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家劇本殺娛樂場所,玩家們在讀本。新京報資料圖
近日,據《北京日報》報道,北京今年將完成未成年人保護條例修改,目前修訂草案正在徵求意見中。
其中,針對近年來興起的劇本殺、密室逃脱等劇本娛樂活動,條例特別做出了明確的規範要求:劇本娛樂經營者應當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對劇本娛樂活動內容和場景進行未成年人適齡等審查,並設置適齡提示,標明適齡範圍;不適宜未成年人的,不得允許未成年人進入。
此外,該條例還提出,除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劇本娛樂經營服務。
劇本娛樂“適齡化管理”勢在必行
北京這次擬在未成年人保護條例中加入對劇本殺、密室逃脱等劇本娛樂活動的監管規範,可以説是“特別的愛給特別的你”。
當下,劇本殺、密室逃脱等劇本娛樂活動進入發展快車道,有人估計這是百億級的市場。其為年輕人所喜愛,包括相當數量的未成年人。
但是,作為新興娛樂業態,自我規範、行業監督是有一個從無到有,從有到成熟的過程。而之前這個行業的硬件和軟件方面都已積累了不少問題和隱患,其中尤以劇本殺和密室脱逃等劇本娛樂活動為甚。
首先是遊戲場所硬件上的隱患。有的娛樂經營空間狹窄,有的為製造恐怖效果,用聲光電手段烘托緊張氣氛,可能造成人羣擁擠踩踏以及消防隱患。還有的道具為追求“逼真感”,可能造成人身傷害,特別是未成年人本身的自我保護能力較差,很容易在遊戲中受傷。
其次是“軟件”方面的潛在風險。有的劇本是所謂“情感本”“恐怖本”“兇案本”,甚至以低俗、封建迷信內容為“賣點”,動輒使用冤魂、殭屍、血腥仇殺等元素,加上所謂“沉浸式體驗”,刻意營造驚悚的風格,對於心智不成熟的未成年人可能造成嚴重的身心傷害。
此外,曾有相關行業的測評師向媒體表示,市場至少有10%的內容涉及色情,或以“擦邊球”的方式顯現低俗情節,這些低俗情節顯然也不適合未成年人,而我們也需要防範未成年人在不健康的遊戲環境中受到侵害。
正因此,為劇本娛樂活動做“適齡化管理”,也是補上監管短板,勢在必行。
新興業態需精細化管理
去年6月1日正式實施的新《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設置了“社會保護”的專章,明確“開展有利於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社會活動和服務”是所有社會成員、經營主體的責任。
同時,目前法律對於攸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營業性娛樂場所、酒吧、網吧等都做了嚴格的限制,包括網吧不允許未成年人進入,相關場所不能開設在學校、幼兒園附近,還明確“遊藝娛樂場所設置的電子遊戲設備,除國家法定節假日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等。
然而,對於新興的劇本殺、密室逃脱等的監管,卻依然處於空白地帶。因此,從法律法規方面看,加強對劇本殺、密室逃脱等已然擁有巨大市場的劇本娛樂活動的管理,比照遊藝娛樂場所規範,仍有必要。
一者,這是全面落實《未成年人保護法》的“社會保護”規定,不能讓法律成了“馬其諾防線”被輕易繞過;二者,對涉未成年人的行業實施“適齡”規範也是《未成年人保護法》的明確規定。
今年6月,文化和旅遊部、公安部等五部委聯合發佈《關於加強劇本娛樂經營場所管理的通知》,其中要求劇本腳本應當設置適齡提示,標明適齡範圍;設置的場景不適宜未成年人的,應當在顯著位置予以提示,並不得允許未成年人進入。
這一次北京修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中的相關規定,既是落實前述國家部委的《通知》要求,也是通過地方立法的形式將對劇本殺、密室逃脱的規範長效化、法制化。北京的條例修訂完成之後,腳本的“適齡化要求”等也將上升為地方性法規的要求。
要快樂,不要危險;要健康發展,就得有規矩。填上監管空白,實施“適齡”管理,既是落實對未成年人的特殊保護,也是給予劇本娛樂活動等新型業態更精細化的管理。
撰稿 / 克鮮(媒體人)
編輯 / 劉昀昀
校對 / 劉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