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辛巴高調復出,帶全體員工下跪致歉,被曝賣假燕窩年入1個億
3月24日,網紅辛巴在社交平台曬出了一段視頻,宣佈自己高調復出。
從視頻中可以看出,辛巴身穿黑色西裝出鏡,他站在公司成員之前,首先給觀眾做了一個自我介紹,表示自己是辛有志,然後帶着公司全體員工向粉絲下跪道歉,而他這條視頻一經發布就引起了熱議,播放量更是非常驚人,兩小時達到了1700萬,這一動作也引起了網友的討論。
很多網友看到這個視頻後評論道“支持付出,本人直呼很受用,錢包已經準備好”,還有網友表示“他要是賣大牌旗艦店的東西我還是會看看,畢竟是真便宜,沒想到他的公司有那麼多人”。
辛巴作為主播在直播這個領域取得了很好的成績,他的直播間人氣一直都很高,此前有網友爆料辛巴一年收入可以達到一個億,在去年武漢疫情爆發時,他也曾捐款1.5億,這一點也給很多粉絲做了一個好的榜樣,他不僅在掙錢,而且也非常有愛心。
但此前辛巴因為賣假燕窩被處理,辛巴一開始在自己的賬號中主播賣燕窩,價格很便宜,之後被某知名打假人表示他賣的是假的,辛巴還發視頻宣佈自己賣的不是假的,但這條視頻最終還是被曝光,辛巴因此被封號了很多天,還被官方媒體央視報道,從那以後辛巴沉寂了很多天,直至今日復出。
既然辛巴選擇復出了還是看看他以後的變化吧,給網友帶便宜的大牌也是有好處的吧,但不要賣假的產品。
相關閲讀:
“辛巴帶貨假燕窩”被立案調查,網紅帶貨不能異變為“賺快錢”行業
12月8日,據報道,廣州市白雲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對“辛巴帶貨假燕窩”事件進行調查。據該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此次調查的重點產品是相關公司售賣的燕窩,同時其售賣的其它產品也在調查範圍之內,因為涉及詢問當事人、檢測售賣商品等,目前正在處理過程之中。
“辛巴帶貨假燕窩”這一事件並不複雜。從“職業打假人”王海質疑辛巴公司直播間推廣銷售的燕窩涉嫌造假,到辛巴一方發佈律師聲明稱其所售燕窩為合格正品,再到承認確實存在誇大宣傳,將召回所售燕窩並退一賠三,中間幾經反轉。現如今又被監管部門調查,其劇情反轉令人深思。
作為與薇婭、李佳琦齊名的頭部主播,“辛巴售假燕窩”一事頗受關注。對於圍觀羣眾來説,最為關注的,是辛巴會承擔多少法律責任?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二百萬元以上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假設此次所售燕窩確實存在摻假、以次充好,辛巴團隊在此案中屬於銷售者角色,倘若對燕窩質量不知情,無主觀故意,至少可免於刑事處罰,不構成刑事犯罪。
但根據《廣告法》規定,關係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造成消費者損害的,其廣告代言人等應當與廣告主承擔連帶責任。相關法條明確,廣告代言人代言虛假廣告,承擔過錯和無過錯兩種民事責任:對於關係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如果造成消費者損害,無論主觀是否明知或應知,都要承擔連帶責任,此時代言人承擔的是無過錯連帶責任。
就此來看,辛巴團隊帶貨燕窩,必然要對其質量負起把關責任,一旦假燕窩事實成立且對消費者造成損害,辛巴團隊必須承擔相應責任後果。
即便經查,辛巴團隊的具體行為沒有觸犯刑法,那也必須承擔相應的行政處罰以及對消費者的足額賠償責任。
無論最終處罰結果如何,“辛巴帶貨假燕窩被立案調查”都應成為電商直播生態淨化的典型案例。對主播羣體而言,該事件都是敲響的一記響亮警鐘:電商主播不能異變為“賺快錢”行業,一味爭搶直播營收,從而坐享服務費、坑位費、分成等收益,卻無視商品質量保障及消費者權益。如果主播忽視責任底線,則隨時會遭遇消費者投訴、打假及有關部門問責。
對於電商平台來説,同樣要明瞭自身所要承擔的連帶責任,進一步強化對直播供應鏈、選品、售後等方面的全鏈路監管,建立主播紅黃牌等處罰制度,對屢屢出事的主播予以下線。
而有關部門也要加大對於電商直播行業的監管力度。日前,市場監管總局發佈全國12315平台2020年前三季度統計數據。其中,前三季度,全國12315平台共接收“直播”相關投訴舉報2.19萬件,同比增長479.60%。這説明,直播行業暴露的質量問題越來越多,需要有關部門對其加強日常監管乃至進行專項整頓,不能讓“辛巴帶貨假燕窩”事件成為常態。
只有主播自律、平台擔責及監管強化,直播帶貨才不會變成坑害廣大消費者權益的“偽風口”,我們才能放心搶購、安心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