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帶貨 有規可循

直播帶貨 有規可循

《網絡直播營銷活動行為規範》7月1日起實施。行為規範指出,網絡直播營銷主體不得利用刷單、炒信等流量造假方式虛構或篡改交易數據和用户評價,不得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

作為目前國內出台的首個關於網絡直播營銷活動的專門規範,這將讓“直播帶貨”有規可循,正式迎來標準化發展,進入“監管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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