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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信辦出台新規:禁止買賣賬號、打擊網絡謠言以及流量造假

由 卯秀珍 發佈於 科技

IT之家1月24日消息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本週五公佈了新修訂的《互聯網用户公眾賬號信息服務管理規定》(下稱《規定》),將於自 2021 年 2 月 22 日起施行。新華社評語為:國家網信辦出台公眾賬號管理新規,劍指虛假信息、流量造假。

公眾賬號是指互聯網用户在網站、應用程序等網絡平台註冊運營,面向社會公眾生產發佈文字、圖片、音視頻等信息內容的網絡賬號

IT之家瞭解到,上一個《互聯網用户公眾賬號信息服務管理規定》是 2017 年 10 月 8 日起施行的,現今版本中與之前頒佈的有關規定內容不一致的將按照新規定執行。

此次修訂的《規定》中共包括五章 23 條相關條款,包括公眾賬號信息服務平台和公眾賬號生產運營者主體責任、真實身份信息認證、分級分類管理、社會監督及行政管理等。

此外,《規定》針對買賣交易賬户、賬號分類註冊、內容分類生產、真實身份註冊、主體資質核驗、賬號數量限制、打擊網絡謠言、賬號運營規範、數據流量造假、惡意註冊賬號、編造虛假信息、煽動極端情緒、實施網絡暴力、剽竊原創作品等突出問題進行了明確和規定。

以下為《規定》全文,重點內容包括但不限於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八條等。

以下為網信辦就《規定》答記者問內容,包括修訂背景、修訂思路、主體責任要求、倡導舉措、網民權益保護舉措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