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報北京7月9日電 (記者劉垠)9日,科技部官網公佈《中央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績效評估規範(試行)》(以下簡稱《評估規範》)的通知,旨在指導和規範中央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績效評估工作,建立統一的評估監管體系,提高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實施成效和中央財政資金使用效率。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關於“改進科技評價體系”精神和《關於深化項目評審、人才評價、機構評估改革的意見》要求,科技部、財政部和發展改革委聯合印發《評估規範》,其中提到,績效評估活動應遵循科學規範、協同高效、注重實效的原則。
該文件適用於中央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以下簡稱科技計劃)績效評估活動,包括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含科技創新2030—重大項目)、國家重點研發計劃、技術創新引導專項(基金)、基地和人才專項等的績效評估。
“科技部、財政部和發展改革委負責制定科技計劃績效評估規範,統籌指導評估活動,推動評估結果運用。”《評估規範》明確,項目管理專業機構負責提供有關項目績效評估和項目過程管理材料,配合開展科技計劃評估活動。
值得一提的是,科技計劃績效評估根據計劃(專項、基金等)特點及管理需求開展,原則上每5年開展一次全面評估,期間可根據需要適時開展中期評估。
《評估規範》還對評估工作程序、評估內容和方法、保障和監督提出了具體要求。
“科技計劃績效評估內容一般包括科技計劃的目標定位、組織管理與實施、目標完成情況與效果影響等。”《評估規範》指出,目標完成情況與效果影響方面,主要評估科技計劃目標任務的完成情況,成果產出和知識產權情況,標誌性成果的創新性和先進性,對原始創新、技術創新、重大共性關鍵技術突破及協同創新的作用,對學科發展、人才培養、科技創新平台建設的作用等。
《評估規範》強調,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績效評估,應重點考察基金資助基礎研究和科學前沿探索的定位和導向;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含科技創新2030—重大項目)績效評估,應重點考察重大專項在重大戰略產品研製、關鍵共性技術和重大工程建設等方面的進展和效果;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績效評估,應關注計劃與統籌科技資源、協同創新等科技計劃管理改革精神的相符性;技術創新引導專項(基金)績效評估,應重點考察專項(基金)對技術創新的引導帶動作用;基地專項績效評估,應重點考察基地的功能定位、佈局和整合、能力提升等。
來源:科技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