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苗壯:設公海保護區將成各國競爭焦點,中日可合作
【導讀】RCEP簽署,中國和日本首次達成了雙邊關税減讓安排,實現了歷史性突破。協定有利於推動實現區域內高水平的貿易自由化。這也為中日關係增添了利好。而國務委員兼外交部長王毅將在明天啓程赴日韓訪問(24日-27日)。中日之間還有哪些合作亮點?海洋環境學者鄭苗壯給出了他的建議和分析:在海洋環境保護領域,中日的合作面應大於競爭。
作為一衣帶水的近鄰,中國和日本之間有着歷史的恩怨,也有着地緣政治的博弈,更有着現實利益的衝突。但是,超越傳統的競爭領域,在擁有廣泛的海洋利益的公海領域,中日兩國依然有着頗多的合作基礎。日前,自然資源部海洋發展戰略研究所環境與資源研究室副主任鄭苗壯接受記者採訪時認為,當前海洋已成為各國制定話語權的新領地,有着高度利益重合的中日兩國,在通道安全、海底合法利益等領域有着諸多合作空間。
中日海洋利益具有高度重合性,如海纜、航道、礦區
中日兩國都擁有廣泛的海洋利益,鄭苗壯給出了具體的數據。
首先,中日兩國對外直接投資額都居世界前列,2019年日本第一,中國第二,都在1400億美元上下。這就使得兩國所依賴的經貿航道、能源通道高度重合,從東亞到印度洋、東非和歐洲,從東亞到美國西海岸;其次,中日兩國同屬全球海洋空間利用大國,海洋資源在全球配置,共同利益交叉融合;第三,兩國同屬公海漁業資源捕撈、國際海底區域礦產資源探勘和海洋科學研究大國,居世界前列。
中國在集裝箱的總部署運力和國內部署運力方面均穩居世界之首。演講PPT
鄭苗壯指出,這些海洋利益中,很多具有高度重合性。
具體而言,中日兩國的能源通道,日本約75%的石油經過北印度洋,尤其是馬六甲海峽,中國約45%石油從中東地區進口,同樣依賴北印度洋,兩國有部分重疊;日本的漁業捕撈主要集中在北太平洋、西南印度洋,和我國在區域上也有一定重合度;中日兩國同屬太平洋國家,尤其在西太方向也可開展聯合科學調查。
全球的通訊數據主要是依賴於海底電纜,全球海底電纜總長度100萬千米,其中國際海底區域數量是31萬千米,中國95%以上,日本近乎100%的通訊數據都依賴於海纜。
中日兩國是國際海底管理局重要的合作伙伴,國內承包者申請多塊礦產資源專屬勘探合同區,可在國際海底管理局正在制定的開發規章以及西太三角區環境管理計劃等方面開展深度合作。因此,在航道、通信、科研、漁業資源、國際海底礦產資源等領域,中日有高度的利益契合。
海洋環境保護日益成為國際政治治理
海洋環境保護,目前已經成為國際競爭的新興領域。鄭苗壯指出,1992年裏約環境發展大會,就把環境議題納入國際政治治理的最高層。聯合國可持續發展大會里專設了海洋議題,涉及海洋環境保護、生物多樣性養護和可持續利用等相關事項,海洋議題的觸角逐漸在向國際政治、經濟、外交、國防等領域延伸,成了國際海洋治理、國際競合的一個重點議題。在中美戰略經濟論壇上,多次討論南極羅斯海保護區建設,中歐領導人峯會涉及生物多樣性、保護區建設、全球環境治理等論域。
1992年6月,里約環境與發展大會召開,提出了人類“可持續發展”的新戰略和新觀念。
設保護區會將改變公海制度,對航道等產生限制
當前,從開發利用轉向保護與可持續利用並重是海洋領域的主流趨勢。鄭苗壯指出,隨之而來的國際話語權爭奪也會日益激烈,突出地體現在保護區的問題上。目前,海洋保護區發展非常迅速。2000年全球保護區的面積為200萬平方公里,佔全球海洋麪積0.7%;至2020年8月,保護區數量升至17000個,面積為2700萬平方公里,佔全球海洋麪積7.5%,佔國家管轄海域17.2%,佔國家管轄外海域面積的1.2%。保護區面積比2000年的增加了近13倍,而且增加趨勢還在不斷上升。2021年在昆明召開的生物多樣性公約第十五次締約方大會,將制定下一個十年的海洋目標,而海洋保護目標已成為各國最為關注的焦點。
一些海洋地理條件優越的國家,特別是以歐盟為代表的發達國家以其倡導的價值觀力推海洋保護區建設,海洋保護區的規模大、速度迅捷,且在逐漸向國家管轄海域外延伸,在聯合國海洋可持續發展大會、世界自然養護大會、我們的海洋大會等不同的國際平台都在推進這些保護區的選劃工作。尤其是在《生物多樣性公約》框架下,除確立下一個十年海洋保護目標之外,還識別了一系列公海保護區的目標區,佔國家管轄範圍海域面積的21%。這樣會對在北太平洋、北印度洋的能源、經貿通道產生影響。
截至2017年1月,全球已建有1.5萬個海洋保護區,呈現增加水產資源量、保護區外漁獲量、科研教育等多重效益。圖源:海洋保護協會
公海保護區是在國家管轄範圍以外區域設立的海洋保護區,在地理範圍上包括公海和國際海底區域。正在進行的聯合國國家管轄範圍區域海洋生物多樣性保護和可持續利用國際協定談判,是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框架下的第三個執行協定,對各國具有法律約束力,將為公海保護區設立提供法律依據。保護區作為跨部門的空間管理工具,在一定的地理範圍內,為實現特定目標而採取管理或管制措施,它會對航行、漁業捕撈、採礦、科學研究等行為產生影響。“這種影響是限制性或禁止性的,因而實際是改變現在的公海和國際海底區域制度,有可能重構世界海洋政治地理格局。”鄭苗壯指出設立公海保護區的深遠意義。
中日可合作領域:通道權益、海底合法權益等
面對激烈的競爭,中日兩國有聯手合作的諸多空間。鄭苗壯提及三個領域。
首先,維護國際海洋秩序。參加聯合國國家管轄外海域生物多樣性國際協定政府間談判,特別是在維護國際海洋秩序方面涉及到的公海保護區問題、2020後生物多樣性框架海洋目標等政治議題。未來公海保護區選劃的科學和國際進程,尤其是南北極國際保護區的建設等領域,中日兩國利益契合度較高。比如,力避不合理的保護目標,平衡養護和可持續利用,不能是單方面養護或者是以養護代替利用保護區的建設以合理需求為前提,杜絕一些國家在保護區上亂建、濫建,把違反《聯合國海洋公約》以及不合理的主張和訴求向國際海域延伸。中日兩國作為海洋大國,可共同堅持現有國際條約是相關環境治理的法律基礎,捍衞以聯合國為核心的國際體系,維護國際規則尊嚴和權威,提升全球環境治理水平。
圖中黃色部分即為太平洋上的海洋保護區
第二,保障海洋通道安全。確保具有重要意義的海洋運輸通道的穩定和有效利用,確保海上經貿、能源的通道安全。避免以保護區建設為名,為海運設置過多障礙以增加海運成本,包括提高一些相關技術的障礙。公海現在已經成為人類發展、中日兩國發展的一個新空間,兩國可堅持走海洋可持續發展的道路,加強技術和能力建設方面的合作,共同應對環境挑戰,探索人與海洋和諧共生之路,促進經濟發展與海洋生物多樣性養護協調統一。
第三,促進海洋資源的開發和利用。環境保護是漁業資源的利用、深海礦產資源開發的一個重要前置條件,區域漁業管理組織和國際海底管理局正在推進更為環境友好的國際規則。鄭苗壯提出,中國把生態文明建設放在突出地位,融入中國經濟社會發展各方面和全過程,積極推進海洋生態文明建設。中日兩國要着眼長遠,保持定力,堅持綠色、包容、可持續發展。以自然之道,養萬物之生,從保護海洋中尋找發展機遇,實現海洋生物多樣性保護和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雙贏。
鄭苗壯最後強調,公海在形成國內國際雙循環互相促進的新發展格局中具有重要的戰略地位,中日兩國要在更高的站位上加以合作。
鄭苗壯在10月底的上海國際問題研究院60年院慶研討會上,提出了海洋環境保護將成為博弈焦點 李念攝
作者:鄭苗壯 李念
編輯:李念 劉鄭寧
責任編輯:李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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