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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團購不能以低價傾銷破壞公平競爭 | 新京報社論

由 濮陽南煙 發佈於 科技

燒錢搶市場的方式不僅會擾亂正常的經營秩序,侵害消費者權益,事實上還涉嫌不正當競爭。

創意圖片/新京報記者 王遠征

文 | 社論

近日,南京市場監管局發佈《電商“菜品社區團購”合規經營告知書》,對電商平台的經營、團購羣“團長”的責任等方面進行了規範。該告知書除了要求平台經營者證照齊全、主動備案、履行食品安全義務、接受各部門監管等外,還特別提出“不得以不正當競爭方式獲取交易機會或競爭優勢並因此損害其他經營者或消費者合法權益,尤其不得以低於成本的價格實施低價傾銷,排擠競爭對手獨佔市場,擾亂正常經營秩序。”這紙《告知書》傳遞出地方政府開始出手治理社區團購惡性競爭的信號。

從本質上來説,社區團購就是以社區為單位,以社羣為交易場景,依靠“團長”向社區居民推薦商品並促成交易的一種電商模式。雖然這種模式早已存在,但在今年疫情的影響下,社區團購意外地取得了驚人的發展。不僅如此,社區團購還被認為是中國零售的最後一塊“肥肉”,吸引了各路電商巨頭紛紛入局。

然而,有些電商巨頭的競爭手法卻比較簡單粗暴,其普遍採用的一個手段就是“燒錢”。誰燒的錢越多、越持久,就越有可能在這場“團購大戰”中獲得勝利。而廣大消費者在起初可能會得到價格戰帶來的些許紅利,一旦壟斷市場形成,那麼消費者可能又會承受價格反彈帶來的代價。不僅如此,那些依靠賣菜為生的小攤小販,以及小微商鋪,也最容易在大資本的重壓下失去飯碗和生存的機會,進而觸及民生的底線。

據21世紀經濟報道,在有的社區團購平台上,1分錢一盒雞蛋、9分錢一棵白菜……顯然,這樣的價格嚴重低於市場價,正是南京方面指出的“低價傾銷”問題。

所謂低價傾銷,是指經營者以排擠競爭對手為目的,以低於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其違背市場規律,已經涉嫌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法規中規定的,以不正當競爭方式獲取交易機會或競爭優勢,以達到排擠競爭對手獨佔市場的目的。這種行為不僅會擾亂正常的經營秩序,侵害消費者權益,最終損害的其實是全行業。

可以相信的是,此次南京為治理電商企業在社區團購上的亂象首次出手,極有可能引起其他城市的連鎖反應。而這一系列的行動表明,電商平台不是反壟斷的法外之地,也不是孕育不正當競爭的温牀。即使是新賽道、新風口,也不可野蠻擴張,也要合法經營,不能觸及法律的底線。

當然,電商巨頭在社區團購上激烈競爭,並不意味着社區團購這種商業模式不合理,更不意味着就此應該徹底阻止平台企業對其投資和經營。恰恰相反,只要符合市場良性競爭的要求,能夠滿足廣大民眾的便捷生活需求,社區團購自然會得到市場和消費者的青睞。

説到底,對於互聯網企業而言,不要總想着走捷徑,甚至以犧牲基本民生為代價去追逐利潤,或以不正當的競爭手段達到佔領市場的目的,而是要靠商業模式和核心技術創新去贏得市場。這樣才能達到企業與消費者“雙贏”的目的。

編輯:新吾 實習生:潘宇潔 校對:賈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