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會眾院司法委員會反壟斷小組委員會週二發佈了有關如何改革法律以適應數字時代的調查報告,稱Facebook、亞馬遜、谷歌母公司Alphabet和蘋果存在“壟斷嫌疑”,建議相關公司進行重大調整,包括實行“結構性分離”。
針對谷歌,報告指出,谷歌創造了一個廣泛的壟斷,包括偏袒自己的服務和打壓競爭對手,從而在搜索、廣告、地圖等市場維持着壟斷地位,而這些行為通常是在該公司高管的指示下進行的。 該報告還警告稱,谷歌日益增長的雲業務及其收購Fitbit的計劃將助長“潛在的”不公平行為。
該報告稱:“谷歌是一般在線搜索領域佔壓倒性主導地位的供應商,佔據了美國桌面端搜索量的81%,以及移動端搜索量的94%。”
報告稱:“谷歌濫用其對在線搜索的看門人權力,迫使垂直網站交出有價值的數據,並利用其搜索優勢進入鄰近市場。 谷歌利用其搜索引擎的優勢和對Android操作系統的控制來擴大其在網絡瀏覽器市場的份額,並支持自己的其他業務。”
谷歌在一份聲明中指責立法者更多地關注幫助競爭對手而不是消費者。該公司稱:“谷歌的免費產品,如搜索、地圖和Gmail幫助了數百萬美國人,我們已經在研發上投入了數十億美元來建立和改進它們。 我們在一個快速發展、競爭激烈的行業中公平競爭。 我們不同意今天的報告,該報告包含了商業對手對(谷歌的)搜索及其他服務的過時和不準確的指控。”
該公司表示:“美國人根本不希望國會破壞谷歌的產品或損害他們每天使用的免費服務。反壟斷法的目標是保護消費者,而不是幫助商業對手。 今天的報告提出的很多建議都將對消費者、美國的技術領導和美國經濟造成真正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