發雙方曠日持久的知識產權糾紛。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也可以跟起訴方進行知識產權使用許可談判,儘快消除訴訟對上市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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