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動駕駛研發熱潮下,技術糾紛案頻發

【編者按】自動駕駛正逐漸成為技術糾紛案的高發地。據不完全統計,從2017年到現在自動駕駛領域至少已經發生了近十起影響相對較大的技術糾紛案。分析這些案件背後的原因,很重要的一點在於相較於硬件盜竊,自動駕駛軟件算法由於複製門檻低,更容易被抄襲,且後期還面臨取證難、侵權行為判定難等問題,易打“擦邊球”。另外自動駕駛相關人才和技術的緊缺,讓企業對相關技術侵權行為的包容度提升,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長了技術盜竊歪風。

本文轉自“蓋世汽車智能網聯”,作者熊薇,原標題《自動駕駛研發熱潮下,技術糾紛案頻發》經億歐編輯,僅供業內人士參考。


自動駕駛正逐漸成為技術糾紛案的高發地。據不完全統計,從2017年到現在自動駕駛領域至少已經發生了近十起影響相對較大的技術糾紛案。分析這些案件背後的原因,很重要的一點在於相較於硬件盜竊,自動駕駛軟件算法由於複製門檻低,更容易被抄襲,且後期還面臨取證難、侵權行為判定難等問題,易打“擦邊球”。另外自動駕駛相關人才和技術的緊缺,讓企業對相關技術侵權行為的包容度提升,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長了技術盜竊歪風。

技術糾紛案頻發,小鵬汽車三次涉案

4月27日,小鵬汽車旗下第二款產品小鵬P7正式上市,這原本是一件令人高興的事,然而小鵬汽車卻因另一件事上了熱搜——小鵬汽車與特斯拉的訴訟案。

這件事要從2019年3月特斯拉在美國起訴前工程師曹光植開始説起。當時特斯拉指控曹光植在離開公司之前,將與Autopilot有關的源代碼上傳到了他的蘋果iCloud賬户,涉及超過30萬個獨立文件與目錄。隨後在當年7月份的答辯狀中,曹光植承認了特斯拉的部分指控,但否認了竊取技術機密的指控,他表示自己並沒有將與特斯拉自動駕駛相關的任何商業機密轉移至小鵬汽車,也並未使用這些數據為新僱主牟利。

本以為此事會就此告一段落,卻不想值此小鵬P7上市的關鍵時刻,彭博社突然報道稱特斯拉要求法庭對小鵬汽車美國自動駕駛部門XMotors施壓,試圖迫其披露2018年11月以來所有與自動駕駛及輔助駕駛相關的源代碼,除此之外,特斯拉還提出了近30條要求調查的項目,內容很是嚴苛。

或是忍無可忍,小鵬汽車隨後發表聲明,稱過去一年裏小鵬汽車一直努力協助該案調查,但至今沒有任何證據顯示小鵬汽車有濫用商業機密或其他不當行為。小鵬汽車堅決依法抗辯,對特斯拉提出的諸多無理要求例如要求小鵬汽車提供全部源代碼等表示嚴詞拒絕。同時,小鵬汽車還表示自訴訟至今為期一年的時間裏遭到了特斯拉“霸凌”。此回應一出,再次將小鵬汽車與特斯拉推向輿論關注的焦點。

小鵬汽車與特斯拉之間的糾紛其實只是近兩年自動駕駛領域發生的眾多糾紛案中的一例。據蓋世汽車整理,自2017年Waymo對Uber發起訴訟到現在,全球自動駕駛領域發生了近十起影響相對較大的侵權案,包括2017年12月百度起訴前高級副總裁和自動駕駛事業部創立者王勁,及其所經營的景馳科技,該案歷時兩年多最終以百度撤訴結束。

2018年11月,文遠知行一紙訴狀將中智行(王勁控股公司)、王勁和黃坤(文遠知行美國公司前硬件負責人,2018年年中離職後入職中智行)三方悉數告上法庭,認為三者竊取了文遠知行在自動駕駛上的商業機密,並於2019年1月在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與前次相同訴訟。2020年2月王勁反訴文遠知行,要求清盤公司。

2019年3月,特斯拉將Zoox及其4名員工告上法庭,稱這些員工竊取了公司WARP系統相關信息,隨後Zoox承認其招聘的一些前特斯拉員工在加盟公司時持有特斯拉一些機密文件。2020年4月,Zoox表示已就此事與特斯拉達成和解,同時Zoox要向特斯拉支付一筆賠償金,具體金額不詳。

2019年8月,美國激光雷達公司Velodyne起訴速騰聚創、禾賽科技兩家中國初創企業侵犯其專利,原因是這兩家中國公司侵犯了Velodyne擁有的美國專利NO. 7969558。

還有兩例分別是蘋果公司對前員工張小浪和陳繼中的控告,其中前者於2018年7月被美國聯邦調查局(FBI)以竊取商業機密罪逮捕,當時張小浪入職小鵬汽車剛剛兩個月。後者於2019年1月在準備登上一架前往中國的航班途中被逮捕,罪名是在他的電腦中私藏數千個蘋果公司商業機密文件,並且被曝出他計劃及將這些數據轉給其他競爭對手——據説是小鵬汽車,但隨後小鵬汽車回應稱公司從未收到此人的求職申請,也沒有與該人士進行任何有關招聘或業務方面的接觸。

自動駕駛人才流動頻繁,為技術違規流動提供便利

仔細分析上面幾起自動駕駛糾紛案,可以發現它們有一個共同點——都是相關員工在離職後被前東家起訴。這也從側面表明當前自動駕駛領域人才變動頻繁,一定程度上為相關專利及技術的違規流動提供了便利。

近兩年,隨着自動駕駛的快速發展,各大玩家為搶佔商業化制高點,都在加大相關的技術和人才儲備,在此過程中不可避免地會出現一些僱員帶着上一家公司的核心技術離職。因為自動駕駛作為一項基於大量軟件算法研發的技術,很多代碼寫過之後可能就被程序員記在腦海中了,當員工離職後,碰上專利或者法律意識淡薄的人,很容易會再度拿出來使用。如果重複使用的內容非專利技術倒也沒什麼,但若涉及相關公司的專利或者商業機密,哪怕記在腦子裏再寫出來也是違規違法的。

按照常理推斷,很多員工在離職後,都會憑經驗再選擇與上一家公司同領域的企業就職,如此一來必定會牽涉到新公司,例如小鵬汽車就是因為這樣被牽涉到上面幾起案例中的。正因為如此,當前有很多企業在員工就職時,都會讓員工簽署競業協議,以保證員工在離職後1~2年內不會從事同業的工作,否則需向公司支付大筆賠償金。但相較於員工通過偷竊核心技術獲取的利益,此類協議最終能起到多大的約束作用,其實也還有待商榷。

當然也不排除有些員工是故意而為之,為了更大的利益鋌而走險。例如Waymo與Uber糾紛案中的關鍵人物Anthony Levandowski,此前多個與該糾紛案相關的報道均暗示Anthony Levandowski在從Waymo離職之前,就計劃着成立新的自動駕駛公司,“借”Waymo的技術大幹一場。

“2016年夏天,谷歌終於從Levandowski如今看起來有些愚蠢的‘計謀’中醒過味兒來,展開了內部調查,發現其離職前陸陸續續從谷歌內部下載了約10TB的機密文件,其中很大一部分都是關於激光雷達技術的。12月,一位Waymo 員工錯手轉發的供應商郵件暴露了一切:郵件附帶了一張Otto電路板的圖片,其設計與Waymo的激光雷達驚人地相似。”其中一篇報道中是這樣描述的。

最終此案經過近3年的審理,在2020年3月Anthony Levandowski正式承認竊取谷歌商業機密。他表示,“我下載這些文件的目的是為了個人利益,我知道我沒有被授權出於這種目的拿走這些文件。” 畢竟無論自動駕駛還是激光雷達,都是極其複雜的技術,Anthony Levandowski如果自己創辦公司從頭開始做起,不僅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關鍵還不一定能成功,比較之下利用在Waymo工作時的職務之便,直接盜取相關專利,來得更快、更簡單一些,雖然違法。

而且就算未來Anthony Levandowski不自己創業,憑藉手中的這些“籌碼”,相信也能換取一份不錯的工作。因為在自動駕駛商業化大潮日趨逼近的壓力下,想盡快擁有自動駕駛核心技術,進入規模化運營幾乎是每個玩家的心願。在此前提下,不排除少數急功近利的企業為走捷徑選擇不勞而獲,惡意竊取其他公司的核心技術成果,或者在挖其他公司牆角時,連人帶技術一起挖。

2017年時,百度一名高管就曾透露一批受僱傭黑客曾試圖偷竊其自動駕駛汽車技術。時任百度網絡安全事業部負責人的馬傑表示,“目前很難查出幕後指使者,但是能確定的是有人試圖僱傭黑客盜取我們的技術。”為此百度不得不進一步強化網絡安全防護。

另外,部分企業對這類違規行為的包容也一定程度上助長了手握核心技術的員工帶機密“出走”的僥倖心理。如對於Waymo與Uber的糾紛案中的另一位關鍵人物Lior Ron,Uber在明知其存在違規行為的情況下,還是於2020年2月代Ron 向Waymo賠償了 970 萬美元以了結官司,並讓Lior Ron繼續留在公司。在特斯拉與Zoox的糾紛案中,涉及到的賠款,也是由Zoox支付。

再者由於軟件侵權行為很難界定,在實際案例中其實經常存在打“擦邊球”的行為。例如有些員工在到一家新的公司後,將在上一家公司工作時複製的或存在腦海中的機密文件拿出來用,或者稍加修改,避開關鍵點,這種情況下很難判定是否侵權的。比對源代碼或許是一種方式,但究竟重複率在多少才能界定為侵權?這又是個問題,所以可以看到幾個大的訴訟案都持續了幾年的時間,最後要麼和解,要麼不了了之。

由上可見,對於自動駕駛專利侵權,從企業自身來講很重要的一點是做好員工管理,比如對核心技術進行員工精細化訪問控制,做到非法用户進不去,進去了改動或者複製、截屏不了,以防止技術外泄,或者通過對核心技術及時申請專利、與員工簽訂競業協議、組建相關安全團隊等來防止自己研發的技術被竊取。除此之外更重要的則在於做好自主創新,不斷提升自動駕駛技術硬實力,這才是保證企業長效競爭力、更好地享受自動駕駛技術帶來的市場紅利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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