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10日電(中國證券報記者彭揚)全國人大代表、中國人民銀行參事崔瑜建議,推進金融數據安全使用與資源共享利用。
崔瑜表示,建立完善行業數據協同治理規範。具體而言,建議由相關部門牽頭,建立金融行業數據協同治理體系,推動建設金融基礎設施數據治理規範,完善金融機構數據治理制度體系,引導機構加強數據治理,提升數據安全,提高數據質量,充分發揮數據價值。完善現有行業數據安全分類定級標準,推進金融業重要數據識別和認定工作,形成行業重要數據目錄,讓金融行業數據流動與安全使用有章可循,數據活動風險有效評估。
(圖片説明)資料圖,新華社發
在監管方面,崔瑜提出,強化數據處理主體監督、落實金融科技監管。為有效監督個人信息控制者在信息處理環節相關行為,最大程度保障個人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建議研究設立相關行業協會自律組織,落實對個人信息控制者的安全審計,強化規範個人信息處理活動的管理監督。加快制定金融科技經營業務許可或者備案相關制度,對於提供處理和傳輸數據金融科技服務商,納入相應的監管體系,防範金融業數據安全保護交叉風險,推動金融科技合規發展。
此外,崔瑜建議,發揮金融基礎設施作用,探索金融數據共享機制。在加快推進研究數據產權立法研究的同時,建議進一步加強金融基礎設施互聯互通,發揮金融基礎設施在信息流通、安全保護的優勢,探索建立金融數據共享機制,形成統一的數據共享標準和規範,研究論證設立數據共享中心或依託現有系統開展金融數據共享試點,促進金融數據安全保護與開放利用。通過金融行業數據共享示範,探索形成數據要素市場基礎理論,完善數據確權、開放、流通、交易相關制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