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追訴網絡犯罪,《人民檢察院辦理網絡犯罪案件規定》詳解來了
孫謙詳解《人民檢察院辦理網絡犯罪案件規定》
依法追訴網絡犯罪 保障網絡秩序與安全
“近年來,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羣眾要求檢察機關進一步加大懲治網絡犯罪力度的呼聲很高。網絡犯罪的快速發展演變,正在不斷地給檢察機關的辦案能力提出新挑戰、新考驗。發佈這個規定,是因應基層檢察官的辦案需要。”近日,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孫謙就最高檢發佈《人民檢察院辦理網絡犯罪案件規定》(下稱《規定》)接受《檢察日報》記者專訪時指出。
談及《規定》起草主要思路和內容要點,孫謙介紹,《規定》共7章65條,重點圍繞當前檢察機關辦理網絡犯罪案件存在的突出問題和一線檢察官的主要關切,有針對性地安排章節、設置條款。特別是對於案件審查、電子數據審查和跨區域協作辦案等重點問題,專設章節進行規定。
記者注意到,《規定》對網絡犯罪案件的審查作了系統、全面的規範。那麼,與傳統犯罪相比,網絡犯罪案件的審查有哪些特點?孫謙指出,從一定程度上講,網絡犯罪可偵查、審查的證據甚至比傳統犯罪更多。“比如,通話記錄可以反映行為人的社會關係,微信聊天記錄可以透露出犯罪嫌疑人的職業、家庭、身份等。”
電子數據審查是網絡犯罪案件辦理的重點,《規定》設置專章對此進行規定。孫謙認為,檢察機關在辦案中要注重審查電子數據的客觀性、合法性、關聯性。“客觀性審查包括真實性和完整性兩方面審查。由於電子數據具有易變性,因此,在審查電子數據時,既要關注其本身是否客觀真實,也要關注在收集提取之後是否存在被增加、刪除、修改情況。”
《規定》提出,要建立檢察技術人員、其他有專門知識的人蔘與網絡犯罪案件辦理制度。對此,孫謙表示,當前,網絡犯罪的專業化程度越來越高,案件涉及的一些內容已經超越了辦案人員的知識結構和能力範圍。“如何做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辦案人員提升自身能力是一個方面,還要加強專業技術支持,將技術深度融入辦案之中。為此,《規定》設置了7個條款從不同訴訟環節強化檢察技術人員支持參與辦案。”
“《規定》發佈後,我們將結合《規定》的執行情況,持續、定期發佈網絡犯罪指導性案例和典型案例。”孫謙表示,這既是加強對各地檢察機關辦案指導的需要,也是要通過以案釋法,揭示網絡犯罪的行為模式和危害本質,充分發揮對社會公眾的警示作用,堅決遏制網絡犯罪的高發勢頭。
(來源:正義網 作者:史兆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