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布魯塞爾6月17日電 (記者 德永健)歐盟與跨國巨頭蘋果公司“恩怨未了”,繼2016年裁定蘋果公司在歐洲鉅額逃税,16日歐盟又“雙管齊下”,宣佈對蘋果應用商店和蘋果支付發起反壟斷調查。
據歐盟委員會當日發佈的公告,蘋果應用商店案源起知名流媒體音樂服務商聲田(Spotify)。去年3月,總部設在瑞典斯德哥爾摩的聲田向歐盟遞交“訴狀”,指控蘋果公司與應用程序開發者簽訂的許可協議及《蘋果應用商店審核指南》影響流媒體音樂服務競爭,隨後歐盟委員會展開初步調查,結論為“蘋果公司限制條款可能會扭曲蘋果設備上的流媒體音樂服務競爭”。
公告顯示,歐盟初步調查將矛頭直指俗稱“蘋果税”的應用內購買系統(In-App Purchase)。目前蘋果應用商店規定,付費應用程序必須通過應用內購買系統進行交易,用户付費後,款項的70%歸應用程序開發者所有,其餘30%則以“佣金”的名義歸蘋果公司所有。
對於蘋果公司的“三七分成”,歐盟公告指應用程序開發者要麼在蘋果應用商店取消收費,要麼只能漲價,將蘋果公司的“佣金”轉嫁給用户,而且還不能告知用户是否還有其它購買方式;公告又稱,利用應用內購買系統,蘋果公司“似乎可以完全掌控”與用户的關係,藉助重要用户數據“甄別”競爭對手,還可獲取競爭對手的動向、報價等寶貴數據。
公告表示,除去年3月聲田提起訴訟,今年3月某電子書和有聲讀物發行商也向歐盟投訴蘋果公司,再度引發歐盟關切,為此歐盟委員會決定正式對蘋果應用商店發起反壟斷調查,尤其將調查蘋果公司是否“強制綁定”應用內購買系統,是否不準應用程序開發者告知用户其它更低廉的購買方式。
至於蘋果支付反壟斷調查,公告稱歐盟委員會經初步調查認為,蘋果支付在商家應用程序、蘋果電子設備網頁設定的條款、條件及其它措施“可能會扭曲競爭並減少選擇和創新”,例如對於植入近場通信技術(NFC)的蘋果移動設備,用户只能使用蘋果支付進行感應式支付,調查還會重點關注蘋果公司是否限制用户使用蘋果支付購買競爭對手的特定產品。
近年歐盟不時對跨國巨頭髮起調查,蘋果公司“在劫難逃”。2014年,歐盟對蘋果公司與愛爾蘭政府達成的税收協定發起調查,最終於2016年裁定蘋果公司應補交130億歐元税款,對此蘋果公司和愛爾蘭政府均表示不滿,相繼向歐盟普通法院上訴,目前案件仍在審理之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