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北京青年報】;
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日前發佈調查報告顯示,近七成受訪未成年人使用過短視頻,初中學生用過短視頻的比例更高。未成年人如何看待短視頻的內容?數據顯示,29.7%的未成年人認為多數短視頻內容低俗,31.4%的未成年人認為短視頻採用的青少年模式用處不大,54.9%的未成年人贊同14歲以下使用短視頻應徵得父母同意或有父母陪伴。
疫情期間,青少年沉迷網絡遊戲的問題被進一步放大,過度消費等問題更加突出,有關消費糾紛與投訴也急劇增多。在社交平台、網絡論壇上,經常能看到家長髮帖吐槽自家孩子沉迷遊戲。而很多短視頻平台、網絡遊戲平台的“青少年模式”都可能被貪玩的未成年人輕易破解或繞過。嚴格落實“青少年模式”,既需要家長的密切配合,更需要平台的技術支持和科學監管。
“你有張良計,我有過牆梯”,一些平台的“青少年模式”“一鍵禁玩”模式,很容易被青少年破解。現在,不少青少年成了網遊控、手機控、直播控,甚至一些七八歲的小學生對手機、網絡、電腦的熟練程度遠超成年人。特別在節假日期間,一些父母無暇管護孩子,致使一些頑童身陷網遊和直播不能自拔,甚至斥巨資購買裝備,重金打賞網絡主播。
主觀上看,青少年沉迷於網絡,有家長監護不到位甚至有意無意放縱孩子的原因。一些家長忙於工作或其他事務,無暇顧及孩子,導致孩子沉迷於直播、網遊。還有一些家長有意將手機作為“哄娃神器”,主動將自己的賬號交給小孩使用,或者專門為子女購置手機以“方便學習”。作為孩子的監護人、青少年健康成長的第一責任人,一些家長對孩子沉湎網絡遊戲、短視頻,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客觀上看,“青少年模式”在防沉迷問題上效果有限,與一些網絡平台故意“放水”、放鬆監管密不可分。目前,人臉識別、實名認證、短信通知、關聯監護人、限額充值等技術已經非常成熟,任何一個網絡平台都有能力做得更好,但在吸納用户、增加活躍度、提高業績的利益衝動下,不排除一些平台故意留下“後門”,讓缺乏自我約束能力的孩子“有空可鑽”。一些貪玩的孩子可輕易突破防線盡情玩耍、購買裝備、打賞,平台則坐收漁利,未成年人權益和父母的錢包成了最大犧牲品。
在信息時代,使用手機已是大勢所趨,不能總苛求父母時時刻刻盯着孩子。擁有強大技術支撐的網絡平台不能將責任都推到父母身上,而刻意推卸自己的監管責任。2020年10月17日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規定,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誘導其沉迷的產品和服務;網絡遊戲、網絡直播、網絡音視頻、網絡社交等網絡服務提供者應當針對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務設置相應的時間管理、權限管理、消費管理等功能。
落實“青少年模式”,護航青少年健康成長,父母理當盡到監護職責,對青少年多些關心和陪伴,不能任由孩子沉湎網遊或直播。掌握先進技術的網絡平台更應盡到法律責任和社會責任,充分發揮技術優勢,充分運用人臉識別、實名認證、短信通知、關聯監護人、一人一號、限額充值等技術,切實履行保護未成年人權益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