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日經亞洲評論》12月3日文章,原題:中國將整治移動應用程序(App)收集個人數據行為 中國推出了旨在限制科技公司通過智能手機App收集個人數據方式的新指導方針——《常見類型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App)必要個人信息範圍(徵求意見稿)》。這項由國家網信辦起草的規定,要求38類常見類型的App,包括網絡支付類、網絡約車類和餐飲外賣類等,告知用户他們所收集的個人信息類型,並且在收集數據前須徵得用户同意。
根據上述新規,App將被禁止收集與其提供服務無關的數據。如智能手機支付平台只能收集用户的手機號和銀行卡號等必要個人信息,但不得收集位置信息,而地圖導航類App則只能收集用户的位置信息。
目前,中國互聯網巨頭的大部分App,都會在用户首次使用時要求他們同意收集相關數據,但許多App收集的信息都被認為超過了其服務範圍。從隱私角度來看,那些集成了多種服務的“超級App”,如阿里巴巴旗下號稱擁有10億用户的支付寶,以及騰訊旗下擁有12億用户的微信聊天App等尤其令人擔憂。這些超級App的應用廣泛,意味着它們 “吸光”了各種數據,包括位置信息、信用卡信息和用户地址等。但今後,App運營商們可能會被迫收窄收集的信息範圍,以符合新指導方針的要求。(作者松田直樹,王會聰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