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莫讓人臉在大數據時代“裸奔”

由 夏德才 發佈於 科技

2塊錢就能買到上千張人臉照片?近日發佈的一份報告顯示,人臉識別技術有濫用之勢,不少人已因此泄露隱私或遭到財產損失。

當今社會,“刷臉”幾乎無處不在。購物支付、上班打卡、酒店入住、小區進出,乃至高鐵安檢、疫情防控等,人臉識別技術正迅速融入大眾的日常生活。然而,當其提供便利、提高效率的同時,也引發了諸多擔憂。當“臉”被到處收集,是否能被好好保護,會不會對個體隱私、財產利益等帶來威脅,相關信息是否會被冒用?事實上,類似案件屢有耳聞,受騙者、背鍋者不少。以使用率最高的人臉解鎖手機為例,科研人員曾做過測試,在現有技術條件下,僅用一張面具對比調色就能代替人臉解鎖手機,着實令人心驚。

顯然,相較於技術的高歌猛進,人臉識別應用的監管還是走得慢了些。數據顯示,2018年該行業市場規模達25.1億元,預計2024年市場規模將突破100億元。面對這塊大蛋糕,行業競爭激烈,技術算法、應用場景都在迭代出新。然而許多企業忙於跑馬圈地,收集“人臉”唯恐落於人後,但一到信息保護卻全無熱情。

對此,我國《網絡安全法》《民法典》《電子商務法》都明確,採集信息須符合合法性、正當性、必要性三原則。但相對來説,這仍然失之於粗。諸如,數據是否脱敏、安全是否到位、哪些用於算法訓練、哪些會被合作方分享,外界都不得而知。而由於技術壁壘、舉證能力等劣勢,個體也很難捍衞個人權益。

保護“人臉”安全,呼喚更強力的舉措。作為生物識別信息,“人臉”具有唯一性,一般情況下無法更改。且與指紋、虹膜等相比,“人臉”具有弱隱私性的特徵。正因此,保護“人臉”安全,對於信息採集者和管理者要求更嚴,務必見事早、立規矩。這也是這些年,互聯網各類信息技術產品發展的經驗教訓。

一方面,提高准入門檻,明確行業資質,進入者必須裝好“安全閥”,且有能力進行維護,堅決將唯利是圖不顧安全的投機者堵在門外。另一方面,加快完善管理體制機制,築牢信息安全的防線。當務之急是,相關部門完善實施細則,對相關違法犯罪行為,發現一起嚴懲一起,劃出清晰底線。

今天,人臉保護承載了多重意義,更加需要嚴肅對待。這是技術問題、倫理問題,也是法律問題、管理問題。裝好剎車再上路,才能走得更遠、走得更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