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28日電(記者鍾源)《經濟參考報》4月28日刊發題為《12部門發佈網絡安全審查辦法》的報道。文章稱,為了確保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供應鏈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展改革委、工信部等12部門27日聯合發佈《網絡安全審查辦法》。《辦法》將於今年6月1日起實施。
根據《辦法》,網絡安全審查重點評估採購網絡產品和服務可能帶來的國家安全風險,包括產品和服務使用後帶來的關鍵信息基礎設施被非法控制、遭受干擾或破壞,以及重要數據被竊取、泄露、毀損的風險;產品和服務的安全性、開放性、透明性、來源的多樣性,供應渠道的可靠性以及因為政治、外交、貿易等因素導致供應中斷的風險;以及其他可能危害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和國家安全的因素等。
“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採購網絡產品和服務,影響或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應當按照辦法進行網絡安全審查。”國家網信辦有關負責人介紹説,電信、廣播電視、能源、金融、公路水路運輸、鐵路、民航、郵政、水利、應急管理、衞生健康、社會保障、國防科技工業等行業領域的重要網絡和信息系統運營者在採購網絡產品和服務時,應當按照辦法要求考慮申報網絡安全審查。(完)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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