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外媒報道,美國司法部週二對谷歌提起反壟斷訴訟,指控這家科技公司通過“反競爭和排他性”以實現並維持其市場支配地位,這是自上世紀90年代司法部起訴微軟以來最重大的一次反壟斷訴訟。受此影響,谷歌盤中一度下跌0.7%。
美國司法部副部長羅森(Jeff Rosen )當天表示,在經過16個月的調查後,谷歌搜索和廣告業務被指控違反了謝爾曼法案。涉及的具體問題包括設置默認搜索引擎,將其搜索引擎與運行Android操作系統的手機捆綁,與Android設備製造商簽署排他式協議(anti-forking agreements)等。
美國司法部稱,在推出劃時代的搜索引擎工具後,谷歌如今佔據了全美約80%的搜索業務,同時公司正逐步成為消費科技行業的強大力量,涉及在線視頻(YouTube)到地圖(Google maps)等多方面領域。據StatCounter統計,目前Chrome瀏覽器控制了全球約70%的在線瀏覽器市場,而市場研究公司IDC的數據顯示,全球約85%的智能手機使用Android操作系統。
我們前不久才剛剛討論過美國四大互聯網公司被反壟斷調查的事情,沒想到谷歌這麼快就被起訴了,那麼這件事到底該怎麼看呢?
首先,我們要明白美國的反壟斷是歷史由來已久的,隨着工業的不斷髮展,以蒸汽動力為代表的第一次工業革命出現,人類開始全面進入工業化大生產時代,企業的生產規模開始不斷擴張,之後到了第二次工業革命,在電力和內燃機的帶動之下,企業的規模越來越大,於是企業的競爭也變得日趨激烈。逐漸從原先自由的市場競爭開始形成市場的集中,很多工業的核心門類開始出現了超級巨頭,這些巨頭通過自己的規模經濟優勢不斷吞併小的生產企業,就以石油產業為例,大名鼎鼎的洛克菲勒集團擁有了幾乎全美國的石油公司,在這樣的情況下,小企業幾乎沒有生存的空間,從而形成了巨大的托拉斯生產體系,在這個生產體系之中,托拉斯巨頭完全可以藉助自己的市場支配地位操縱市場價格,老百姓無論願不願意接受都必須接受,於是就形成了高額的壟斷利潤,壟斷讓市場沒有變得更好反而變得更壞。所以,在1890年,美國頒佈了歷史上第一部反壟斷法《謝爾曼法》,禁止壟斷協議和獨佔行為。之後在1914年頒佈的《聯邦貿易委員會法》及《克萊頓法》是對《謝爾曼法》的補充和完善,從而形成了美國的反壟斷體系。
其次,谷歌在這次為啥會成為首當其衝的?這是因為從當前來看,在市場上各大互聯網巨頭中谷歌的壟斷性最強,為什麼這麼説呢?我們可以把另外三家一起看看,先説亞馬遜,雖然亞馬遜已經是全球最大的電商巨頭了,但是在美國境內還有易貝和其競爭,尚不能完全説形成壟斷,在全球範圍內還有中國的阿里、京東這些巨頭。再説facebook,臉書雖然在社交領域佔據絕對優勢,但是還有推特和其一較高下,本身也不能説完全實現壟斷。蘋果則更是如此,蘋果手機雖然在iOS體系內是無人可敵,但是在整個智能手機市場上,安卓陣營更是強大。那麼,我們再來反觀谷歌就會發現,谷歌在很多地方都出現比較明顯的壟斷現象,在搜索領域,谷歌的搜索把微軟的bing打的無還手之力,在操作系統領域,谷歌的安卓操作系統也是幾乎在智能手機市場上稱霸,在瀏覽器領域chrome也是無處不在,大部分的瀏覽器都是chrome內核,所以谷歌會成為被反壟斷第一個盯上的對象。
第三,谷歌會被大規模拆分嗎?其實從目前的情況來看,谷歌被大規模拆分的概率不大,大公司被大規模拆分是反壟斷法出台之初比較常見的現象,但是最近一二十年幾乎沒有再看到大公司被大規模拆分的現象了,當然這也有大公司自己保護的性質存在,比如説大名鼎鼎的芯片巨頭英特爾就一直在説其用養狼戰術,養着另一大巨頭AMD,即使是自己優勢再明顯也都不願意將AMD吞併就是這個原因。不過,對於谷歌來説,完全可以聘請高額的律師團隊來進行司法訴訟,所以從這個角度出發谷歌還是有希望的。最有可能出現的結果就是谷歌向美國司法部繳納罰金,最後達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