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時候探索建立數據資源產權制度了 | 新京報專欄

數據產權的歸屬安排,直接影響數字經濟發展,需要進一步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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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新京報網。

文|劉遠舉

十九屆五中全會提出:“建立數據資源產權、交易流通、跨境傳輸和安全保護等基礎制度和標準規範,推動數據資源開發利用。”這一説法引發關注。

隨着IT技術的發展,數據在國民經濟運行中越來越重要,數據不但能促進生產效率,很多時候,其本身就是生產力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推動許多新興產業發展的基礎。眼下,數字經濟高速發展,也是時候探索建立數字資源產權制度了。

確定數字產權是數字經濟的基礎

所謂數據資源產權,説白了,就是數據歸誰所有?到底是屬於個人的,還是企業的?而這背後的問題,則是公平優先,還是效率優先。

經濟學家哈羅德·德姆塞茨在論文《論產權理論》中提到:產權的產生,本質上還是一個成本收益權衡的過程,只有當通過界定產權,將外部性內部化的收益大於從事這一行為的成本時,產權才會產生。

簡言之,當確定數據產權的收益大於確定數據產權的成本時,數據就有了確權的經濟基礎。

如今已是數據時代,在過去幾年中,人類產生的數據佔整個人類歷史數據量的95%,數據已經成為生產資源,產生明顯的效益。所以,數據產權的外部環境已經逐漸成熟,十四五規劃提出建立數據產權,是順應時代發展,走在了世界前列。

科斯第一定理指出:如果交易成本為零,產權的清晰界定是資源最優配置的充要條件。無論在開始時將財產權賦予誰,市場均衡的最終結果都是有效率的,能達到帕累托最優。這也就是著名的“產權無關”理論。

不過,真實世界更加複雜。科斯第二定理進一步闡述了相關道理:在存在市場交易成本的情況下,不同的產權配置制度,會帶來不同效率的資源配置,帶來不同的經濟效益。

所以,產權制度的選擇是必要的,產權安排的價值對整個經濟運行的價值非常大。某種程度上,科斯第二定理才是科斯產權理論的核心部分。

也就是説,數據產權的歸屬安排,能直接影響到整個數據相關產業,在數字經濟越來越重要的當下,這個產權安排對整個經濟發展的影響有着舉足輕重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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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產權尚存在模糊之處

在移動互聯網與社交媒體的時代,每個人都在有意識地產生數據。通過手機拍照、視頻、小視頻、美拍、朋友圈,在這種用户生成內容的行為中,用户創造了自己的數據。

這些數據的產權,基本上是明確的,但也有模糊之處。之前就曾發生過不同平台在用户頭像、暱稱數據上產生糾紛後,要求用户修改頭像與暱稱的怪事。

另一個例子是,2017年9月,某社交平台的用户協議規定,未經平台事先書面許可,用户不得自行或授權任何第三方以任何形式直接或者間接使用平台內容。在引發劇烈批評後,該平台聲明,權利屬於用户。

這類用户有意識產生的數據,雖然按照樸素的直覺,一般認為屬於用户,但也會產生某種程度上的模糊性。而相比這些有意識的數據,用户無意識產生的數據,比如在消費、出行、醫療中產生的數據,其產權歸屬則更加模糊。

數據產權模糊涉及隱私,也會影響數字經濟發展

這些數據,如果僅僅歸企業,企業可能會濫用,而用户無權干預。另一方面,如果僅僅歸用户所有,也有違公平原則。

畢竟,這類集合數據雖然本質上是個人數據的集合體,卻需要經過收集、管理與儲存,乃至挖掘產生新的數據與知識,這都需要付出相當的成本。而且,如果僅僅歸用户所有,也喪失了數據本身的價值,不但用户會失掉方便,整個數字經濟也會失去基礎。

再比如人工智能,往往就涉及大量的用户數據,那麼,其產生的數據權應該歸誰呢?

微軟的人臉識別數據庫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此前,微軟悄然刪除其最大的公開人臉識別數據庫——MS Celeb。MS Celeb數據庫2016年建立,微軟描述其為世界上最大的公開面部識別數據集,擁有超過1000萬張圖像,將近10萬人的面部信息。微軟刪除人臉數據,最直接的考慮,是擔心侵犯公眾隱私權、“數據權”,產生法律上的風險。

微軟是通過“知識共享”許可來抓取圖像和視頻中的人臉信息的。在“知識共享”許可之下,可以將照片用於學術研究。但更關鍵的是,“知識共享”許可僅來自於圖片和視頻版權所有者的授權,但微軟並不一定直接得到了照片與視頻中的人物的授權許可。所以,這些人臉所對應的人,有可能指控微軟侵權,從而產生法律問題。

從這個例子看,數據的產權到底是相片版權所有者的,還是相片中的人物的,或者在這兩者之間怎麼區分。這個法律問題,會嚴重影響到行業的發展。換言之,數據歸屬的模糊性,會直接影響數字經濟發展。

產權具有明確性、專有性、可轉讓性、可操作性等特徵。但與此同時,相比實物,數據有自身的獨特特徵,比如混合性、複雜性、可複製性、不確定性等。這些特性,都使得數據的產權制度,存在難點,需要進一步的探索。

解決好這個問題,是數字經濟的要求,也是中國經濟發展必須解決的問題。林肯説過“專利制度是給智慧之火澆上利益之油”,某種程度上,數據產權也是這樣一種制度,通過確立產權,產生良性的利益刺激,從而促進數字經濟,乃至整個經濟的良性發展。

□劉遠舉(專欄作家)

編輯:新吾 實習生:潘宇潔 校對:趙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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