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使用某個APP卻發現自己預訂酒店機票的價格比“新手”貴、給商家的差評無法顯示……今年10月1日起,這些在線旅遊存在的問題都將得到規範。國家文旅部最新發布的《在線旅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對上述現象均作出了具體規定,利用大數據“殺熟”等行為被明令禁止。
近日,文化和旅遊部公佈《在線旅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將於2020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規定要求,在線旅遊經營者不得濫用大數據分析等技術手段,基於旅遊者消費記錄、旅遊偏好等設置不公平的交易條件,侵犯旅遊者合法權益。
文化和旅遊部表示,近年來,我國在線旅遊市場快速增長,在線旅遊企業和平台的數量不斷增多,方便了廣大人民羣眾出遊,促進了旅遊消費,帶動了行業發展。同時,一些在線旅遊經營者上線不合規旅遊產品,擾亂市場秩序,侵害遊客合法權益,給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帶來了負面影響,要求加強法治建設、強化行業監管、規範市場秩序成為社會共識。此外,隨着《旅遊法》《網絡安全法》《電子商務法》等法律的頒佈實施,出台《規定》的上位法基礎初步完備,立法時機基本成熟。
來源:中國新聞網 國家文旅部
編輯:付鑫鑫
責任編輯:劉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