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 7 月 30 日消息 據新京報報道,針對媒體報道稱,部分主播違約跳槽至其他平台被鬥魚索賠違約金,鬥魚官方回應稱,涉事主播與鬥魚及所屬公會簽訂了三方直播協議,其主觀違約跳槽至其他直播平台,損害了平台的合法權益,平台依法依規對相關當事人追究法律責任,屬於正當維權手段。
目前,經鬥魚、涉事主播與公會之間有效溝通,各方已澄清誤會、達成和解。此次鬥魚主張的違約賠償金額,是主播與公會、鬥魚簽訂三方直播協議時即已約定的金額。
IT之家瞭解到,直播平台與主播之間的合作往往具有排他性,直播平台對簽約主播投入大量資源、資金進行培養,一旦主播違約跳槽,將對平台造成難以估量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