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競旅館是旅館還是網吧?檢察建議助推電競類旅館規範化監管

電競旅館,是旅館還是網吧

滎陽檢察建議助推電競類旅館規範化監管

調查動機

電競旅館,顧名思義是電競體驗和旅館服務的結合體。但電競旅館到底屬於住宿場所還是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法律上沒有明確規定,社會上爭論也較多。而定義為不同的場所,則面臨不同的監管。

作為新生事物,電競旅館迎合市場需求的同時,也帶來一些社會問題。《法治日報》記者近日瞭解到,河南省滎陽市人民檢察院近期辦理的多起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件都發生在電競類旅館內。如何在辦案的同時推動治理這一問題,考驗檢察智慧和擔當。為此,記者進行了深入調查。

“這幾名未成年人受到侵害的地點為什麼都發生在電競類旅館裏?”

“電競類旅館打遊戲、做互動,累了可以上牀休息,比傳統的網吧條件好,年輕人是主要消費羣體,一些未成年人也在這裏流連忘返。”

“我們檢察機關不能就辦案而辦案,要對其中存在的監管漏洞提出檢察建議,避免類似案件的發生。”

“我們工作團隊馬上進行調查,提出切實可行的建議。”

這是不久前,河南省滎陽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李國強和負責未檢工作的員額檢察官王麗麗交談的一幕。

令李國強感到欣慰的是,他們的檢察建議引起了相關監管部門的重視——轄區內的電競類旅館被拉網式檢查了一遍,對存在安全隱患的一律關停,未成年人違規入住問題得到有效遏制。

安全隱患

王麗麗在辦案中發現,有幾名未成年人受到侵害的案件,均發生在轄區內的電競類旅館裏。

經訊問犯罪嫌疑人,他們均認為,電競類旅館上網速度快,能夠享受到電競比賽的氛圍,累了就上牀休息,餓了可隨時叫外賣,往往都是三四個人一起開房打遊戲。

經進一步調查發現,近年來,滎陽市電競類旅館數量日漸增多,不僅為消費者提供住宿服務,同時提供網吧等同配置的上網服務,是一種隨着經濟和市場發展而出現的新型業態。但少數電競類旅館管理混亂,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亟待進行治理。

經批准,王麗麗帶領未檢團隊針對電競類旅館存在的問題展開了深入調查。

“消費者通過線上平台就可預訂房間,非常方便。”王麗麗説,經調查發現,電競類旅館一間房價格多在200元左右,存在一人登記多人住宿、男女混居等情況,更易滋生違法犯罪。價格便宜的電競類旅館,僅僅辦理了營業執照,並沒有辦理過特種行業經營許可證,有的甚至沒有辦理營業執照。

未檢團隊還發現,部分電競類旅館在經營過程中,未嚴格執行未成年人保護法的相關規定,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時未詢問、記錄監護人的聯繫方式、身份關係,有的電競類旅館雖然履行了告知監護人的義務,但為了謀取利益,採用不如實告知的方式,如只告知監護人未成年人所在的區域,並不告知未成年人將要入住。

監管困境

“經過綜合分析研判,我們認為目前的監管方式不能有效堵塞漏洞,無法全面保護未成年人。困境在於,我國並未對電競類旅館這個新興行業有明確具體的法律規定,其是否屬於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尚不明晰,是否允許未成年人進入存在爭論。”李國強坦言。

李國強説,如果將電競類旅館定義為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則必須取得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並且嚴禁未成年人入住。如果將電競類旅館定義為住宿場所,根據2021年6月1日起實施的未成年人保護法的相關規定,經營者在履行查驗、報告等義務後,可以接納未成年人進入。

王麗麗説:“我們在走訪文化廣電旅遊部門時,相關負責人明確説,因沒有明確法律依據,對於是否應該頒發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不好界定。因此,滎陽市沒有取得該證的電競類旅館,隨之而來的,是未成年人進入電競類旅館不受限制。”

“從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呵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角度來説,我們認為,應該將電競類旅館認定為互聯網上網服務場所,禁止未成年人進入。司法實踐中,有法院判決將電競類旅館認定為上網服務場所。我們通過檢索發現,有些地區也明確規定,電競類旅館禁止未成年人進入。”王麗麗坦言。

李國強組織員額檢察官和法律界人士討論認為,電競類旅館應禁止未成年人進入,主要原因包括:

從法理上分析,以營利為目的,通過計算機等上網專用工具、設備向社會公眾提供互聯網上網服務的場所,符合《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的適用範圍。電競類旅館通常以高端配置電腦、暢玩網絡遊戲為宣傳要點,但住宿多以高低牀配置,雖按房間收取住宿費,但實際以網絡服務為主要營利手段,上網費隱含在住宿費中,消費者為不特定人羣,應當屬於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

從執法的社會效果分析,如果將電競類旅館簡單認定為住宿場所,則會帶來一系列隱憂。有的網吧可能會跟風效仿,將網吧改作電競類旅館,以規避文化執法部門的監管。同時,現行的賓館酒店的管理系統,並沒有禁止未成年人進入。進入電競類旅館後,未成年人可以在私密空間抽煙、不限時玩網絡遊戲,出現多人混居等現象,很容易接觸黃色、暴力、低俗信息,受到不良侵蝕。一旦經營不規範、監管不到位,將致使未成年人長時間脱離監護人的監管,為犯罪的發生提供可乘之機。

對於電競類旅館的經營者來説,若允許未成年人進入,那麼其貫徹未成年人保護法的相關規定就存在執行難、落實難問題。如果未成年人不如實告知監護人的聯繫方式,或者串通朋友虛假告知,則電競類旅館的經營者無法核實,也會出現安全隱患。

檢察建議

針對電競類旅館存在的問題,滎陽市檢察院制發了兩份檢察建議,督促相關部門加強監管。

針對部分電競類旅館未辦理特種行業經營許可證,未嚴格執行“四實”登記制度、未成年人保護法相關規定及管理混亂的情況,檢察機關依法向滎陽市公安局制發了檢察建議,督促其對轄區內電競類旅館進行全面排查,建立定期巡查機制,對無證經營的電競類旅館及時發現及時處置,同時建立健全未成年人入住監督機制,加強對電競酒店從業人員的法治教育等。

滎陽市檢察院還向滎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制發檢察建議,督促其依法履行職責,及時採取有效措施對無證經營的電競類旅館予以處理,並定期進行排查,防止出現無證經營現象。

滎陽市檢察院對電競類旅館存在問題的調查,引起了滎陽市相關領導的重視。

滎陽市委書記楊金軍認為,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是全社會共同責任,更是黨委所必須履行的職責。電競類旅館的亂象必須根治,所有相關部門必須從自身職責找問題,從未成年人保護的大局出發,堅決投入專項整治工作,杜絕未成年人無監護陪同入住現象。如再有此類案件發生,必嚴厲追責,必須對經營者依法嚴懲。檢察機關亦可根據監管責任不到位的責任人提出公益訴訟,紀委監委亦要對發生問題的監管單位、責任人實施嚴厲追責。

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李梁認為,應對電競類旅館實行雙重管理,由公安機關按照普通旅館管理的同時,由文化廣電部門審批發放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雙方各司其職,分別履行好治安管理和網絡安全職責。各相關監管部門應建立聯動工作機制,定期開展聯合執法檢查,依法開展涉未成年人住宿安全專項整治,消除電競類旅館對未成年人權益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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