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戰遊戲中的常識性錯誤:現實往往很骨感

喜歡軍事題材的遊戲玩家往往都對“真實”有一種執念。菜哥第一次玩吃雞的時候,就是被那種身臨其境的體驗迷住的:槍是要去屋裏搜刮的,湖是可以游泳的,車是可以開的,慫如菜哥,是可以靠苟活到最後的……也許真正的戰場就是這個體驗吧。

然而,據專業人士稱:仿真如吃雞,也有很多常識性錯誤。

這種錯誤往往是為了提升遊戲體驗而做出的改編,並不能算是缺陷。我們可以逐條代入幻想一下,如果真的100%還原這些戰場情況,遊戲會變得更糟心,還是更刺激。

槍戰遊戲中的常識性錯誤:現實往往很骨感

消音器並不能消音

消音器的效果很小,小到設計目的不是為了消音,而是為了保護聽力。但是,無聲手槍基本無聲,和打火機聲音差不多,亞音速彈與普通子彈結構是不同的。無聲手槍和帶消音器的槍是不同的。

水下射擊一般射不出一米

這是由於子彈設計時為了提高殺傷力,儘量在進入人體後翻滾和形成空腔,結果遇到水後動能同樣會快速耗盡,不到一米的距離就基本耗盡了動能。所以不要指望用AK獵鯊,最多打打鱷魚。

但是,有特殊設計的水下槍械,使用更長的子彈,子彈出膛後初速度和旋轉速度遠低於普通子彈,使有效射程從一米延伸到了30米(5米深)。

槍戰遊戲中的常識性錯誤:現實往往很骨感

槍戰遊戲中的常識性錯誤:現實往往很骨感

槍戰遊戲中的常識性錯誤:現實往往很骨感

槍彈威力足以一發致命

不管是步槍、衝鋒槍還是手槍,都是一發,沒人會設計需要兩槍打在同一個洞裏才能殺死人的槍械。

打到四肢也會死?不會當場死,甚至有像沒事人一樣,但是體能會快速流失,無法行動。所以戰場上有很多像是屍體卻只是受傷昏厥的人。

(補充:槍械設計是一發喪失戰鬥力,但這只是理想狀態,美國警察抓毒販用霰彈槍,因為有報告表明手槍對吸毒暴徒的停止作用並不明顯,常常有吸毒者身中數槍行動自如。)

防彈衣防彈盔基本不實用

在相當長的時間,防彈衣無法防禦步槍直接射擊,因此有防彈衣不防子彈的説法。

但是隨着科技發展,凱夫拉縴維加防彈插板是可以有效抵禦7.62毫米子彈的近距離射擊。很遺憾的是,凱夫拉縴維防彈衣不光防禦面積有限(僅限軀幹),還特別特別沉,大約4公斤,加陶瓷插板後重量翻倍。此時,手臂、腿都還是零防護,想要把四肢都保護起來,需要更多部件,會更重。

所以防彈衣有是有,考慮到負重和氣候,士兵不愛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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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敵人扔過來的手榴彈撿起來扔回去

這個做法在一二戰的時候是可能的,但近二三十年來,手榴彈爆炸延時大大縮短,一般為3-5秒。手榴彈落到你身邊就已經差不多2秒了,若再去撿手榴彈往回扔,很可能在你手裏就炸了。

射程:百米用狙擊,霰彈槍只能突臉

遊戲中槍械射程和現實嚴重不符,遊戲裏一百米就值得用狙擊槍,10米用衝鋒,4米用噴子。而現實,霰彈槍有效射程也有50米,衝鋒槍300米都可以,小口徑步槍有效射程500米,一戰步槍有效射程更是有800到1200米。

槍戰遊戲中的常識性錯誤:現實往往很骨感

但是,如果按照真實的槍戰設置,大神們肯定是第一個不幹。現實打靶,準星比目標要大的多。200米步槍機瞄首發上靶是個純運氣問題。也不分爆頭還是打腳丫子,一發就能讓人喪失戰鬥能力。這還有什麼遊戲性可言呢?

遊戲裏有很多操作風騷、手速驚人的王者特種兵。然而現實中,哪有什麼以一人之力左右戰場的軍神,只要活下來,就是自己的英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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